“休庭十分钟。”
有人给他端来一杯水。他没有接,两只手搁在膝盖上,一动没动。旁听席上的人起身活动,椅子响成一片。第三排那个女人没有动。她把膝盖上那个蓝布包往怀里拢了一下,抬起头。
一屋子人都动了,就她没动。怀里那个蓝布包,拢得比刚才还紧。
法警看了她一眼,没有拦。她说话的声音不高。
“你昨天下午到今天上午,往那一头看了十一回。”
“你数了。”
“我数了。”她说,“我数了一辈子账,眼睛不花。”
数了一辈子账,眼睛不花。十一个回头,一回也没漏。
“那儿没有人。”
“没有人,你看十一回。”
他没有答。
他没答——这一句他答不上来。
“你今天早上又求了一回。”她说,“你要真为那个人好,你一回也别看。”
“为什么。”
“你一转头,全庭的眼睛都跟你转过去。”她说,“她就坐不住。”
这话说得一点都不绕:他多看一眼,那一头就多一分招眼。
他把手往桌面上收了一寸。
“她来没来。”
“我不知道。”她说,“我坐第三排。我背后是什么,我不回头。”
我背后是什么,我不回头。这话说得硬,也说得稳。
她说完,从蓝布包里摸出那本蓝皮册子,搁在膝盖上,用手掌按住。册子角卷着,磨白了。
册子按在膝盖上,手掌压着。这是她一辈子的架势,账不离手。
“这一本,我念的时候念。”
“念什么。”
“念我记的。”她说,“记的东西不好念。你就听着。”
记的东西不好念。可不好念的那些,才是最该念的。
“念的时候你抬头吗。”
“不抬。”
“为什么。”
“我眼睛花了,得戴镜子。”她说,“镜子搁在你家柜上头,我带来了。念的时候我戴上,你坐你的。”
镜子是从家里柜上头取下来带来的。连这个她都想到了。
法警走过来了。她没有再说。
下午开庭前,辩护人把一沓纸推过来。最底下压着一张单子,是收他随身东西那天登记的。他一行一行往下看。眼镜一副,腰带一根,钥匙三把,皮夹一个,纸票一张,一九六五年。
眼镜一副,腰带一根,钥匙三把,皮夹一个。这一辈子的家当,登记下来就这几行。
“纸票这一件,庭上问过一回。”辩护人低声说。
“问过。”
“你怎么答的。”
“我说是我留的。”
“庭上还要问。”辩护人说,“你想想怎么答。”
“不用想。”
“你留着它做什么。”
“留着。”
留着。两个字,没道理可讲,也不用讲道理。
他把单子往下看。最后一行是那块布。登记的人用了两个字。
“这一行是谁写的。”
“收东西的人。”
“写的是两个字。”
“有补。”
“布上那道白线,写上去了没有。”
“没写。”
布上那道白线没写上去。登记的人不知道那是什么,也就没往纸上写。
他把单子折成四折,搁在桌上,用手掌压了一下,压到纸角贴住桌面。
下午复庭。公诉人换了第二本材料。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是。”
“那天下午,你去了城南一条胡同里的一家招待所。”
“去了。”
“去做什么。”
“去求一个人。”
“求谁。”
“白雪樱。”
“求她什么。”
“求她别去西边那个院子。”
旁听席上有人动了一下。审判长朝那一片看过去,那一片静了。
动了那一下的人,大概知道西边那个院子是个什么去处。
“她答应没有。”
“她说,说完了。”
“说完了,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她已经去过了。”
“你怎么知道。”
“她拿出来给人看过。”他说,“四页纸,签了名,按了手印。”
“你走的时候说了什么。”
“我说,我求你。”
“就这三个字。”
“就这三个字。”
我求你。三个字。他这辈子求过人,可这三个字说出口,还是头一回。
“她怎么答的。”
“她哭了。”他说,“没有声音,也没抬手擦。桌上那支铅笔滚到地毯上,一点声音也没有。”
没有声音,也没抬手擦。铅笔滚到地毯上,一点声都没有。
公诉人把这一页翻过去。
“被告人,这一件有没有异议。”
“没有。”
“你昨天到今天,两次请求挪椅子。”审判长说,“旁听席上坐谁,不影响本案审理。法庭记下了。”
“记。”
“今天到这里。”审判长说,“退庭。”
法警把手搭在他胳膊上。他没有起身,先把旁听席看了一遍。第一排空着。第二排他二弟低着头,手里那瓶水还是半瓶。第三排靠门,他三妹拿袖子压着眼睛。第三排那一头,他媳妇坐着没动,蓝布包抱在怀里。再往后,是那些拿本子的年轻人,笔帽都没盖上,纸上一个字也没有。早上书记员报的数他记得:旁听三十七人,名单上三十六个。多出来的那一个,没有号。
多一个,没有号。这多出来的那一个,他心里头早有数。
最后那一排,靠墙那根柱子后头,昨天空着的那个位子上坐着一个人。
一件旧大衣,蓝的,洗得发了白,袖口那一圈比身上浅。两只手搁在膝盖上。
那一片背着光。他看不清脸。
他也没再看。十一个回头太多了,这是最后一回。
“走。”法警说。
他没有动。那个人把头抬起来。
她朝他点了一下头。
就一下。快五十年,也就换来了这一下。
本书首发来自四月天小说网,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