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氏很会给老爷留面子,意思是,我俩都不行,你大老婆年老色衰,我成天病歪歪的,那为了吴家的千秋万代,你就再娶一房呗。
其实“老爷”何尝不想“再放个人”,或者多放“几个人”,但一是太太不乐意,二是家境江河日下,甚至连能裁的下人都裁了,此时纳妾,确实不大妥当。
不过让老爷没想到的是,一直被他当“软柿子”捏来捏去,百般欺辱的二姨太甘氏,却能逆来顺受,为了吴家的“千秋大业”而无私无畏(她怕大太太卜氏,就像老鼠怕见猫)地替老爷着想。某日,她强支病体,亲自陪着老爷去了城南二十多里的北河镇,参加一个老友的“寿宴”,并且在老友家里看了一场谭秧调子戏班的“堂会”。
那老友是个土财主,北河镇也是个肮脏破烂的小镇子,所谓“谭秧调子”(也叫齐剧)更是不登大雅之堂的齐州地方小戏种,但让吴延福想不到的是:“美女在民间”——戏里那个饰演貂蝉,艺名“玉芬”的小姑娘,一下子就把他的心给抓住了。
然后吴延福就中了邪魔一般,茶不思饭不想,整日念叨着小玉芬。他一改往日的优柔寡断,立即让甘氏想办法,他要迎娶玉芬做“三房”,出多大的代价都行。什么太太的哭闹,什么入不敷出的窘境,他都全然不顾了。
有件事“老爷”不知道。那就是,玉芬她娘跟甘氏是拐了几道弯的表亲。甘氏出于自己的小算盘,早就跟她这位远房表姐提过吴延禄纳妾之事儿。玉芬她娘俩一开始是不愿意的,但现在玉芬遇到了极大的难处,她娘才迅速改了主意。
因为玉芬正被一个姓贾的地痞流氓死缠烂打,情况比较危险。
这个贾坏蛋是商会会长贾桂三的远房侄子,当着县保安大队的小队长。这小子吃喝嫖赌俱全不说,而且丑的象猪八戒的二叔,另外还是个鸦片鬼。为了让玉芬就范,他先是吓唬玉芬她娘,说戏班子演的戏里,有含沙射影辱骂“皇军”的段子,说“我只要报告了野田太君,就能灭你们九族”;又去吓唬戏班子的班主,说“你要不识趣,你演一场我砸一场,不信你就试试”。班主怕惹事,便想方设法找茬,要撵玉芬走人。
玉芬的娘胆小如鼠,想来想去,没有好办法,那就只能托庇于吴老爷了。
还有一方面就是,玉芬她娘自己衡量,发现“吴先生”比贾坏蛋要强得多。而且吴先生是本县知名的“绅士”,吴府号称“吴半城”,肯定钱多的都花不了。人老了一点,长得“不大美观”,都属于枝微末节的小错误。更关键的是,甘氏走“形式”找了媒婆去提亲,那人“业务素质”极佳,直接把玉芬她娘说迷糊了。
媒人除了将吴延福夸成了一朵花,那什么“社会名流”“家大业大”“半城财富”“佣人成群”之外,重点是她信誓旦旦地“保证”:你家玉芬进吴府虽然是姨太太,但只要能给吴家老爷生个儿子,他必定休了黄脸婆,扶你闺女为正。凭玉芬的身条,将来生五个七个不在话下,头胎定然是个儿子。俺算的要是不准,俺的姓就倒过来写。
玉芬她娘当时还没意识到,那媒婆姓王。
年方十七岁的玉芬本不愿意,可碍不住她娘又是威逼利诱,又是撒泼装死,况且还有贾坏蛋的巨大威胁。走投无路之际,只好委屈自己嫁进了吴家大院。
玉芬从此扔掉了“艺名”,开始使用她的真名,她的真名叫焦慕兰。
新婚之夜,当她清楚地看到并“体会”到吴延福的时候,顿时后悔不及,然后心如死灰。
不到五十的吴延福,看上去六十都不止。他尖嘴猴腮,骨瘦如柴,头顶半秃,一口黄牙,浑身臭味不说,而且还伤痕累累。更重要的是,就他那稀松邋遢的“表现”,别说生儿子了,生豆芽都生不出来。
本来只能“认命”的焦慕兰,却在仅仅几个时辰之后,因为老天爷的垂青,让她日思夜想的“碾子哥”从天而降。在五彩斑斓的曙光里,焦慕兰就像那刚入盆的水仙花,重新焕发了蓬勃的生机。
接下来,就是比较俗气的演化进程了。既然俗气,不说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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