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回到顶层宴会厅,曹世亨已经换了个位置,坐在一张铺着绿绒的长桌尽头。
桌上摆着一副牌,两杯红酒,和一份文件。
"盛总,坐。"曹世亨示意对面,"人到齐了,我们可以谈了。"
明兰坐下,目光扫过那份文件。封面上印着一行英文,翻译过来是:明兰集团及春笋标准联盟,股权与专利转让协议。
"很简单。"曹世亨十指交叉,"签了这个,你丈夫,今晚就能上岸。香港最好的医院,最好的律师,他受的惊吓,我十倍补偿。"
"不签呢?"
"公海之上,没有法律。"曹世亨微笑,"盛总,我是生意人,不喜欢见血。但我的船上,每年总会少一两个不懂规矩的客人。你丈夫在这里住了二十七天,很懂规矩,所以还活着。"
明兰看着那份协议,忽然问:"曹先生,我娘当年,也是在这张桌上签的字吗?"
曹世亨端酒杯的手,几不可察地停了一瞬。
"她没签。"他放下酒杯,"所以她选择了海。"
宴会厅里,乐队的声音隐隐约约。明兰拿起那份协议,一页一页地翻,翻得很慢,像在认真考虑。
曹世亨靠在椅背上看着她,目光像打量一件终于送上门来的藏品。他的手指在桌上轻轻敲着,节奏均匀,一切都按他的剧本在走:货在自己手里,人在自己船上,对方是个母亲,是个妻子,每一条软肋都摊在他的桌面上。
他喜欢看人签字。三十年里,他看着无数人在这张桌前弯下腰。弯腰的姿势各不相同,结果都一样。
明兰翻到最后一页,忽然笑了。
翻到最后一页,她忽然笑了。
"曹先生,我听说你喜欢赌。"她把协议放回桌上,"不如这样,我们赌一局。我输了,协议我签,玉佩归你,我丈夫的命,换我一个人的命,随你处置。"
"你赢呢?"
"我赢,"明兰从贴身的口袋里,取出那对红绳相系的双鱼玉佩,拍在桌上,"玉佩给你。我,和我丈夫,下船。"
曹世亨盯着那对玉佩,三十年来第一次,瞳孔收缩了。
三十年。他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时候,手里攥着的就是那半块玉佩。他用它换来了第一船货,第一桶金,第一个"曹世亨"。玉佩是他的护身符,他的图腾,他丛林法则的圣物。凑不齐的那一半,是他帝国地基里唯一一道看不见的缝。
现在,那一半就躺在他眼前,红绳系着,和他这一半,首尾相衔。
"赌什么?"
明兰迎着他的目光,一字一句:
"赌你的船,明早天亮之前,沉不沉。"
宴会厅里静了一瞬。曹世亨笑了,是真的笑出了声:"我的船?盛总,'海神号'是挪威船厂去年的新船,双层底,十六个水密舱。你拿什么赌它沉?"
"拿我自己的规矩。"明兰把玉佩往他面前推了推,"曹先生,赌约在此。天亮之前,你的船若还安安稳稳浮在海上,我签字画押,任你处置。若是出了任何'意外'——你放人,我留下玉佩,两清。"
曹世亨盯着她,目光像刀子一样刮过她的脸。
这个女人孤身登船,手无寸铁,账户被冻结,退路被斩断,丈夫在他手里。可她坐在那里,红裙如火,提出一个荒唐至极的赌局,神情笃定得像是她才是这艘船的主人。
"好。"曹世亨缓缓点头,"我赌。我倒是想看看,天,怎么替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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