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挽之在江上漂了多久,她自己也不知道。
再睁眼时,身下是硬木板,头顶漏风,一股鱼腥混着桐油味钻进鼻腔。她躺在一条破渔船的船舱里,盖着发潮的粗麻布,浑身像被拆散又胡乱拼回去,动一下便疼得吸气。舱壁渗水,滴答落在空桶里,一声一声,像替她数命。
船身轻晃,外头有人说话,声音粗,像隔着一层水。
"醒了?"
说话的是个老渔民,脸被日头晒成酱色,手指粗得像缆绳,指甲缝里嵌着洗不净的绿藻。他递过来一只缺了口的瓷碗,碗里是稀粥,漂着几粒虾米,咸得发苦。挽之接碗时,无意中碰到他右手虎口——那里有一块老茧,形状不像常年握桨磨出来的,倒像握刀柄留下的。但她当时浑身乏力,没力气多想。
挽之想坐起来,胳膊酸软,又跌回去。她第一反应仍是喊:"承安——我弟弟呢?"
老渔民摇头,把碗搁在舱沿:"就捞着你一个。那孩子……没了。"
"他跟我一起跳的。"挽之嗓子像砂纸磨过,"虎头鞋还在我怀里,人却没了。"
老渔民没再多问,只把粥喂到她嘴边。她咽了几口,胃里翻涌,又吐了大半,吐出来的全是江水的腥。
她昏睡过去,梦见承安的小手在水里挥了一下。再醒时,船已经靠了岸,外头有人声,说的是苏北口音,夹杂着码头的哨子。
"靠岸。"老渔民说,"再往前——青帮。惹不起。我是老孙。摆渡的。九爷庙,给口饭吃。"
挽之撑着坐起,发现自己换了一身粗布衣裳,头发被编成辫子,脸上抹了灰——老孙说她模样太齐整,在码头上走,像羊掉进狼窝。
她没道谢,只问:"这是哪儿?"
"十六铺。"
十六铺。顾家船队曾在这里泊过无数次,顾明远教她认泊位,母亲教她记潮汐。挽之闭了闭眼,把泪意逼回去。哭没有用。她怀里还藏着那只虎头鞋,用油布裹了,贴身系在腰间,像系着顾家最后一点活气。
她没急着下船,先坐在舱沿上,把浑身的力气一点一点找回来。右肩的伤还在往外渗血,她撕下里衣一角,笨手笨脚地缠了几道,打了个死结。她知道,从这一刻起,她再也不能指望有人替她上药、替她梳头、替她挡风了。她是顾家最后一个还能站起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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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人潮汹涌,苦力扛着麻袋奔走,吆喝声、哨声、轮船汽笛搅成一团。栈桥木板被踩得咯吱作响,江面浮着菜叶与煤渣,日光一照,油膜七彩。挽之低着头,混在搬货的人群里,想找一口饭吃,先活下去。
十六铺的码头比顾家当年的码头更乱、更挤、更吵。扛麻袋的、拉黄包车的、蹲在墙根抽旱烟的、靠在货箱边眯觉的,人挤着人,谁也没多看她一眼——这让她安心,也让她的心沉下去。她曾经是被捧在手心里的大小姐,如今不过是这无数个为了一口饭活着的人里的一个。
她帮一个挑夫记了两笔账——顾家女儿自幼学过珠算,这点本事还没丢。挑夫赏她两个铜板,她攥进掌心,烫得像两枚小太阳。她低头看自己的脚——粗布鞋,鞋尖磨破了,露出里头灰扑扑的脚趾。三年前,她脚上还是母亲纳的绣花鞋,鞋面上缀着珍珠,走到哪里都有人侧目;如今那双绣花鞋,早就不知沉在哪段江水里了。她忽然想笑,又没笑出来。脚上的路变了,脚下的鞋,也得变。
刚走到栈桥口,前面忽然静了一瞬。
人群像被无形的手拨开。一个穿黑绸褂子的男人走过来,五十岁上下,个不高,背却挺得笔直,左颊一道旧疤,从耳根斜到嘴角,像被人用刀画下来就没擦掉。身后跟着七八个汉子,腰间鼓鼓囊囊,有人虎口老茧厚,有人指节缺角,都是见过血的手。
青帮霍九爷。挽之在宴会上见过他的名帖,没见过本人。顾家做正经航运,向来不与帮派沾边。可今夜,她一无所有。
霍九爷在她面前停下,目光在她脸上停了两息,像看一件货物,又像看一个谜。他抬手,身后兄弟便散成半弧,把栈桥口堵得只剩一条缝。
挽之在那一瞬想了很多:跑,往哪里跑?他身后七八条汉子,把她围在中间,退路全被堵死。亮刀?她的短刀在袖里,可她知道,在青帮的地盘上亮刀,等于把"活得不耐烦"四个字写在脸上。她只能站着,任那道目光像剖鱼一样,把她从头到脚剖了一遍。
"姑娘,"他开口,声音不高,却压得住码头的吵,"从江里捞上来的?"
