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不负所望。”
顾南墨冷冷扫了一眼邮件的内容,对这样的结果像是早就料到一样,他漆黑的眸子里满是讥诮:“沈晚棠,你闹这么一出,不就是想死乞白赖骗点钱吗?”
这东西他最不缺。
他也有的是办法让她走投无路,只不过区区十万块,还值得他亲自动手拦下?
可笑的是。
那女人穿着不知道哪个野男人的衣服,堂而皇之站在他面前,她口口声声都是质问,甚至拿着那段不为人知的婚姻威胁他。
真是有够讽刺!
手机嗡嗡响起,乔希悦的名字不停跳动。
顾南墨破天荒地没有接听,他抬手扯了扯颈间的领带,心口无故埋着一把邪火,没头没脑地,快把他烧死。
他很嫌恶这样没由来的情绪失控,随手拨了洛乘风的号码:“来酒庄,喝两杯。”
“……”
洛乘风先是不敢置信地愣了愣,然后迫不及待地嚷嚷:“顾总稍等,十分钟,我马上到!”
顾家酒庄收藏着无数昂贵名酒,洛乘风早就眼馋得不得了,可惜顾南墨素日里并不怎么喝酒,这酒庄最多不过只是他心血来潮的一个投资项目。
浪费!
洛乘风不止一次这样跟顾南墨抱怨过,今朝有酒今朝醉,何况还是整整一酒庄。
顾南墨对他的话置若罔闻,从不应酬,也不贪杯,简直比古代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还要洁身自好。
洛乘风十分想不明白,男人偶尔喝喝酒本来就无伤大雅,何况还是顾南墨,他要钱有钱,要权有权,有什么好畏手畏脚的。
“老顾,今天怎么想起来喝酒了,不怕乔小姐把你赶出家门?”
洛乘风自顾自倒了酒坐在沙发对面,妻管严是他唯一能替顾南墨想到的理由,于是戏谑地调侃:“我先提前说清楚,你今天要是流落街头,我是不会收留你的。”
顾南墨却并没有要跟他说话的意思,酒杯添了一次又一次,高浓度红酒,他跟喝白开水似的。
“哎,行了行了,有钱也不能这么喝酒啊。”
洛乘风意识到有些不对劲儿,连忙伸手夺过他的酒杯:“让我猜猜,顾总难不成碰到什么难题了,是不是跟你的乔小姐有关?”
顾南墨抬眸睨了他一眼,又重新拿了个酒杯,苦涩的红酒入喉,他英气的眉心跟着紧紧蹙起,突然前言不搭后语地出声。
“希悦说她想结婚了,我好像,也是时候该给她一个承诺。”
“就这,我当是什么事呢。”
洛乘风顿时如释重负地叹了口气,他是听人说过什么婚前焦虑乱七八糟的,但没想到顾南墨也会有举棋不定的时候:“男未婚女未嫁,想结就结呗,你反正很爱那个乔小姐,迟早都要有这一步。”
洛乘风对乔希悦并不怎么了解,只知道她曾经是沈晚棠的朋友,他对沈晚棠有无数的偏见,连带着也不怎么待见乔希悦。
毕竟,一个觊觎朋友丈夫的女人,也绝对不是什么等闲之辈。
洛乘风忽而像是想到了什么,神神叨叨地压低了声音:“老顾,你该不会是被沈晚棠伤出阴影了吧?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希悦不会。”
顾南墨想也没想就否决了他的话,乔希悦为了他连命都可以不要,他没道理去质疑她的心意。
“那你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洛乘风越听越糊涂,终于深刻意识到,人类的悲欢的确并不相通:“两情相悦就在一起啊,不过是添双筷子,多个枕头的事儿,有这么难吗?”
是不难。
他说过,会给希悦所有她想要的。
顾南墨幽深的眸子沉了沉,无声看着空荡荡的左手无名指,只要一枚戒指,一捧花束,结婚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走了,你慢慢喝。”
顾南墨淡淡扔下这么一句,转身就离开,酒精遇风有些上了头,他疲倦地闭眼按了按眉心,吩咐司机:“去Feathery。”
Feathery是顾家财团旗下一家珠宝企业,虽然创办时间才不到两年,但已经是高端私人订制领域的个中翘楚。
“就这款,主石改用粉钻。”
顾南墨面无表情扫过经理送来的高奢钻戒,眸光最终落在一枚花瓣切割的婚戒上:“今天的事情不要声张,戒指最快时间拿给我。”
等到一切都准备妥当,他会立即跟希悦订婚,结婚,这次他不会再低调收敛,他要让全世界都知道,他过得有多幸福。
教堂外,鹅毛般的雪花愈落愈大。
沈晚棠用尽力气紧紧关上了所有门窗,可寒风还是呼啸着无孔不入,她身上单薄的病号服半湿半潮,结冰僵硬的裤管挨在小腿上,像是带了锋芒的利刃。
教堂里空无一人,只有北风鬼哭狼嚎。
沈晚棠瑟瑟蜷坐在红色软椅上,她死死抱着膝盖,竭尽全力将自己缩成一团,可身体的温度还是在迅速流逝,可能都用不了个把小时,她就会严重失温命丧于此。
三天。
没有人能在这种情况下,熬过三天的。
顾南墨的目的昭然若揭,他就是一心想要她死。
沈晚棠莫名有点认可他的想法,众叛亲离,病入膏肓,一身骂名,她把人生过成这个糟糕样子,死去好像比活着要容易的多。
可如果她死了,小初怎么办?
