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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长了张嘴

《似苍狗长风》 做梦的废物/著, 本章共3088字, 更新于: 2022-12-07 13:18

人类的悲观并不相通,楚诗竹度过了一个酸涩的夜晚,像只笨蜗牛般终于弄懂了一个数学定理。

而她的便宜同桌猴子林一宇则是冒着满心的粉红色泡泡吃着他妈妈精心给他做的营养餐。

因为他吵着要转学,弃理从文,林母便陪着她从江北搬到了江南。

放着豪华的独栋别墅不住,住进了一个普通的小三居。

“小宇啊,这小房子呀有小房子的好,妈妈也觉得蛮温馨的。”

林母夹了一块糖醋排骨放到林一宇的碗里:“反正你想做的,妈妈都支持你。”

林一宇憨憨一笑,一口将排骨塞进口子,赞美道:“菠萝你现在做饭真是越来越好吃了,都赶上酒店的大厨了。”

林母保养得当,出生在一个官商结合的世家,虽然是小城,但是胜在资源禀赋优越,靠着千禧之年石油行业的暴利发展,在全省的GDP排名也是数一数二的。

林母家早期看准了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人口效应,成立了房地产公司,赶着风口,成为了暴发之家。她做为家里唯一的女儿,从出生的那刻开始,就已经在无数人所艳羡的罗马。

她很美,也很柔弱,有着超凡脱俗的天真,从小到大一直很乖,父母也给她提供了最好的条件。

乖乖的读书,学习成绩不好不要紧,普通学校毕业即可,照样可以在市里的政府部门寻得一个好工作。

林母陪嫁的嫁妆是两栋独栋别墅和一辆奔驰、一辆宝马。好马配好鞍,林家亦为她寻好了良配。

林父毕业于清华大学,毕业后做为人才引进来到这个小城,为人低调谦逊上进,不到四十岁便成为了副市长。

林父家虽不及林母家财力雄厚,却也是世代为官,祖上便有举人。虽不巨富,却也什么都不缺。

本以为是一场联姻,却不曾想这二人一见钟情,感情笃定,结婚十几年来从未红过脸,一直是琴瑟和鸣,相敬如宾。

林母有两个爱好,一个是爱美,成天捯饬着自己。年近四十,却像个少女,也有着少女般的天真,经常说一些让父子二人啼笑皆非的话。

另一个爱好就是做饭了,给心爱的丈夫和儿子做一辈子的饭。

“哎,就是不知道你爸爸最近吃的好不好。”林母嘟囔着嘴叉起一片黄瓜,她晚上不吃肉,只吃蔬菜沙拉。

“哎呦菠萝,这么快就想你相公啦?我可以在外面或者学校食堂吃,你可以回江北给我爸做饭。”林一宇大快朵颐着,吃得很香。

林一宇叫林母“菠萝”,一方面是因为林母喜欢吃菠萝,另一方面他总觉得母亲身上有着清新香甜的气味,跟菠萝一样,好闻极了。

“你爸爸也可以在单位食堂吃饭呀,虽然没我做的好吃吧,但是应该也可以。”

“你呀,得了便宜还卖乖。”林母轻轻地点了点林一宇的额头。

“这说明菠萝你爱我胜过爱我爸,亲情终将战胜爱情。”

十六七岁的男孩子食量很大,恨不得能把铁皮都嚼了。

一盘糖醋排骨、一盘宫爆鸡丁、一盘腰果西芹炒虾仁都被风卷残云进肚,只剩了一盘蒜蓉西兰花。

“小宇,吃青菜喔,吃完妈妈给你零花钱。”林母语调轻轻,像只温柔的小兔子。

谁能抗拒“菠萝”的撒娇呢?林一宇皱了皱眉,想着还是不能得罪这个护身符,要不下次再想要求点儿什么,就会比较难了。

比如这次转学转科,林父表示完全不能理解,为什么要舍近求远去学习自己完全不擅长的科目?
哪怕他对林一宇有信心,知道他学文也不会太差,但是何必呢?这孩子在拧巴什么呢?

林一宇和林父长得很像,简直如复制和粘贴,唯有冷白皮随了林母。

哪怕岁月变迁,白云苍狗,林母还是记得当年见林父的第一眼。

初春的阳光下,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青年,鼻梁高挺,眼睛狭长,眉眼间尽是阳光的味道。

干净、落拓、清风霁月。

像春风般让人心动。

林父如硬朗中不乏温柔的春风,有着翻山越岭般的笃定和温柔,林一宇则如盛夏的长风,簇拥着热情和盛大,余光处是温暖和清朗。

“也不知道这么好的儿子以后会便宜哪家的姑娘。”林母看着林一宇乖乖吃菜将食物一扫而光的样子,幸福感爆棚。

这可能就是柴米油盐中最踏实的烟火值得吧。

“好撑啊!”林一宇拍了拍肚子站了起来,有点讨好道:“世界上最好的菠萝姐姐,小儿能不能喝杯黑咖啡消化下?”

