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瑾穿进男频年代文,成了书里被全家吸血的受气包。
落地三天,奶奶把她叫过去:"你堂姐看上你未婚夫了,你俩把亲事换了吧。"
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就想把她的人生换了。
堂姐抢走的是厂里的技术员,塞给她的是个"出苦力的"普工贺琛光——人人都说她亏大了。
只有陆瑾知道,几年之后,那个技术员连给贺琛光提鞋都不配。
她不哭不闹,纳着鞋底抬起头:"换亲可以。"
分家、赔偿、欠条,一样不能少!
堂姐风风光光嫁进"好人家",陆瑾转头就把那个"普工"拐去领了证。
后来堂姐撞破头闹自杀也要守住的婚姻,成了砧板上的鱼肉;
而陆瑾那个"拿不出手"的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军官,当着全家的面掷地有声:
"我媳妇是陆瑾。"
再后来,陆瑾翻出一张泛黄的结婚申请,日期在三年前,女方那一栏——写的是她的名字。
"你早就认识我?"
男人把她圈进怀里:"三年前你救过我。答应换亲,一开始只想护着你。现在嘛……"
"媳妇,我捡到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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