她在绝望里满怀希冀为顾南墨生下的女儿,她还那么小,她都没能听到她喊一声妈妈,却时时刻刻都要做好失去她的准备。
老天对她从来都没手软过。
沈晚棠素净的脸颊冻得紫青,大脑也跟着像是结了冰,心里有一道声音再不停告诉她,她现在应该自救,而不是坐以待毙。
她要么放弃这个可笑的赌约,以后的日子,永远活在顾南墨给的提心吊胆里。
可,那跟死在这里有什么区别吗?
顾南墨能找来沈文浩,就能找来更多人,他对她了如指掌,一招致命不是什么难事,额上的伤疤裂开又结了痂,仿佛一柄悬在她头顶的刀。
一个酒瓶没能杀得了她,那两个呢?
沈晚棠动了动僵硬的手指,在百分之百没命和百分之五十得以苟且之间,她毫不犹豫选择了后者,冬风再冷难道还能冷到心里去。
步伐凌乱且蹒跚。
沈晚棠缓慢艰难地挪到窗边,纤白的手指紧紧攥上那薄如蝉翼的纱帘,顿了顿,她将那纱帘在腕上绕了两圈,然后用尽所力气去扯。
灰尘抖落,呛得她撕心裂肺地咳嗽。
但那纱帘好歹是拽了下来。
两扇窗户,四片纱帘。
沈晚棠用同样的方式接连扯下来,就连宣誓台上的幕布都没放过,她紧紧抱着那一团脏兮兮的破布,就像是抱着什么救命稻草,一层一层裹在自己身上,又蜷缩到离窗户最远的软椅上。
尽管她怎么看怎么像个木乃伊,但身体确实没有之前那么刺骨寒冷。
从白昼到暮色渐沉。
沈晚棠从来没觉得时间会过得这样慢,她已经有十多个小时粒米未进,不争气的胃腹肆意叫嚣着疼痛和难受,并且越演越烈。
她从医院离开得匆忙,竟然连止痛药都没带,癌细胞及时地跟着残虐张扬,摧枯拉朽一般恨不得直接送她到地狱。
沈晚棠惨白着脸色站起身,跌跌撞撞地走向教堂后厅,她记得那里是有盥洗室的,哪怕只有几口冷水喝,也好过现在。
门推开的一瞬间,灰尘扑面而来。
沈晚棠忍不住重重咳了两声,眼泪都要咳出来,她走到落满细土的镜子前,将那锈迹斑斑的水龙头拧开。
红铜色的冰水缓缓流淌而出,夹杂着泥沙铁锈,浑浊到了极点。
沈晚棠索性直接坐到铺了隔水毯的地砖上,等着那水变清澈,她黯然的眸光迟缓地挪动。
最终落在一个灰头土脸的废纸篓上,那纸篓里别无他物,只有一袋精致仔细的新婚伴手礼。
沈晚棠对那个粉色的羊皮手袋并不陌生,她知道乔希悦喜欢粉色这件事,远远要比顾南墨早得多。
当初他们的婚礼并没有惊扰太多人,喜糖和礼物都是沈晚棠亲自选的,考虑到顾南墨的亲人朋友都出身不凡。
她思来想去,最终伴手礼还是挑了更沉稳的欧式白色。
而唯一的一份粉色,她满心欢喜拿给了乔希悦,那个时候,她们还没有撕破脸,还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可是。
“原来,你早就计划好了一切。”
沈晚棠木然地拾起那个被人剪烂的礼袋,她总以为乔希悦的恶意是一时兴起,却没想过对方早就在暗处算计着。
近水楼台先得月。
所以,乔希悦最初阴差阳错救她的那回,只是这个陷阱的第一步?
沈晚棠顿时一阵恶心涌上心头,趴在马桶前连胆汁都要吐出来,额角缝合的伤口似乎又裂开了,血滴接连砸进水里。
很快就暗红一片。
“怪我,怪我心瞎眼盲……”
沈晚棠坐在地上凄怆地笑出眼泪,她死死咬上白色病号服的一角,用尽力气扯下一块棉布,好像也不知道疼,眼睛不眨地缠在额前。
凛冽的水流依旧刺骨,可干净了许多。
沈晚棠一言不发冲掉手上的血迹,艰难喝了两口,冷水入喉,犹如冰锥。
她紧紧攥着从废纸篓里捡起的破烂礼袋,重新瑟瑟蜷回了前厅软椅,礼袋上金线刺绣的囍字。
冷嘲热讽。
杀人无形。
乔希悦丢掉不要的垃圾,竟然成了她活下去的渺茫希望。
沈晚棠闭了闭眼,只留了那几块糖和巧克力,将近三年时间,喜糖过了期,巧克力过了期。
她和顾南墨的感情,也跟着过了期,腐烂成泥。
这些过了期的东西,百害无一利,怎么都不该再回到她手里,可她偏偏扔不得,不想被饿死,她就不能扔这糖。
想要救小初,她就不能忤逆顾南墨给的屈辱,仰人鼻息地苟延残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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