林母一张桃花般粉嫩的小脸纠结了片刻,看着自己儿子亮晶晶的狗狗眼,还是败下阵来。

“好吧,那你晚上睡不着怎么办啊?现在都快8点了。”

“没事,正好多看会儿书,这次虽然已经到年纪第十一名了,还是跟我以前的排名差了很多。多努力下,没事的。”

“哇,我儿子这么厉害,短短一个半月就赶上来这么多!真是妈妈的大宝贝!”

“菠萝”很高兴,迈着小细腿美滋滋地去给林一宇泡咖啡。

林一宇说“撑”却嘴却不闲着,看见桌子上有洗好的青提,便扔进几颗到嘴里吃着玩儿。

清甜,有玫瑰的香味。

比大白兔奶糖好吃多了。

林一宇看着青提,突然朝“菠萝”喊了一句:“菠萝,你知不知道低血糖怎么根治?”

“菠萝”泡完咖啡回来,放在林一宇面前,惊讶道:“我的儿,你怎么突然问这个,是你今天低血糖了吗?”

林一宇嘬了一口黑咖啡,刚吃完青提再喝黑咖啡,真的苦到天际,看着林一宇龇牙咧嘴的样子,“菠萝”不由地轻松了下来。

“应该不是你啊,从小到大你都没生几回病,平时吃的又比猪多,怎么会低血糖呢?”

“那照你这么说,这病跟体质有关,还跟吃饭有关?”林一宇饮驴般将一杯黑咖啡一饮而尽。

“慢着点喝,你都告诉妈妈究竟谁低血糖了呀?”林母很好奇。

“啊,就我班一个女生,今天低血糖了。”林一宇起身,朝着自己房间走去:“你快跟我爸视频去吧。”

“菠萝”有些害羞,嗔怒道:“这孩子真讨厌。”

林一宇欣然一笑,他的家、他的一切生活到目前为止,他都很满意。

一路顺遂,家庭幸福,心想事成,不出意外还会拥有美好的未来。

他生来什么都有,所念皆可得,思路清晰,唯有一件事,让他有些迷惑。

他在中考的时候看到一只可爱的馒头,觉得真是太好玩儿了,他寻寻觅觅一年,才发现那只馒头的所在。

胖胖的,也不高,白白嫩嫩,眼睛大大的,笑起来有两个小酒窝。

怎么会有人长得这么可爱啊?

他十七年乖巧的人生第一次有了惊天动地的叛逆和冲动,凭借着“菠萝”对他的百依百顺和对自己的自信,鬼使神差般地为了“可爱”,用自己的青春甚至是命运做了赌注。

他自己也想不明白,所以每次他那蠢同桌瞪着满是黑眼圈的小鹿眼问他:“你怎么抽风弃理从文了?”的时候,他也答不上来究竟是为什么。

就为那经年一瞥?还是一念之间?甚至是为了他骨子里的某种热爱?

想不明白就不去想,他的目标是父亲的母校清华大学。从开始上学到现在,一直没有变过。

既然梦想没变,赛道的变化也只是插曲,他相信,终会在这大千世界拥有自己真正的“一隅”。

少年有倔强,就有魄力。

于是,他拿出一本英文阅读理解,想要借着咖啡的劲儿,将这一本做完。

明天是星期六,下午上两节课就会放学,明明比平时也就少两节,也不知道为什么就会给人放肆的底气。

这晚,楚诗竹成功地解出三道直线与圆的相切的习题,一小时一道题,又背了些历史知识点,在凌晨两点无意识地睡去。

林一宇这杯咖啡的后劲儿很足,他熬到了凌晨四点才睡。

与那只蠢馒头不同,他熬夜从不会有黑眼圈。

于是第二天,一个稍微有些萎靡的少年将一本笔记潇洒地扔在了眼睛肿成桃子的少女桌上。

“干什么啊?劈了啪啦的。”楚诗竹嘟囔着拿起笔记本,一打开便楞住了。

那是一本数学题集,按照开学以来的内容,将每个知识点都单独列了出来。

知识点用红笔写就,每个知识点后面跟着三至五道经典的题型,黑色笔将每道题的解题步骤都十分清晰,稍微复杂一点的地方都用蓝色笔进行了标注。

一个半月的内容,浓缩在了这本笔记中,楚诗竹就是再笨,也知道这是一本哪怕傻子都能可以看懂的题集,哪怕看不懂,记下来对应付考试也会有莫大的帮助。

说不感动是假的,楚诗竹揉了揉肿得快睁不开的眼睛,吸溜了一下鼻子:“谢......谢谢哦。”

林一宇骄傲地抬眉:“我只是不想有数学这么烂的同桌而已啦,心疼数学老师罢了,你再看不懂的话就找块豆腐上吊吧!”

楚诗竹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白眼,心里也是不生气的。

这个人真的是,好好的,就长了张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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