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五年五月,家属院。
“这个东西,谁送的。”
王秀芹站在门口,指着墙根那个口袋。口袋是麻的,口上拿草绳捆着,压在煤堆边上。
门口压着一袋东西,不是送来给人吃的,是来探路的。
范江海刚把帽子摘下来。
“不知道。”
“不知道也得说。”
“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她走过去蹲下,把草绳解开,一只手伸进去摸了摸。她没把东西拿出来。
“两袋面。还有一个纸包,没拆。”
纸包没拆,是留着让他自己拆。这一手比明着送还狠。
她站起来,把手在围裙上擦了两下。
“进这一栏,我写什么。”
里屋闺女的铅笔响了一下,又停了。
“你自己写。”
“我写,就得写名字。”她说,“没名字的账,记了也是白记。”
“有的名字不能写。”
“那就别收。”
范江海把帽子挂在门后那颗钉子上。钉子锈了一层,帽檐挂上去,晃了两下。
“你听我把话说完。”她说,“我从河东回来,班车上坐了三十里,就想出三条。”
三十里班车上,她想的不是哭,是三条规矩。这就是她这个人。
“你说。”
“第一,东西进屋不过夜。第二,你收进来,我记下来。日子,物件,单位,名字,一样不能少。第三,本子加一栏,那一栏我写,不给你看。”
“第二条改一改。”
“怎么改。”
“名字不写。”
“名字必须写。”王秀芹说,“你不写名字,这本子就是骗自己。东西退回去,人情是空的;东西留下,谁给的也说不清。”
“你非要名字干什么。”
“因为你那本子上全是名字。”她说,“康小满是一个名字,唐铁山是一个名字。你那边写名字,这边不写,我不干。”
这一句把底掀了。他那边一页一页的名字,她心里头全记着。
范江海把两只手插在裤兜里,站着。
“第三条呢。”
“第三条不用你答应。”她说,“那一栏是我的。”
她从箱底把那个粗布口袋拎出来,空的,口上还系着那两道死结。她把它放在本子边上。
“这个摆这儿干什么。”
“摆着。”她说,“你收一样,我就看一眼它。”
范江海站着没动。那个口袋在桌上,跟本子并排,一个空,一个有字。
那个空口袋摆在那儿,就是个提醒:往里收一样,这条道就通一回。
她走到桌子跟前。桌上铺着一块旧布,布上是那个牛皮纸本子,摊开着。
第一页上头有抬头,铅笔写的:五月一日。
底下一栏是进,一栏是出。她在最右边划了一道竖线,划出一个窄栏。窄栏上没写字。
“把你身上那本给我。”
范江海伸手进内兜,摸出那个本子。边角磨得起了毛。
她接过去,翻开最后一页。那上头三行,一年一行,铅笔写的,字很小。
她拿铅笔,在头一行后头照着抄。抄得很慢,一个字一个字地对着看。
范江海站着看。头一行是一九七九年,后头一个名字。
康小满。
她抄完了,往下走。第二行,第三行。抄完,她把本子递回来。
“抄这个干什么。”
“你那本揣在身上,早晚有丢的一天。”她说,“丢了,那三个人就是没来过这世上。”
范江海把本子接过去,揣回内兜,用手按了一下。
“秀芹。”
“嗯。”
“这本子进了这个门,就不能出去了。”
“我知道。”她说,“我记的是账,不是话。”
一句话,这个家的规矩就立住了。往后谁想从这门里进一分钱、出去一分情,都得先过她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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