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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铨》第二十七章 · 卖名次的人

《考功簿》 郭大大/著, 本章共2584字, 更新于: 2026-10-22 09:19

五月初二,京,城东一家小院。

沈砚是跟着一个人来的。

那个人是礼部本房的一个书手,姓段,二十三岁。

段书手每个月从本房领二两银子,晚上去一家茶楼做「代笔」,替不会写字的人写信,一封信三十文。

他去茶楼,是因为一个人常来找他写信。

那个人姓冯,礼部本房的司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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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勾当,」段书手在巷口站住,「我就送到这儿。」

「他住这儿?」

「住这儿。院子是他租的,两间屋。他一个人。」

「他在本房做什么?」

「管「号簿」。」段书手说,「朱卷上的号,是号簿上排的。号对名字,也是号簿上对的。」

沈砚的手在袖子里收了一下。

**号簿。**

**朱卷无名,只有号。**

**号对名字,是号簿。**

**谁管号簿,谁就知道哪一张卷子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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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书手,你先回去。」

「沈勾当,」段书手说,「你要是办他,别说是我带的路。」

「我不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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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砚去敲门。

门开了。

一个四十来岁的***在门里。瘦,皮紧,眼睛小,看人的时候先看人脚下。

「你找谁?」

「冯七?」

「我是。」

「我叫沈砚,户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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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七没有让开。

「户部的找我做什么?」

「不是户部的事。」沈砚说,「是我自己的事。」

「什么事?」

「去年十一月,吏部考功司谱牒档,沈氏散支续录第一页。」沈砚说,「那一行字,是你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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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七的脸没有变。

他把门让开了一点。

「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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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很干净。

干净得不像是住人的。

一张床,一张桌,一口箱,一个炭盆。

桌上一盏灯,一叠纸,一支笔。

没有别的东西。

没有书,没有字画,没有碗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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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

沈砚坐下。

「那一行字,是我写的。」冯七说,「你既然查到这儿,我也不瞒。」

「谁让你写的?」

冯七没有立刻答。

他把桌上的纸挪开,露出一块案面。

案面上有一处痕,很旧,是常年搁一样东西压出来的。

「我不能说。」

「为什么?」

「因为说了,你也办不了他。」冯七说,「你办不了他,我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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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砚坐着。

「冯七,我不问你「谁让你写的」。我换一句。」

「问。」

「那一行字,收了多少钱?」

冯七抬眼。

「二十文。」

「二十文,是价目。」沈砚说,「我问的是你实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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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七沉默了很久。

「一两二钱。」

「一两二钱。」

「一两二钱。」冯七说,「价目是二十文一条。可这一条,有人替我先交了钱,然后告诉我:写,写完了,一两二钱是你的。」

「谁替你交的钱?」

「中人。」

「哪个中人?」

「姓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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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砚坐着。

**胡八。**

**「三百贯,他收三十贯。」**

**「三百贯,他收一百五十贯的一半。」**

**胡八替冯七交了一两二钱,让冯七写一行字。**

**这样,二十文的价钱,就查不到这个人的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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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七,我再问一句。」

「问。」

「你管谱牒档九年,写过多少行?」

「一千三百多行。」

「一千三百多行,都是补姓?」

「不都是。」冯七说,「补姓的只有二百多行。剩下的都是「改」:改父名,改祖名,改籍贯,改生年。」

「改生年?」

「改生年,是为了改「年岁」。」冯七说,「有的人年岁超了,不能考,就改小两岁。有的人年岁不到,不能注缺,就改大两岁。」

「改一次多少钱?」

「二十文。」

「实收呢?」

「实收看人。」冯七说,「走中人的,一两二钱;自己来的,二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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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砚坐着。

「自己来的,你收二十文?」

「收二十文。」

「为什么不收一两二钱?」

「因为自己来的人,都是穷人。」冯七说,「一个穷人,凑二十文来改一岁,我要是跟他要一两二钱,他改不成,这一年又白等。」

「你替穷人办事,收二十文。」

「我替穷人办事,收二十文。」

「你替有钱人办事,收一两二钱。」

「我替有钱人办事,收一两二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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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砚坐在那儿,很久没有说话。

「冯七,我问一句不该问的。」

「问。」

「你收来的钱,做什么?」

冯七站起来,走到箱边。

他把箱子打开。

箱子里是一叠纸。

不是账,是纸。

他抽出一张,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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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砚接过来。

纸是一张「户帖」。

户帖上写着:某县某乡,某户,人口若干,田若干。

「这是什么?」

「这是我家的户帖。」冯七说,「景和三年,我爹死的时候,我家欠了十六贯。债主是我家一个族叔。他把我们家的三亩地拿走了。」

「后来呢?」

「后来我到京里做了书手。」冯七说,「我一个月二两,我攒了三年,攒了七十二两。」

「七十二两,够赎地?」

「不够。」冯七说,「三亩地,族叔要一百二十两。」

「你现在攒到多少了?」

冯七把户帖收回箱子里。

「一百零六两。」

「还差十四两。」

「还差十四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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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砚看着那口箱子。

一口箱,一张床,一张桌,一盏灯。

没有碗。

「冯七,你吃饭在哪儿?」

「本房的伙房。」

「你一个月花多少?」

「一百二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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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砚坐着。

**一个月二两,花一百二十文。**

**剩下的全攒着,攒了三年,七十二两。**

**三年,攒了一百零六两。**

**一个人攒钱,是为了赎三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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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七,」沈砚说,「我再问最后一句。」

「问。」

「改日子这一件事,一条二十文,是谁定的价?」

冯七沉默了一会儿。

「价目是我自己定的。」他说。

「不是别人让你定的?」

「不是。」

「为什么定一两二钱?」

冯七把箱子扣上。

「因为有钱人不在乎一两二钱。」他说,「我在考功司坐了九年,我看见过一千三百个人来求我改一行字。有的人拿着三百贯来买一个姓,有的人拿着二十文来改一岁。」

他把手放在箱子上。

「我替有钱人办事,收他一两二钱;我替穷人办事,收他二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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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夜里,沈砚回到西厢。

小册摊开。

> 景和十五年五月初二,京,城东。

> 冯七,四十三,考功司书手,管谱牒档九年,写过一千三百余行。

> 补姓二百余行。余者改父名、改祖名、改籍贯、改生年。

> 价目二十文一条。走中人者,实收一两二钱(中人代付,故二十文之数不入账)。

> 冯七自定一分价:自来的穷人收二十文,走中人的富人收一两二钱。

> 攒钱一百零六两,欲赎祖上三亩地,尚差十四两。

写完,他把笔搁下。

**他今天来,是来问「谁让你写的」。**

**问完了,他知道的不是那个人的名字。**

**他知道的是:这个人一个月花一百二十文,攒了三年,为了三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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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吹了灯。

躺下之后,他忽然觉得很难办。

**冯七是该办的。**

**如果他办的每一个字都是「卖官」,那么他办的每一个字都是案子。**

**可他收有钱人一两二钱,收穷人二十文。**

**一个这样的人,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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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翻了个身。

心里那句话很清楚:

**一个月二两的人,怎么卖得出三百贯的名次。**

**他今天知道了:他卖不出。**

**他只是那个在账上写一个字的人。**

**那个字值三百贯,他拿一两二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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