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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 价目册上一夜跌半

《死囚掌权,匠奴掌炉》 彩虹小鹿踏青谣/著, 本章共2813字, 更新于: 2026-10-26 23:42

昭平二十六年十二月,鹿鸣镇榷场。

价目册挂在仓院的墙上。

册是一块木板,一尺半宽,四尺长,板面刨得平,上面用炭写字。行市天天变,早上一改,午后一改,天阴了还要改。字是管行市的老人写的,写了擦,擦了写,板面上积了一层黑,摸上去滑手。

沈砚站在板前,是早上辰时。

他先看的是左边第一行。

第一行是石烛。

昨天的价还留在板子的侧边,那是没擦净的残字:每担八百文。今天那一行写的是:每担四百文。

写字的人把“八百”两个字擦了,改成“四百”。擦得急,八百的“八”还剩一道斜撇,留在四百的左边,像一笔多余的横。

沈砚站在板前没有动。

他身后是卸货的脚夫,来了一队,抬着麻袋往北厢房走。麻袋上沾着潮气,走过的地方留一串湿脚印。有个脚夫肩上垫着一块旧布,布的一角拖在地上,扫起一点灰。

“这一行什么时候改的。”沈砚问。

管板子的老人从墙根的小凳上站起来。

“昨晚。”他说,“子时前后。”

“谁叫改的。”

“收货的掌柜叫改的。”老人说,“他夜里来过一趟,看了一遍料单,说这一行明天按这个价挂。”

“从前挂着八百,挂了多久。”

“两年零三个月。”老人说,“一直是八百。今年秋天涨过一回,涨到八百四十,过了七天又落回来。”

“昨天有人卖这个价。”

“昨天没有人卖。”老人说,“昨天有人来挂了个空单,把行市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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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砚没有去看石烛。

他先去了账房。

账房在仓院西头,一间半的屋,屋里冷,砚台里结了薄冰。俞七娘坐在案后,案上摊着三本册子,手里一只算盘,拨得很快,珠子响成一串。

“价目册上第一行。”沈砚说。

“石烛。”

“一夜落一半。”

“落了。”俞七娘的手没有停,“落的时候我在场。”

“你在场。”

“收货的掌柜叫我去验单子。”她说,“他拿着一挂单子进账房,单子上写的是要挂的价,我照着抄了一遍底。抄完他让挂,就挂了。”

“单子是谁的。”

“鹿鸣镇往西四十里,一个姓韦的铺子。”俞七娘说,“铺子的东家是云门守将的门客。”

沈砚把手按在案上。

“这三个月,”他说,“石烛走到哪里去。”

俞七娘停了算盘。

她从那三本册子里抽出最底下那本,翻到中间,用手掌压住。

“石烛不出昭。”她说,“三年前起过规矩,石烛只走榷场,只卖一处。买主是——”

她用手指在册子上点了一下。

“大夏王庭。收货的人在白城,提货的牌子挂的是王庭库房。”

“去年走了多少。”

“四百七十担。”

“今年。”

“到十一月,五百二十担。”

“价钱。”

“一直八百。”她说,“一斤没有落过。”

“今天落了。”

“今天落了。”俞七娘说,“一天落的不是价。一天落一半,是有人不想买了。”

她把册子合上,往前推了半寸。

“你要看什么。”

“我要看匣子。”沈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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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石烛的匣子是木头的。

一尺半长,六寸宽,板厚三分,两头带榫。榫是暗榫,外面看不见钉。匣子底下烙着一方印,印上是两个字的火号,字烧得浅,要斜着对光才看得见。

沈砚在货栈里看了半日。

货栈西头堆着退回来的空匣,摞了三层,共六十多只。他一只一只翻。

翻到第十七只,他停住。

这一只匣子的木色比别的浅,木纹是直的,纹路里带一点红。别的是松木,这一只不是。他用指甲在匣底刮了一下,刮下的木屑带油,闻着有一股涩味,像烟熏过的干草。

他把匣子翻过来,对光看那个火号。

火号不是本地的。本地木匠烧号,底下都垫一块铁片,号边平。这一方的号边毛,是直接烙在板上的。

“这一批匣子哪一天进来的。”他问管栈的老吏。

老吏翻了半天的簿子。

“十月廿三。”他说,“一共一百二十只,从北边来的。”

