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的管事叫周安,跟曹安不是一个人,是曹安的堂弟。
他来的那天带着一个账房先生、两个伴当,还有一张纸。
那张纸是花魁楼的"息事书",写得很客气:周氏已领银三十两,自愿了断,日后永不追究。下面按了个手印,红得发黑。
"三爷。"周安把纸摊在桌上,往前推了两寸,"王爷的意思,您按个手印,这事就算过去了。"
林锋没有看那张纸。
他看周安的鞋。鞋是新做的,皂靴,鞋面上一点泥都没有,鞋底也干净。
从二门到偏院,中间有三段烂泥路,昨天下过雨。
这个人是被人抬进来的,或者,他根本没从正门走。
"周管事,"林锋说,"你从哪个门进来的。"
周安笑了一下:"奴才自然是走二门。"
"二门的地,昨天泡了一夜。"
周安的笑僵在脸上。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鞋,然后很不自然地把脚往袍子下面收了收。
"……奴才在廊下换了鞋。"
"好。"林锋说,"换的鞋,谁给你备的。"
"是……奴才自己。"
"你自己的鞋,放在王府的廊下。"
屋里静了一下。账房先生的笔停住了。
"三爷,"周安的声音硬了一点,"奴才是替王爷办事。"
"我知道。"林锋说,"所以我不问你从哪进来的。我问你,是谁告诉王爷,我打死人了。"
周安张了张嘴。
"是曹安。"林锋替他说,"我醒之前,曹安已经把三十两送出去了。"
"三爷,这事奴才不知……"
"你不知。"林锋说,"那我换个问法。三十两,是王府的银子,还是曹安自己的。"
周安沉默了很久。
"是王府账上支的。"
"账上支的,走哪一笔。"
"……采买。"
林锋笑了一下。
这个笑让周安往后缩了半寸。
"周管事,你回去告诉曹安。"林锋说,"这张纸,我按。但是我要在原话上面加一句。"
"加什么。"
"加'此银出于王府采买项下,经手人曹安'。"
周安的脸白了。
"三爷,这一句……"
"这一句,是我按手印的条件。"
周安走的时候,脚步明显比来时快。
王福一直站在門边,等那几个人走远了,才进来,声音都在抖。
"三爷,您这是要把曹管家……"
"我没有要把他怎么样。"林锋说,"我只是把一句实话写在纸上。"
"可这一句实话,能要他的命。"
"那他就该怕。"林锋说,"一个不怕的人,你摸不到他的钱在哪。"
他把那张息事书拿起来,从头看到尾,看了三遍。
"王福,周小六的尸体在哪。"
"在……义冢。前天收的。"
"埋了?"
"听说还没埋,堆在棚子里,等家里人来领。"
林锋把纸放下。
"明天,我要去看他。"
王福的脸一下变了。
"三爷,万万不可!您是……"
"我知道我是谁。"林锋说,"所以我要去。"
第二天是三月二十六,阴。
义冢在城西五里,一片荒坡,坡上有一间草棚,棚子里堆着东西。
不是棺材。是席子卷。
一具一具,从棚子里一直堆到棚子外面。下雨的时候淋湿了,晴天太阳晒着,席子发出一种声音——很轻的、像有人在动的声音。
林锋知道那不是人在动。那是里面的气在往外跑。
草棚里有个老头,正在登记。
"姓名?"
"周小六。"
老头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又低头翻册子。
"周小六。十六。前街,花魁楼。伤,后脑。有人领了没有。"
"没有。"
"没人领就归义冢。"老头拿笔在册子上画了个圈,"三天后埋。西坡,第三排。"
"我能看看吗。"
老头这才抬起头。
他打量了林锋一会,眼睛在他身上从头到脚扫了一遍。
"你是他什么人。"
"我是打死他的人。"
老头的手停住了。
草棚里静得可怕。外面席子那边,那种"动"的声音还在响。
老头看了他很久,然后把笔放下,站起来。
"跟我来。"
周小六在棚子最里面。
老头把席子掀开一角。
林锋蹲下去。
他看得很仔细,像看一份报告。
后脑右侧,钝器伤,创口边缘不整,说明打了不止一下。左眉骨有挫伤,是倒地时磕的。右手食指的中节有一道浅浅的划痕,很新,是挣扎的时候抓着什么东西划的——大概是桌子边,或者那个人的衣服。
指甲缝里有一点黑色的东西。
林锋把那点东西抠下来看。
不是泥。是漆,老漆,黑里带红。
"王福。"
"奴才在。"
"花魁楼二楼的栏杆,什么颜色。"
王福愣了一下:"……红的。"
"是不是旧的,掉漆。"
"是。那楼有些年头了。"
林锋站起来。
他把席子盖回去,动作很轻。
"他不是被打死的。"
老头抬起眼。
"什么?"
