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二十六年十月,姜家别院。
他在巷口站了一会儿。
巷子还是那条巷子,比两边的地都低半尺,下雨积的水到这会儿才干,墙根留着一条深色的印。院墙上有半段新糊的泥,泥里掺了草。门口那棵歪槐树的叶子落了一半,剩下的挂在枝上,风一来响。
他站了有一盏茶的工夫。他站的时候把手从袖子里抽出来,把衣襟抻了一下——他进这条巷子从来不整衣裳,今天整了一次。
门房认得他,没有问,开了门就往里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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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坐在外屋的账桌后头。
案上摆着三样东西:一把算盘,是柜底那把旧的,缺两颗珠子,用木头塞着;一本账,蓝布封面,比榷场的货账小一圈;一方砚台,砚池里的墨是新的,边上搁着一支细笔。
她抬头看了他一眼,看的是他的衣裳。
“坐那头。”她说。
他坐了。
“你把袖子抻了。”她说。
他没有答。
“你以前不抻。”她说,“你进这条巷子从来不整衣裳,走到门口才整。今天在巷口就整了。”
他脸上没什么,心里却紧了一下。
她把算盘往左边推了一寸半。
“我报给你听。”她说,“你不用插话。你插了我还得重算,从头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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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笔。”她说,“狐裘一件。前年冬做的,毛是北边来的,一张从头到脚,工钱三两二。那一件你穿了两冬,去年腊月袖口破了,我让人补的,补的那块皮子是从同一张上剪的。这一笔,六十贯。”
“第二笔。”她说,“绢两匹。一匹素的,一匹暗花的,都是鹿鸣镇行里的货,一匹二十二贯。你上堂穿的那件外袍,用的是暗花那匹,去了十四尺,剩下的半匹压在柜里。这一笔,四十四贯。”
“第三笔。”她说,“你那间屋子的价。”
她把账往前推了半寸。
“八百七十贯。钱是全付的,一个铜板没欠。契在我柜子第三格底下,契上写的名字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屋子在西墙那头,四扇窗,门前一棵歪槐。”
“我住的那间。”
“你住的那间。”她说,“你住了两年四个月。这两年里屋里的灯油、炭、冬天那床被子,都是单着记的,一月一贯四百文,两年四个月,三十九贯二百文。”
“第四笔。”她说,“你的告身。三百四十贯,走两道路一道关,每道关的驺从各收五贯。这一笔我在州里陪人吃了三顿饭。”
她把算盘拨了一下,珠子碰着那截木头,响得闷。
“报完了。”
“账上是一千零七十三贯。”他说。
“你记得。”
“上回你报的。”
“上回你走的时候,这笔账还是这个数。”她说,“今天不一样了。今天我要报第五笔。”
她停下来,把砚台边上的那支细笔拿起来,在指头上转了半圈,搁回去。
“第五笔。”她说,“一笔料钱。”
“什么料。”
“铜料。”
屋里静了一会儿。外屋的窗纸被风顶了一下,鼓起来又落回去。
“昭宁元年秋后起,这条道上进过大昭的铜,三车一批,走了两年。过税簿上记着,仓院收了;牌子挂的是大夏的,钱付到崇京。”她说,“付钱的账,走的是内侍省的赊账。”
“内侍省的赊账。”
“赊主是内侍省。”她说,“头一笔是昭宁元年九月廿六,一千一百二十贯。到今年九月,一共是三千二百贯。这笔钱从来没有还过,一分没还。”
“这笔账挂在谁名下。”
“挂在一个铺子的名下。”她说,“铺子在鹿鸣镇后巷,字号是空的。铺子的经手人是谁,你去查过税簿就知道。”
他把手指在膝盖上收了一下。
“你知道我在查什么。”
“你回来取账簿。”她说,“提举司的账簿不在别院,在我柜里。这一本是我经手的,你要的那一本在第二格。你专程来取,就是来取这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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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笔是三千二百贯。”她说,“这笔账不能记在你身上。”
