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十九年八月,白石县衙。
卫崇走后的第九天,县衙里空出三间房。他原来办公的那间,门开着,屋里的桌子还在,抽屉全拉开了,里头空着。
卫崇的东西是差役点了三天才点完的。点出来的单子上有:案一张,椅子两把,砚台一方,笔架一个,官纸四十七张,灯台两个,墙角一只旧火盆。单子抄了三份,一份留县,两份随人走。
八月初三,肃州来了一个人。
来的是州衙的一个书办,姓何,四十来岁,进门先把靴子在门槛上蹭了两下。他从袖子里取出一张纸,铺在桌上。
“云门通判的阙。”他说,“上月里出缺,还没定人。州里报了两个名字上去,一个是云门关的判官,一个是你。”
“我。”
“你。”何书办说,“邹知州的意思,你这一年办的事,州里看得见。通判有品,月俸十四贯,料钱五贯,衙里有公廨,有从人。你接了这份差事,罪籍先销,销籍的文书州里替你办。”
沈砚把那张纸看了看。纸上是云门通判的职名,底下列了三条职掌:一管关务,二管边饷文移,三管屯田。
纸角上还印着一行小字:此阙限九月内定人。
“第三条。”他说,“屯田在白石县么。”
“白石县西边一块。”何书办说,“三百二十顷,云门关报的数。”
“这三条里,没有一条管粮出县的时候。”
何书办笑了一下。“你这个人,”他说,“通判官是通判官。你到了关上去,管的是三道口子,比在县里看那几本账体面。”
沈砚把纸推回去。
“下官不去。”
“你不去,这个位子给别人。”
“给别人。”
何书办收起纸,折了两折。他站起来,往外走了两步,又回头。
“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八。”
“二十八岁的人,”何书办说,“不该这么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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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张阙单送走的第二天,他开始写申状。
申状是写给州里的,稿子他改了三遍。第一遍写了两页,第二遍削到一页半,第三遍只剩一页。
他写的是三件事。
第一件:白石县有出边粮的差事,分在三处办——粮料房司吏管支给,牌勘房司吏管过牌,仓场监当管收。三处各有一枚印,各有一本册,一件粮从仓里出到关上,要过三道手。
第二件:三处并作一处,名目就叫出边粮点检。一个员额,一枚印,一本册。粮从仓里出门的时候,点检的人在册上写一行,盖一个印,粮出县的那一头就有人担着。
第三件:员额上的人,请以权宜差委沈砚充。不给俸禄正项,只支口粮。减下来的两个员额上交,本年九月起不支。
他在第三件底下又添了一行:四月里减过三个员额,名册在架阁库,可查。
写完他把笔搁下,把纸吹了吹。墨干得慢,天潮。
申状底下要署自己的名。他蘸了墨,一笔一笔写下去,写到最后一笔的时候手停了一下,把那一笔收短了。
署完他在名字底下摁了一个手印。印是左手拇指,摁得很正。
申状一共三张纸,他抄了一份留底,留底写在用过的旧纸背面,抄完用麻线缝了三道,塞进借印簿的夹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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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状是八月十一递的。递之前,他把三个人叫到案卷房。
粮料房的是一个老书手,叫曹六,六十岁,手上有厚茧,指节是弯的,户房的册子也是他管。牌勘房的是个年轻人,姓孟,去年才领的差。仓场监当姓乔,四十上下,脸黑,是卫崇在的时候用的。
“三处并一处。”沈砚说,“一个员额。”
“留谁。”乔监当先问。
“留我。”
三个人都没有说话。案卷房的窗纸破了一个角,风从那个角进来,吹得桌上的纸响。
曹六把两只手拢在袖子里。
“我儿子,”他说,“你写上去过没有。”
“没有。”
“那行。”曹六说,“我领的是户房的差,兼着粮料房的册子。兼的那一份一个月口粮一斗半,九月里并了这一处,就没有了。家里还有几亩地。”
“县里的册上会写明停差的月份。”
“写明有什么用。”
“明年有人查账,能查出来。”
曹六站了一会儿。他把袖子里的手抽出来,在衣襟上擦了擦。
