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诸子散文
7、《吕氏春秋》
(2)《察今》2
(接上一章)【察今(历史故事)】
(四)火堆
夜很深了,年轻人还坐在火堆旁。
老人也没有睡,他在用一根树枝拨弄火堆,火星溅起来,又落下去。
“你救了他,”老人说,“可你救不了所有人。”
年轻人没有说话。
“上游那条江,”老人说,“淹死了一千多人。他们的将军也差点淹死,被水冲下去三十里,让打渔的捞上来了。”
“我知道。”年轻人说。
“你知道,”老人拨着火,“可你还是会去。”
年轻人抬起头,看着老人的眼睛。那双眼睛浑浊,但很亮,像深井里的水。
“你是从郢都来的吧?”老人问。
“是。”
“读书人?”
“读过一些。”
“读过《察今》没有?”
年轻人愣住了。
老人笑了一下,脸上的皱纹挤在一起,像干裂的河床:“我年轻的时候也读过。那时候我跟你一样,想不明白,为什么先王的法不能直接用,为什么非要改来改去。”
他往火堆里添了一根柴:“后来活了这么多年,见过涨水,见过干旱,见过船翻了人没了,见过刻舟求剑的傻子,见过把孩子往江里扔的娘们。慢慢就明白了。”
“明白什么?”
“明白水是会动的,”老人说,“法不会。”
火堆噼啪响着,江风吹过来,带着水的气息。
“先王那时候的法,是那个时候的水。现在的水不是那个时候的水了,你拿着那个时候的法,往这个时候的水里走,能走过去吗?”
年轻人沉默了很久。
“可他们都说,”他开口,“法是先王传下来的,不能改。”
老人把树枝扔进火里,火苗窜高了一截。
“他们说他们的,”他说,“你走你的。水涨了,你就绕一绕。水落了,你就走直道。非要照着旧路走,淹死的是你,不是他们。”
年轻人看着火堆,没有说话。
婴儿在妇人怀里翻了个身,嘟囔了一声,又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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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早上
天亮了。
江面上起了雾,白茫茫的一片,看不见对岸。
年轻人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准备走了。
老人还坐在火堆旁,火已经灭了,只剩下一点灰烬冒着青烟。
“多谢老人家。”年轻人说。
老人摆摆手。
年轻人走出几步,又停下来,回过头。
“老人家,”他说,“你刚才说的那本书,《察今》,我读过。可我没记住。”
老人抬起头,看着他。
“书上说,‘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年轻人说,“可我现在想的不是这个。”
“想什么?”
年轻人沉默了一会儿,看着江面上的雾。
“我想的是,”他说,“那些淹死的人,他们也是照着自己的道理走的。那个刻舟的人,他有他的道理。那个要把孩子扔进江里的妇人,她也有她的道理。他们都觉得自己是对的。”
“然后呢?”
“然后他们都错了。”
江风吹过来,雾在动,慢慢地,慢慢地散开。
“对和错,”老人说,“不是人说了算的。”
“谁说了算?”
老人没有回答。他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土,往江边走去了。
年轻人站在那里,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雾里。
雾散了。
江面上露出一条船,正往这边划过来。
年轻人上了船,船夫是个年轻人,跟他差不多大,脸上带着笑。
“客官去哪儿?”
“对岸。”
船夫摇起桨,船离了岸,往江心驶去。
太阳出来了,照在江面上,金光闪闪的。
年轻人回过头,看着渐渐远去的渡口。那个抱着婴儿的妇人还站在那里,像一根木桩。
“那是个傻子,”船夫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笑着说,“想把儿子扔江里,让她男人拦下了。”
“她男人?”
“就是那个老头,”船夫说,“救了她儿子,也救了她。”
年轻人愣住了。
船往江心走,风往脸上吹。
他忽然想起老人最后看他的那个眼神,想起老人说的那句话:
“水是会动的,法不会。”
江面很宽,船在江心,四边都是水。
他低下头,看着船舷。
船板上有一道刻痕,很浅,很旧,像是很久以前有人刻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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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吕氏春秋》之《察今》】
原文: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先王之法,经乎上世而来者也,人或益之,人或损之,胡可得而法?虽人弗损益,犹若不可得而法。东夏之命,古今之法,言异而典殊,故古之命多不通乎今之言者,今之法多不合乎古之法者。殊俗之民,有似于此。其所为欲同,其所为欲异。口惛之命不愉,若舟车、衣冠、滋味、声色之不同,人以自是,反以相诽。天下之学者多辩,言利辞倒,不求其实,务以相毁,以胜为故。先王之法,胡可得而法?虽可得,犹若不可法。
凡先王之法,有要于时也。时不与法俱至,法虽今而至,犹若不可法。故择先王之成法,而法其所以为法。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何也?先王之所以为法者,人也,而己亦人也。故察己则可以知人,察今则可以知古,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有道之士,贵以近知远,以今知古,以益所见知所不见。故审堂下之阴,而知日月之行,阴阳之变;见瓶水之冰,而知天下之寒,鱼鳖之藏也;尝一脬肉,而知一镬之味,一鼎之调。
荆人欲袭宋,使人先表灉水。灉水暴益,荆人弗知,循表而夜涉,溺死者千有余人,军惊而坏都舍。向其先表之时可导也,今水已变而益多矣,荆人尚犹循表而导之,此其所以败也。今世之主法先王之法也,有似于此。其时已与先王之法亏矣,而曰此先王之法也,而法之以为治,岂不悲哉!
故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病变而药不变,向之寿民,今为殇子矣。故凡举事,必循法以动,变法者因时而化,若此论,则无过务矣。
夫不敢议法者,众庶也;以死守者,有司也;因时变法者,贤主也。是故有天下七十一圣,其法皆不同,非务相反也,时势异也。故曰:良剑期乎断,不期乎镆䥺;良马期乎千里,不期乎骥骜。夫成功名者,此先王之千里也。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以此故法为其国与此同。时已徙矣,而法不徙,以此为治,岂不难哉!
有过于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此任物亦必悖矣。荆国之为政,有似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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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这篇文章选自《吕氏春秋》的《察今》。察今,明察当今的实际情况。文章主要是阐明法令制度应该随着客观形势的改变而有所改变。
法令制度和客观形势的关系,就如同药物和疾病的关系一样。疾病是经常变化的,药物也应当随着疾病的变化而变换。如果药物不变换,那就一定会发生严重的恶果。
同样的道理,客观形势是经常变化的,法令制度也必须随着客观形势的变化而有所改变;如果法令制度永远不改变,那就一定会失去它的功用。
天下没有包治百病的良药,世间也没有永远适用的法令制度。
这篇文章具有朴素的唯物思想,能从发展的观点看待事物,有一定进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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