“为什么。”
“因为这笔钱养了三年的你。”她说,“你那间屋子的八百七十贯,你的告身,你三件衣裳的料,你这两年的灯油。这些钱从哪来的,你一直没有问过。”
他心里发沉。
“我问过。”
“你问过一回。”她说,“昭平二十五年三月,你在这间屋里问我,你报的第五笔是不是盐行的事。我没有答,你也没有再问。”
他不说话了。
“你今天要是把这条线查到内侍省,”她说,“头一样被翻出来的是这三千二百贯。翻出来的时候,翻的人不会先问韦家,也不会先问那条道。翻的人先问:这三年的赊账,谁在用。”
“谁在用。”
“你在用。”她说,“你在用,账在我手上。”
他后脑勺有点发凉。
她伸手到案角,把一张纸拿过来。纸是折过的,折了四折,边角有点毛。她把纸摊开一半,又合上,压在砚台底下,压住了三分之二。
“这一笔我不报给你听。”她说,“你自己看。”
“这是什么。”
“不是你的官凭。”她说,“你的官凭在你自己怀里。”
他把手伸过去。她的手还按在砚台上,没有抬。
“你不要现在看。”她说。
“什么时候看。”
“出门再看。”她说,“在外面看,不要在这间屋里看。这间屋里的东西你带不走。”
她把手抬起来。
“把衣裳穿好。”
“我穿着。”
“里屋架子上有一件夹的。”她说,“你身上那一件是上堂的,袖口有墨。换那件,穿好了走。”
他站起来。他往里屋去了一趟,出来的时候身上换了那件夹的。夹的这件他穿了三年,肩上的线松了一道,是她让人拆过重缝的。
他走到门口,站住了。
“那本账簿。”
“第二格。”
他进里屋取了账簿,是一本薄册子,两指厚。他拿在手里,掂了一下,没有翻。
她没有送他到门口。她把他换下来的那件旧衣裳叠好,叠成四折,压在案角,压在那方砚台旁边。
“那件是我的。”她说,“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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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巷子,他站在墙根边上,把砚台底下那张纸抽出来看。
纸是契。契上写的是那笔料钱,三千二百贯,赊主写的是内侍省,出货的铺子写的是鹿鸣镇后巷那个空字号。
契上“认还人”那一栏,写着一个人的名字。
不是他的名字。
他心里咯噔一下。
他站在墙根下看了三遍。第三遍他把纸对着光翻过来,背面没有字。
他把契折回原来的折法,折了四折,收进袖子,跟那片渣放在一起。他往前走了十几步,在巷口那棵歪槐树底下停了停,没有回头。
回到提举司是傍晚。他把那本薄册子放在案上,从箱子里取出自己随身的那本账——账本是粗布封的,角上磨圆了,里头记的是他欠的每一笔:欠俞七娘的房钱,欠石守拙一条命,欠白石县那三十七户一人一笔。他一页一页翻过去,翻到最后,把笔蘸了墨,单开一页。
页头他一个字没有写。
页上只写了一个数:三千二百贯。底下一行是日子,昭宁三年十月十九。
写完他把笔搁下,隔了一会儿,又拿起来,在这个数的后头添了两个字:未销。
他把账本合上,两只手在封面上按了一下,按得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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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以后,俞七娘对账。
她把三本账摆开,先对榷场的,再对他的私账,最后对那一本薄册子。对到第三本,她翻到第五笔,停住了。
那笔账底下有一行小字,写的是“认还人”。
那一行的墨和上面的不一样,细,匀,是女人的手。
名字是她自己的。
她拿算盘的手停在半空,珠子没有落下去。她把纸翻过来对着灯,背面是白的。
“这一笔。”她说。
屋里只有她一个人。她把第三本账合上,又打开,再合上。合上以后,她把算盘翻过来,珠子朝下,扣在账面上。
扣完她坐了一会儿,起身出去,在门口买了一斤炭回来。
炭搁在案边。她把算盘翻正,接着对下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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