“你的规矩,”他说,“是你自己定的。你自己定,你自己也照这个规矩办。这一条我认得。”
他出去了。出门的时候他把门槛上的一块碎瓦踢开了,踢到墙根。
小孟站在门口没走。
“先生。”他说,“你划掉的是三个人,留的是你自己一个。”
“是。”
“那为什么还要写。”
沈砚把申状摊在桌上,用手指在“权宜差委沈砚充”那一行上按了一下。
“因为这一行不写,明年这个差事还要分在三处。”他说,“分在三处,就还有人从中间过手。”
小孟没有再问。他退出去的时候把门带上了,带得很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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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子是八月十四抬的。
粮料房、牌勘房、仓场三处各有一张桌子,都是旧的,桌面被墨磨出一个个坑。他留了粮料房那张,靠窗,桌面上的坑最深。另外两张,一张抬到架阁库去向里码好,一张给了户房。
抽屉是一只一只清出来的。
粮料房那张桌子三个抽屉。头一个抽屉里有半截墨、一根麻线、三枚铜钱,钱上串着一段旧绳。第二个抽屉里有七八张裁小的纸,纸上都是数目,划掉的比写上的多。第三个抽屉里有一张纸角,只剩两指宽,上面写着两个字:曹六。
他把自己那本借印簿放进头一个抽屉,把那半截墨拿出来,搁在砚台边上。纸角他捏了一会儿,放回抽屉里,压在借印簿底下。
三个抽屉的钥匙串在一根铜丝上。他把钥匙挂在桌腿里侧的钉子上,钉子是旧的,钉帽上有一圈锈。
桌子抬好那天下午,他在桌前坐了一会儿。桌子靠窗,光从左边来,写字的时候影子不压纸。他试了三回,把砚台从右上角挪到左上角,最后放在手边一尺的地方,右手蘸墨不用转身。
窗外有人在扫院子。扫帚一下一下地响,扫到西墙根就停了。
他翻开借印簿,在当天的日子底下写了一行:八月十四,并三差为一,本房三桌,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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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状递上去以后,县里的人都在看。
有人劝他改一改,说一个员额太硬,三处并一处要断别人的口粮。有人劝他把自己的名字去掉,随便找一个吏员顶上,自己在旁边点着也一样。
俞七娘是八月十六来的,来送他这半个月的灯油账。
她把账放在桌上,两条胳膊抱在胸前。
“四十文灯油,两百文纸,你的口粮一天一升半。”她说,“你一个月口粮四斗五升。我算过了,你写申状把自己写成这样,一年下来,剩下是负的。”
“账上记着。”
“记着不能吃。”俞七娘说,“你要是接了云门通判,月俸十四贯,我给你管钱,一年能攒下。”
“云门关的账,看不见白石县的仓。”
俞七娘看了他一会儿。她把账本翻到最后一页,用指甲在他那一行底下划了一道。
“那我这笔账,往后按什么记。”
“按口粮记。”
“口粮记不出利钱。”
“记不出就不用记。”
俞七娘把账本合上,夹在腋下走了。走到门口她停下来。
“你这个人,”她说,“非得把自己摆在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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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是八月十八。
上午巳时,驿路上来了一匹马。
骑手在县衙门口下马,靴子上全是土,前襟上有一道汗印。他从背上解下一只油布袋,递给门房,说是崇京来的堂帖,要验看经手人的名。
门房的老兵把袋子捧到案卷房,放在那张靠窗的桌上。
袋子拆开,里面是一卷纸,外面包着一层黄绢,绢上系着三道麻绳,绳子结在正面,打的是官结。纸卷上盖着三枚印,一枚是内侍省的,一枚是政事堂的,还有一枚小印,印色比别的深。
沈砚把三道麻绳一道一道解开,把纸卷在桌上展开。
展开的时候,纸响了一声,很脆。窗外的太阳正照着桌角那半截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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