"后脑那一处,是倒地时磕在桌角上的。"林锋说,"真正致命的是这里——"他指了指肋下,"肋骨断了,往里面插,伤到内脏。打人的那个,拳头没这个力气。"
"那是……"
"是踢的。"林锋说,"人倒在地上了,还被踢了一脚。一脚,肋下。"
老头的手抖了一下。
"你、你怎么知道——"
"我打过人。"林锋说,"我知道人被打成什么样,是拳头,什么样,是脚。"
回府的路上,林锋一句话没说。
王福跟在他后面,走了很久,终于忍不住。
"三爷,您说这些做什么?人都死了。"
"因为有人在替我撒谎。"林锋说,"这个谎,将来会变成刀。"
"什么意思。"
"他们把那晚说成一场酒后斗殴,两个人醉着推搡,一个不小心磕死了。"林锋说,"可我告诉你那晚是什么:一个十六岁的跑堂,被人按在地上,踹了一脚肋下。"
"这有什么区别。"
"区别是,"林锋停下脚步,"酒后斗殴,是三十两。故意踢死人,是绞。"
王福的脸白了。
"那三爷为什么还要按那个手印?"
"因为现在按,是我主动。"林锋说,"等到有人把这件事情翻出来,我就不是主动了。"
"谁会说……"
"曹安。"林锋说,"他今天知道我不怕他。那我就要让他知道,怕我没有用。"
那天夜里他在灯下坐了半夜。
桌上摆着三样东西:息事书、他自己的伤单、在义冢抄下来的那行字。
他忽然觉得冷。
不是因为屋里冷。是因为在这一刻,他终于把两件事彻底分开:
第一件,原主杀了一个十六岁的人。
第二件,现在这个身体的所有权和责任,落在了他身上。
他可以辩解。他可以说这不是我干的,我是另一个人,我是从四百年后来的。
但这套说辞,在这个屋里一个人都说不通。
那么,还剩一条路。
他要用"我"这个身份,把这件事做完。
不是赔钱了事那种做完。是让死者有个名字,也让他自己记住这件事的起点。
他把纸折起来,压到枕下。
然后想:三十两买一条命,那么他欠这个世界的,就是一条命。将来某一天,他会还。
不是还给周家。是还给这世上别的一个什么人。
第二天傍晚,曹安来了。
没带随从,自己提着一个匣子。
“三爷。”他把匣子放在桌上,打开。里面是五十两的官锭,码得整整齐齐。“花魁楼的事,奴才办得不周到。这是奴才给三爷压惊的。”
林锋看了一眼,没碰。
“曹安,你在我屋里放五十两,是想买什么?”
“不是买。”曹安把腰弯下去,“是赔罪。”
“赔罪我有价。”林锋说,“我不要银子。”
曹安不动。
“每年年底,府里往西安送箱子。”林锋说,“我不看箱子。我要这两年的单子。”
屋里静了。
曹安的额头上慢慢出了一层汗。这个要求,比要他的命小不了多少——单子一出去,就有一条线从汉中牵到西安。
“三爷……单子在管事房。”
“管事房归你管。”林锋说,“我不看原件。我要你自己抄一份给我。字迹是你的。”
曹安抬起头。
他忽然明白过来了:这五十两不是收不收的问题。收了,就是拿人手短;不收,那位子他就一直捏着。
“三爷,”他把匣子往前推了推,“银子您收着。单子,五天。”
“三天。”
“……三天。”
他走的时候,腰弯得比来时低。
王福从里间出来,声音发干:“三爷,这银子……”
“收。”林锋把匣子盖上,“记账。五十两,来源,日期,写一句:曹安赔罪银。”
“记下来做什么?”
“让他知道我记下来了。”林锋说,“从今天起,他送来的每一两,都是我账上的一行。他往后每动一次手,都得先想想我这本账。”
他把匣子锁进柜子。
“这叫本钱。”他说,“跟人斗,先攒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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