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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 兵的命

《汉中庶子》 郭大大/著, 本章共2244字, 更新于: 2026-10-26 11:25

二月初五,赵虎来了。来得急。

“三公子。”

“说。”

“李四死了。”

林锋把手里的东西放下。

“怎么死的。”

“掉下山崖。”赵虎说,“初四夜里,他从家里回来。走的是北山那条小路。路上有冰,滑下去了。”

“尸首找到没有。”

“找到了。”赵虎说,“在崖底下。头磕在石头上。”

“他家里呢。”

“一个瘫了的娘,一个媳妇,两个孩子。”

林锋站起来。

“带我去。”

李四的家在北山脚下,三间土房,院墙塌了一半。

门口站了七八个人,都是兵。看见赵虎,让开一条路。

屋里有一个老太太在哭。不是大声哭,是一种很低的、一直在响的声音。

林锋进去,看见炕上坐着一个人。

女人,二十七八岁,怀里抱着一个孩子。孩子两三岁,正在睡觉。她另外一只手,搭在炕沿上,手里捏着一样东西。

是一只鞋。男人的鞋。

“嫂子。”

女人抬起头。

“你是……”

“我姓朱。”

女人的眼睛动了一下。

“三公子。”她说,“他跟我说过您。”

“他说什么。”

“他说,城里有个三公子,给了一钱银子,还给了他一句话。”女人说,“他说,那个三公子不是来买人的。”

林锋在炕边坐下。

“嫂子,李四这个月的饷,我带来了。”

“多少。”

“一钱。”林锋说,“还有,这是我自己的,一两。”

女人的手没有动。

“三公子,”她说,“这个银子,我不要。”

“为什么不要。”

“因为李四不是为了银子死的。”女人说,“他是为了从家里赶回去站队死的。”

“赶回去站队。”

“初四那天,他回来看了我娘一眼。我娘那天不认人了。”女人说,“他坐了半个时辰,站起来说,得赶回去。我说,天黑路滑,明天早上走。他说不行,明天早上来不及。”

“来不及什么。”

“来不及点卯。”女人说,“三公子,点卯误一次,扣三天饷。”

林锋没有说话。

“他走的时候,把鞋脱了。”女人说,“他说山路滑,穿鞋更滑。他光着脚走的。”

“光着脚。”

“光着脚。”女人说,“三公子,他这双脚,在雪地里走了五里路。走到崖上,滑了一下。”

林锋低下头。

他看见女人的手里,捏着那只鞋。

鞋是草鞋。底子磨穿了一个洞。

他认得这个洞。

这种洞他见过。五天前,在偏院的院子里,王二脱下鞋的时候,底子上也是这么一个洞,位置都一样,都在前脚掌下面。

不过这一双编得更细。绳是麻的,搓得很匀,边上收得干净。

“嫂子,”他说,“这鞋,是他的?”

“是他的。”

“他这鞋,是谁给的。”

“他自己编的。”女人说,“他编鞋编得好。他给王二编过一双。”

林锋把手放在膝盖上。

他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那天王二脱下来的那双鞋,破的那个洞,不是穷。是编了一半。李四编鞋编得好,王二在等他编完。

“嫂子。”

“三公子。”

“李四的丧事,我出。”

“不用。”

“我出。”林锋说,“不是施舍。李四是汉中卫的兵。兵死了,卫所给四两棺材钱。这四两,我替卫所先垫上。”

“垫上?”

“垫上。”林锋说,“往后我要卫所把这四两还我。还的时候,我要他们写在一本册子上。”

女人看着他。

“三公子,您这是什么意思。”

“我要这本册子上,有李四的名字。”林锋说,“我要这本册子,将来能拿出来给人看。”

从李四家出来,天已经黑了。

赵虎跟在后面。

“三公子。”

“说。”

“李四的娘,怎么办。”

“他娘瘫了,不会久了。”林锋说,“他媳妇二十七,两个孩子。大孩子五岁,小的两岁。”

“那这家人,往后怎么活。”

林锋站住。

“赵虎。”

“在。”

“你这五十个人,从万历四十七年到现在,死了多少。”

赵虎沉默了很久。

“小人不知道。”

“你不知道。”

“小人不敢算。”赵虎说,“三公子,算这个,算不下去。”

“我算。”林锋说,“你回去把名字给我。死了的,跑了,残了的。一年一年写。写不完,写一半也行。”

“三公子要这个做什么。”

“我要知道,这五十个人,是怎么一个一个没的。”林锋说,“赵虎,我今天在李四家里,看见了一样东西。”

“什么。”

“他媳妇手里捏着一只鞋。”林锋说,“那只鞋编了一半。”

赵虎没有说话。

“一个人快死了,手里捏着一只编了一半的鞋。”林锋说,“赵虎,这世上没有比这更没道理的事。他不是死在战场上。他是死在回家的路上。他回家,是因为他娘不认人了。他赶回去,是因为怕扣三天饷。三天饷,三分银子。”

“三分银子。”

“三分银子。”林锋说,“赵虎,我要改的不是饷。我要改的是‘一个人为了三分银子,光着脚走五里雪路’这件事。”

那天夜里,林锋在墙上刻了一道。

这一道刻得很深。

深到石粉掉下来一堆。

“三爷,”王福在旁边看着,“这一道,刻得太深了。”

“深。”林锋说,“这一道,我要记一辈子。”

“三爷,”王福说,“李四家,往后怎么办。”

“他媳妇二十七。”林锋说,“二十七岁的人,能改嫁,也能立起来。”

“三爷的意思是——”

“我不替她定。”林锋说,“王福,我明天去一趟,问她一句:你打算怎么过。”

“她要是说改嫁呢。”

“那就让她改嫁。”林锋说,“可她改嫁的时候,两个孩子不能散。她要是散了孩子,我一文钱不给。”

“她要是说不改嫁呢。”

“那我要给她一样东西。”

“什么。”

“活儿。”林锋说,“这城里,一个寡妇带着两个孩子,最怕的不是没粮。是没活。有活的人,就能站住。”

“什么活能给一个寡妇。”

“缝。”林锋说,“这城里一千一百个兵,一人一年要穿破四双鞋。四千四百双鞋,一半是靠女人缝的。她要是肯缝,我给她找活。”

那天夜里,林锋在灯下写了一张纸。

写的是李四家的事。

「李四,三十一。母瘫,妻二十七,子二人。给银四两。另:给鞋活三十双,一双三文,一月九十文。」

写完,他看了一遍,把最后一行划掉了。

重新写:

「另:问其意,再定。」

“三爷,”王福在边上看着,“您划掉的是什么。”

“我划掉的是我自己替她拿的主意。”林锋说,“王福,一个人死了男人,旁人不该替她定怎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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