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安国的参本,是三月十五递上去的。
递的是西安道台衙门。
林锋是四月才看到抄本的。
“三爷,出事了。”
“什么事。”
何其友把一张纸放在桌上。
“曹安国参您。”
林锋把纸拿起来。
参本不长,四条。
第一条:瑞王府庶子朱由栩,以工正所之名,私募民壮三百,擅授军法,私造火器。查其造枪,不下五百杆。
第二条:该庶子于崇祯三年正月守城之时,不奉卫所号令,自守南城,别立旗帜。
第三条:该庶子私立粥厂、盐行、工坊,收流民万余,编入册籍,名为“工”,实为“兵”。
第四条:该庶子于城南私设义冢,刻石立碑,书名两百三十,其状如官。庶人立碑,僭也。
最后一句:
「职查朱由栩,瑞藩庶孽,年二十二,无官无职,而擅兵、擅财、擅名。汉中一府,知有朱由栩,不知有朝廷。此风不可长。」
林锋把纸放下。
“何兄。”
“在。”
“这份东西,道台会怎么看。”
“会查。”何其友说,“三爷,曹安国这东西,写得很毒。他四条里,前三条是要您的命。第四条,是要王爷的命。”
“为什么。”
“因为‘庶人立碑,僭也’。”何其友说,“这句话,往上一递,就是‘王府僭越’。王府僭越,是宗室的事。宗室的事,锦衣卫管。”
林锋把这张纸折起来,装进袖子。
“何兄,你先回去。”
“三爷,您去哪儿。”
“去见王爷。”
瑞王把参本看了两遍。
第二遍看到一半,他的手开始抖。
“由栩。”
“在。”
“第四条。”
“我看见了。”
“‘庶人立碑,僭也。’”瑞王念了一遍,又念了一遍,“由栩,这四个字,我这二十三年,最怕。”
“为什么。”
“因为我是藩王。”瑞王说,“藩王最怕的不是贪,不是杀人。是‘僭’。贪,削禄。杀人,夺爵。僭,是要命。”
他把参本放下。
“你立碑的时候,想过这一条没有。”
“想过。”
“想过你还立。”
“立。”林锋说,“父王,两百三十个人死了。我要是不立碑,明年就没人记得他们。没人记得,下一回就没人肯上城。”
瑞王看着他,看了很久。
“这一条,你怎么顶。”
“我顶。”林锋说,“父王,参本上写的是我的名字。您的名字,只在‘瑞藩庶孽’四个字里出现过一次。我只要不死,这一条落不到您头上。”
瑞王没有说话。
他站起来,走到窗边。
“由栩,我这一辈子,没替人顶过事。”
“我知道。”
“这一条,你自己顶。”瑞王说,“我顶不了。”
“我不要您顶。”
瑞王转过身。
“由栩,我要给你一样东西。”
“什么。”
“钱。”瑞王说,“王府的庄田,今年还有一千二百两租子。你要用,就拿去。”
“我不要。”
“为什么。”
“因为您会用到它。”林锋说,“父王,我这三年,钱自己找,人自己找,枪自己造。可我有一件事,自己找不了。”
“什么事。”
“有一天我在汉中站不住了,得有一个人,替我说一句话。”林锋说,“那句话,要用钱买。这钱,您留着。”
瑞王看着他。
“由栩,你今年二十二。”
“二十二。”
“二十二岁的人,不该想这种事。”
“可我想了。”林锋说。
那天夜里,林锋又把何其友叫到偏院。
“何兄。”
“在。”
“我们查的东西,够不够。”
何其友沉默了一下。
“三爷,您是说吕成。”
“吕成。”
“周二的供词不够。”何其友说,“吕成的履历不够。田的过户不够。三爷,我上次说过:这三样,是一件事,不是一个人。”
“我知道。”
“那您还——”
“何兄。”林锋说,“三样不够,就再加一样。”
“加什么。”
“加吕成自己。”
何其友抬起头。
“三爷,您要去找吕成。”
“我去。”
“您去找他,他一定会告诉曹安国。”
“他会。”林锋说,“可我要是先去,曹安国就慢一步。”
那天下午,林锋查了一件事。
“何兄,吕成住在哪儿。”
“城西,柳巷。”何其友说,“一个小院,三间房。他一个人住。”
“一个人?”
“一个人。”何其友说,“他老婆去年改嫁了。他儿子死了。他现在一个人。”
林锋站起来。
“走。”
“三爷,现在去?”
“现在去。”林锋说,“何兄,你记住一件事:一个人的时候,最容易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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