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沈清弦,在城南老巷的茶楼弹琵琶。可我本该在更大的地方弹的——比如北京的音乐厅,比如上海的录音棚。八年前,我也是这么想的。
那年我十五岁,刚拿了省里青少年琵琶比赛的金奖。颁奖那天晚上,一个穿黑色夹克的男人在后台等我,递给我一张名片,上面写着“星海演艺经纪公司”。他说:“小姑娘,你这手艺,留在小县城可惜了。跟我去北京,我给你安排演出、录音,三年之内保你上电视。”
我爸妈犹豫了。他拿出一份合同,说可以先签意向书,不用交钱,到了北京包吃包住。我爸看了看,觉得没什么陷阱,就点了头。
到了北京我才知道,那不是什么演艺公司。那是一个城乡结合部的出租屋,同住的还有七个女孩,有的弹古筝,有的拉二胡。穿黑夹克的男人叫坤哥,他收走我们的身份证和手机,说这是“公司统一保管”。第二天他扔给我们一人一件亮片裙子,说:“今晚有个商会晚宴,你们去弹几首曲子,弹完了就有演出费。”
我们被带到一个酒店的宴会厅,台上放着几把椅子,台下的男人端着酒杯,眼睛不在乐器上。我弹《春江花月夜》的时候,一个挺着肚子的光头走到台前,往我脚边放了一沓钱,说:“小妹儿,一会儿跟叔叔去喝一杯,这钱就是你的。”
我把脚缩回来,钱散了一地。坤哥在后台扇了我一巴掌:“你清高什么?你以为你谁?你签的合同白纸黑字,违约金三十万,你还得起吗?”
我想给我爸打电话,坤哥把手机摔在我面前:“打啊,告诉你爸你欠我三十万,看他拿什么还。”
我没打。
后来我试过跑。一次是凌晨两点,我翻窗出去,光着脚跑了三条街,被坤哥的车追回来,关在厕所里一整夜。一次是在演出的酒店,我偷偷跟一个服务员说帮我报警,服务员看了我一眼,走开了。警察后来是来了,坤哥把合同拍在桌上,说我是他公司的签约艺人,只是“闹了点脾气”。警察看了看我,问我是不是自愿签的合同,我点了点头——我的身份证在坤哥手里,我连自己全名都不敢说错。
再后来我就不跑了。同屋的姐妹们说,跑不掉的,合同上的违约金是个无底洞,你跑到天涯海角他们也能找到你。等你还够了钱,自然就放你走了。
我等了三年。三年里我弹了三百多场“商演”,没有一场是在正经音乐厅。三年后坤哥说我“表现好”,提前放我走。我拿回身份证那天,坐在火车站哭了两个小时,然后买了一张最便宜的票,到了现在这座城。
城南老巷的茶楼老板娘收留了我。她说你就在这儿弹吧,一天八十块,包一顿午饭。我说好。
那天我在台上弹《十面埋伏》,弹到轮指那段,我想起十五岁的自己站在省里的比赛台上,灯光打在我脸上,台下的评委在点头。我想起我妈在后台等我,手里拎着我最爱吃的糖炒栗子,说“我家清清最棒了”。
那天的《十面埋伏》我弹错了三个音,老板娘没听出来,老头儿们也没听出来。
只有一个人听出来了。
他穿深灰衬衫,坐在最角落,一曲终了,往盘子里放了一张红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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