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出门时,雨已经停了。空气湿漉漉的,地上到处是断枝落叶。小区保洁正在清扫。我走到单元门口,看到旁边的花坛边上放着一个纸袋。已经被雨水泡发了,软塌塌地倒在地上,里面是一盒草莓。我蹲下看了一眼,草莓早就烂了,变成一团模糊的红色,混着泥水。那种草莓我认得——是我以前最爱吃的那种,奶油草莓,只在特定季节有,贵得离谱。我刚嫁给沈砚那年冬天念叨过几次,他说“想吃就买”,但从来没有主动买过。有一次我生日,我给自己买了一盒,他回来看见了说“这么贵,你倒是舍得”。
纸袋旁边还有一个小东西,在晨光里闪着微光。我捡起来,是一枚戒指。素圈,铂金的,内壁刻着字。那是我们的婚戒。他从未戴过的那一枚。刻的是“SY&WN”,我们名字的首字母。结婚那天他戴了一下,仪式结束就摘了,说“戴着不习惯”。后来我在书房抽屉里看到它,和一堆零碎杂物放在一起。我没有拿出来,也没有说什么。
现在它躺在我手心里,沾着泥水,冰凉。我看了它很久,然后站起来,走到小区门口的失物招领处。值班的保安认识我,我对他笑了笑,把戒指放在小盒子里:“在花坛捡到的,麻烦帮忙登个记。”
至于那盒草莓,我扔进了垃圾桶。
那天上午在工作室,我收到一条短信,还是陌生号码。只有一句话:“草莓你不喜欢了吗?”
我没有回复。
第十章 小林来访
过了几天,小林找到工作室来。他站在门口探头探脑,被前台拦住了。我正好出来接水,看到他。他瘦了一圈,黑眼圈很重,衣服皱巴巴的,看起来好些天没好好休息。
“太太……”他看到我,眼睛红了一下。
“小林。”我把水杯放在桌上,靠在门框上,“第一,别叫我太太了。第二,你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他犹豫了一下,说:“沈总住院了。”
我没说话。
“那晚淋雨之后,高烧不退,四十度,烧了两天。”小林的声音越来越低,“这几天一直在喊你的名字。太太——温小姐,您能不能去看看他?就一眼,就一眼……”
“小林。”我打断他,“沈总生病了,应该找他的医生,找他的家人,找他的女朋友。找我有什么用?”
小林张了张嘴:“苏小姐……苏小姐走了。”
我愣了一下。走了?
“苏小姐说她回来只是处理一些事情,前两天飞机回巴黎了。”小林低着头,“沈总其实……其实和苏小姐没什么,就是老同学叙叙旧。温小姐,您误会了……”
“我没有误会。”我说,“小林,你回去吧。以后别来了。”
小林站在那里不动,像一只被遗弃的小狗。我看着他,忽然有些不忍。他不过是个打工人,被沈砚使唤来使唤去,连这种话都要替老板来传。他做错了什么呢。
“小林,”我缓了缓语气,“你有你自己的生活,别一直围着沈砚转。你替他传这些话,他心里不会感激你,只会觉得你应该的。你明白吗?”
小林的嘴唇动了动,最后低下头,转身走了。他走得慢,背影有些摇晃。我看着他走出创意园的大门,消失在街角。
那天晚上,我收到一条长长的短信。还是陌生号码,大概是沈砚换了号,或者借了别人的手机。短信很长,我数了数,有几百个字。他说苏念只是过去式,说他其实早就放下了,说这三年里他习惯了我的存在,习惯了回家有灯亮着,习惯了我做的饭、我洗的衣服、我放在床头的水杯。他说暖暖你回来吧,我们重新开始。
我逐字逐句看完,然后回复了四个字:
“火葬场见。”
他几乎是秒回:“什么?”
我又回:“沈总,火葬场排队请取号。不过不好意思,我现在过得很幸福,没空给你留位置了。”
他没有再回复。
我放下手机,走到阳台上。夜色很深,但空气很干净,台风把尘埃都吹走了,能看见几颗星星。圆圆在月光下泛着淡淡的银色,小焰红得像一团安静的火。我给它们浇了点水,听到水渗进土里的声音,细细的,绵绵的。浇完了,我站在阳台上吹了会儿风。
手机又亮了一下。我没有去看。不管他发什么,说什么,求什么,都跟我没关系了。从前那些攒在存钱罐里的硬币,我已经全部取出来,换成了新的种子,种在属于我自己的土壤里。它们会生根,会发芽,会开出花来。
至于沈砚,他会在他的火葬场里,排一辈子的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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