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敏之交出的暗账如同一颗投入湖面的巨石,在朝堂上激起了滔天巨浪。
账册中记录的涉案官员共计四十七人,其中三品以上大员九人,五品以上二十余人。涉及贪墨、受贿、徇私、卖官、包庇、诬陷等十余项罪名。时间跨度从贞观十年到贞观二十三年,涵盖了秦叔宝在朝中经营的全部人脉网络。其中不乏贞观朝的开国功臣、太子东宫的核心属官,以及魏王府的数名要员。
太宗皇帝在太极殿召见了卢凌风与裴元昭。殿中只有君臣三人,连侍奉的太监都被屏退。账册摊在龙案上,太宗逐页翻看,脸色越来越沉。账册中记录的名字,每一个他都认得,有些是跟随他打过天下的老臣,有些是他亲手提拔的年轻才俊。他们站在朝堂上时,个个都自称忠臣,背地里却与秦叔宝沆瀣一气。
太宗合上账册,沉默良久才问道:“四十七人。依律,贪墨万两以上者斩。这四十七人中,超过万两的有三十一人。若是全部按律处置,半个朝堂都要空了。太子的东宫、魏王的王府、尚书省的六个部——没有一个能幸免。朕要治罪,但不能让朝廷瘫痪。”
裴元昭上前一步:“陛下,臣建议分三等处置。首恶必办——凡与秦叔宝直接勾结、参与谋反行刺的,依法严惩,正以国法;次恶从宽——凡收受贿赂但未参与谋反、且主动退赃悔罪的,可从轻发落,降职留用;胁从免究——凡被秦叔宝挟持、被迫行贿的,只要主动交代、交出赃款,可免予追究。如此既可清理朝纲,又可避免朝堂瘫痪。”
太宗沉吟良久,缓缓点头,准奏。
当夜,长安城中便有数名官员被大理寺捕快登门带走。消息传开后,朝中人心惶惶。次日早朝便有十几名官员主动上表请罪,承认曾收受秦叔宝贿赂,请求朝廷从轻发落。他们大多是五品以下的中层官员,收受的贿赂数额不大,多为秦叔宝以“节礼”“寿礼”名义馈赠的金银布帛。
裴元昭主持审理此案,严格按照“首恶必办、次恶从宽、胁从免究”的原则处置。不过半月,四十七名涉案官员中,六名首恶被革职查办、交由刑部议罪,其中三人因参与玄阴阁谋反案被判处斩监候。二十余名次恶退赃悔罪后被降职留用,剩余胁从者主动交代问题后免予追究。
此案过后,朝中风气为之一新。太子李承乾经此一役,东宫属臣被清理了大半,行事愈发谨慎,不敢再有逾越。魏王李泰也因为几名王府幕僚涉案而收敛了许多。太宗皇帝趁着这股整肃之风,将三省六部的人事进行了大幅调整,一批年富力强的清廉官员被提拔到关键岗位。裴元昭主审的“秦叔宝余党案”成为贞观朝规模最大的反腐整肃行动,与周兴案的八万石军粮贪墨互为表里,彻底清除了秦叔宝三十年经营在朝中布下的暗桩网络。
但在账册的最后一页,裴元昭发现了一个奇怪的名字。那名字被墨迹涂改过,原字已难以辨认,只能勉强看出涂改前的笔画轮廓——不是“周兴”二字。秦叔宝亲手用浓墨将这个名字抹去,似乎是在最后一次翻阅这本账册时做的。他为什么要涂掉这个名字?是保护,还是隐藏?裴元昭将账册最后一页单独抽出,连同自己的疑问一起封入一份密奏,呈送给了太宗皇帝。这件事他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卢凌风。不是不信任,而是有些秘密,在没有完全弄清楚之前,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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