挽之脚步一顿。她不知对方怎么晓得。
霍九爷抬了抬下巴,指向破渔船:"老孙是我的人,跟了我十几年,手底比码头兄弟都硬。你身上那件衣裳,是他的;你腰间鼓鼓的,不是饭团。"
她下意识护住腰间,指尖摸到油布边角。霍九爷没追,只淡淡道:"顾家的事,昨夜半个上海滩都听见了。你若是顾家的种,站在这里,活不过今晚。"
顾家的种。
她指尖发冷,面上不动:"我不认得什么顾家。大哥认错人了。"
霍九爷笑了,笑意没进眼睛:"嘴硬。我喜欢。"
他转身要走,又停住,从怀里摸出一枚大洋,丢进她怀里,在粗布上滚了半圈才停住:"去西边的面摊吃碗阳春面,别饿死在我码头上。吃完,来九爷庙找我。"
大洋落进怀里,沉甸甸的。挽之捏着那枚大洋,指腹摩挲过齿边的刻痕——那是一枚民国三年的鹰洋,边齿磨得光滑,看得出在人手里流转过许多年。她不知道霍九爷为什么要帮她,但她清楚一件事:天上不会白白掉洋钱,码头上更不会。这枚大洋,要么是一根线,要么是一把钩子。
"凭什么?"
"凭你还没死。"霍九爷说,"在十六铺,没死的人,都有用。"
老孙在船头看着,没敢吭声。挽之把大洋攥紧,指节发白。她把大洋收进里衣,贴着那层刚结痂的伤口,凉得她一激灵。她抬眼望了望十六铺码头上那一片参差的桅杆,忽然想起父亲的话:到了码头,先认路,再认人。她今日,先认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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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摊在巷口,一张油布棚,三口灶,老板娘嗓门比灶火还旺。一碗阳春面五分钱,葱油香得能把魂勾出来。挽之用那枚大洋换了钱,吃了面,多出来的揣进怀里。她坐在板凳上,看着码头上来来去去的脚——草鞋、皮鞋、军靴,各走各的路。她想,上海滩上的人,各走各的路,各信各的命。她顾挽之的命,是被那晚的火烧断了重接的,接的地方不对,疤就比别人的丑。但这丑疤,也让她比谁都明白:路是自己走的,命是自己挣的。
心里盘算——霍九爷为何留她?若真是认出了身份,留她何用?若未认出,又为何给活路?虎头鞋在腰间硌着皮肉。母亲说过,鞋里有东西。她不敢当众拆,只记住这句话,像记住一根细线,线头在黑暗里,不知通向哪里。
巷口有两个穿灰布衫的人探头,目光在她身上停了一停,又走开。挽之把碗放下,装作没看见,手却摸向腰间短刀——老孙夜里塞给她的,说码头夜里不太平。
她吃完面,擦嘴,起身。栈桥尽头,九爷庙的方向,灯火一盏盏亮起来,像浮在水上的星。
霍九爷说"吃完来九爷庙找我"。那枚大洋是线还是钩子,她今夜就会知道。可她更想知道的是——那只虎头鞋里,到底藏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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