“谁送的。”

“押车的是个生人,说话带口音,不是昭人的官话。”老吏说,“货单上写的是赤谷。”

“哪个赤谷。”

“就写赤谷。”老吏说,“没有别的字。”

沈砚把那只匣子抱起来,抱到院子里,对着日头看。

日头照在木纹上,纹里那一点红透了光。他用手掌把匣底抹了一遍。抹过以后,掌心上留了一层很细的粉,粉是白的。

他把手掌摊开看了很久。

白石县南坡的矿,烧出来的就是这个样子。他心里发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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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下午,凉州提举司的公文到了。

公文是枢密院下来的,抄了一遍,末尾盖着印。管文书的书吏把公文送到货栈,站在门口念。

念的是:鹿鸣镇石烛一行,行市异动,着提举司查明。又:石烛所用之法,大夏近日有变,着设法取得其法,以备参用。

书吏念完,把公文双手递过来。

沈砚接了,没有看第二遍。

“取什么。”他问。

“取法子。”书吏说,“枢密院的写法是‘其法’。”

“哪一个法。”

“就是他们造那个东西的法。”书吏说,“大人,公文上写得明白。”

沈砚把公文折起来,插进袖子里。

“你去回话。”他说,“就说收到了。”

书吏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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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夜沈砚在提举司的东厢写了一夜。

桌上摆三样东西:一只赤谷来的空匣,一张货单的抄件,一本这三年石烛走货的总账。

他不写字。他先算。

算的是路。

他算的是:一百二十只匣子从赤谷走到鹿鸣镇,路上要过几个铺子、几道卡,每一处谁经手。他把这三年鹿鸣镇所有从北边进来的木器过了一遍,一共七批,其中三批的押车人记了名,四批没有。

他把那四批的日子抄到一张纸上,抄完天亮了。

天亮以后他动笔,写的是条陈。

条陈不长,写了六百多字。他先写价,后写匣,再写路。写到第三段,他停了停笔,把前面两段划掉重写了一遍。

最后那一句他改了三次。

第一次写的是:请取石烛之法。

他把这句划了。

第二次写的是:请并查其料路。

他把“并查”两个字划了。

第三次写的是:石烛之法不必取。所当取者,其料路。他心里早看穿了——法抄得走,料路换不走。

写到这里他放下笔,把条陈从头读了一遍。读第二遍的时候,他把“不必取”三个字旁边点了一个小点。

点上这个小点,是他自己的规矩:凡是他在条陈上点了点的字,将来有人问起来,他就认这一句。

他把条陈誊了一份,正本封好,用火漆封了口,盖上提举司的印,交驿站送崇京。

然后他坐了半刻。

半刻以后,他把底稿拿出来,另取一张纸,从头抄了一遍。这一遍他抄得快,字比正本潦草,抄完也没有誊清。

他从案上拿起一支炭条,在那张货单抄件的背面写了三个字。

四百文。

写完他把纸翻过来,压在总账底下。

三个月后,白城的库房把当月的账报进王庭。

报账的那一页上有一项,写的是:新炉出件,一件比旧价省四百二十文。库房的书记把这一项抄进副册,副册送上山,归进大汗私帐。

两处账没有见过面。写这两个数的人也互相不知道对方写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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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他去了鹿鸣镇东街。

东街有一间铺子,卖的是南货,铺面小,柜台后面常坐着一个人,姓徐,是凉州往南走货的旧人。沈砚从前在榷场办事,跟这个人打过两回交道。

沈砚进门,把那个四折的纸放在柜台上。

“托你一件事。”他说。

“大人说。”

“这一件,”沈砚说,“走你南边那条线,送出去。不用写收件人,送到地方自有人取。”

徐掌柜把纸拿起来,在手里掂了掂。

“里头写的是什么。”

“写的是价。”沈砚说。

“价给谁看。”

“给识价的人看。”

徐掌柜把纸塞进怀里,压在一本账簿底下。

“多少日子。”

“能多快。”

“年前走不了,雪封着。”徐掌柜说,“开春第一批,两个月到。”

“那就两个月。”

沈砚出门的时候,回头看了一眼柜台。柜台上压着那块纸的一角,露在外面,是白的。

他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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