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是十天后来的。不是程送来的。
十二月十四号下午,范江梅上楼,胳膊上挎着一个蓝布口袋。她在门口站着,不进来。
“哥。”
“进来。”
“我不进。”她说,“这东西不是我的,我拿着不好。”
她把口袋放在门里地上,转身就走。走到楼梯口,停了一下。
她连门槛都不进。范江海心里头门儿清:一个蓝布口袋撂在门口,比拎进屋还重——不是她拿不动,是这东西她不想沾手。
“哥。”
“嗯。”
“河滩那两份合同,作废了。”她说,“我拿了三倍的钱。”
“钱呢。”
“我拿的是三倍。”她说,“我那份我收着了。”
她下楼了。
范江海蹲下去,把口袋解开口。里头是报纸,报纸里头是纸包,一包一包,捆着。他没数,把口系上,拎到里间,放进柜子,压在账本上。
他没数。这一口袋东西,他连点一数都不敢点。
第二天上午,邵副主任来了。他上到三楼,在门口站了一下,才推门。帽子拿在左手里。
“范书记,河滩那个联营,报上来了。”
“你怎么看。”
“六成归县里,县委一份钱不出。”邵副主任说,“这种事,我五十八了,头一回见。”
“你签不签。”
“我签。”邵副主任说,“文件上签的字是我签的。”
他把帽子挂在门后那颗锈钉子上。
“范书记,只有一句我记着。”他说,“县里白得的那六成,往后要出力的,还得是县里的人。什么牌子,什么路,文件上一句都没写。”
门带上了。
这些话说完了人走了,份量才落下来。县里白拿的那六成,最后都得拿人往里垫。
河滩上那批人,是江梅来说的。
同一天下午,她进办公室,手里拎着一个纸包,放在地上,人站着。
“哥,河滩上有人围了我两天,要活干。”
“你怎么答的。”
“我说新厂要人。他们说,新厂要年轻的。”
范江海把钢笔搁下。
“围你的是谁。”
“带头的姓冀,六十一,腿上有伤。那片滩他挖了八年,从前一天拉四车。”
“汤厂长不管。”
“他说地卖了,厂里管不了。”
“你说得对。”
“哥。”江梅说,“我说那句话的时候,姓冀的站在最前头。他手里拿着一本粮本,塑料皮卷了边。他举着那本问我,这里头四十来年的数,算不算年头。”
四十来年的数,算不算年头。这一问,江梅答不上来,范江海也答不上来。粮本上那些数是一年一年交上去的,交完了,一个字都换不回来。
她把纸包往门里推了推。
“他们托我带上来的。我没拆。他说不是钱。”
范江海看了一眼那个纸包。
“拿走。”
“哥——”
“放我这儿,就成我的事了。”范江海说,“拿走。”
这句话他说得快。快,是因为心里头明白:这包东西一搁下,他就非接不可。
江梅把纸包拎起来,下楼了。
那天晚上他在办公室里坐到十点。桌上摊着那三张纸,他把第三张翻过来,背面是白的。他想起一九八〇年春天,唐铁山隔着一张桌子说过一句话:让人看见是第二件事,让人用得上才是第一件。
这句话他记了六年。当年听着是个道理,这当口才咂摸出味来:前头那些都是面子,让人用得上,才是人家的本意。
他把纸翻回去,压在账本底下。
那笔钱弄到家里的时候,是一月头上。
晚上九点,儿子在里间睡了。屋门虚掩着,他出来的时候把门带严了。
屋里就一盏灯,光圈只有一尺多点。
范江海把蓝布口袋放在桌角,解开口,一包一包拿出来,摆开。
一共八包。报纸包着,用细麻绳捆着,绳结一个样式。
王秀芹从里屋出来,看了一眼。
“哪来的。”
“南边那个人的。”
“干什么的。”
“河滩那个厂的。”
她把椅子拉过来,坐下。她先看了半天那一堆纸包,没伸手。
“谁点的数。”
“谁也没点。”
“这口袋在你手里搁了多少天了。”
“十一号给我的。”范江海说,“今天四号。”
她把最上面那包拿起来,掂了一下,拆开报纸。里面是钱,一元、二元、五元,旧的居多,边角软。她把手在棉袄上擦了擦,然后开始数。
她数得慢。五张一叠,摆成一竖排。排到第十排,她停下来,从头再数一遍。
“你数了两遍。”
“第一遍数岔了。”
数到第四排,她的手抖了一下。两张票子从指头上滑下来,落在大腿上。她把那两张捡起来,压在桌上,用手指头按住。
她数了二十年的钱,手没抖过。这一回抖了,抖得很轻,可她自个儿知道。
“江海,你过来按着。”
范江海把手按在那两张票子上头。她接着往下数,数完了那一包,把一叠推到他那边去。
“这一包一千二。”
“你怎么知道。”
“我数了两遍都到这个数。”她说。
数到第六包的时候,她停下来,把那叠钱往灯底下挪了挪。
“这上头有个半张的,撕了一半,粘上的。”
“粘上的也算钱。”
“算。”她说,“我记一半。”
一张粘上的票,她只记一半。范江海看着她那只手,没吭声——钱上这点分寸,是她二十年一笔一笔攒下来的。
她把那张放在一边,单独搁着。桌上堆起一摞一摞,五个一叠,排得齐。
后来她不数了。她把手从钱上头拿开,放在膝盖上。手在膝盖上还在抖,抖得很轻,搁不住。
“数完了?”
“数完了。”
“多少。”
她站起来,走到墙角,蹲下去,从箱子底下把那个铁盒拖出来,抱到桌上。盒盖上那道横划痕还在。她从棉袄内兜里摸出钥匙,插进去,转了一圈,打开,把牛皮纸账本拿出来,摊在灯下。
本子里夹着一支削得很短的铅笔。
她翻到最后一页。最末一行是一九八六年十月十七号:
夜里,他自己说,再走一步就不走了。
她把铅笔抽出来,笔尖是新削的。
她把本子往灯底下挪了半尺。左栏那个字她写好了:进。
右栏空着。中间那一格也空着。
中间那一格是留给他的。名字填进去,这笔钱就算有了主;空着,它就一直是人家的。
她抬头看他。
灯在两个人中间。桌上的钱摆得整整齐齐,最边上那张撕了一半、粘上的,单搁着,压着报纸的一角。
“江海。”
“嗯。”
“这笔钱,你敢让我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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