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牢狱终局,尘埃落定
沈振邦和刘美兰的案子,正式开庭审理。
沈砚没有去现场。
对她而言,那两个人,早已不是她的亲人,只是两个罪孽深重的陌生人。
看他们受审,只会让她想起前世的痛苦,毫无意义。
她让陈叔代表她出席,提交所有证据,等待法律的判决。
法庭上,证据确凿,无可辩驳。
沈振邦挪用公款、职务侵占、数额特别巨大,加上之前的多项罪名,数罪并罚;
刘美兰转移资产、买凶杀人、未遂但情节恶劣,罪名成立。
两人当庭崩溃,互相指责,互相撕咬。
“都是你!刘美兰!是你教唆我的!是你让我贪钱,让你害沈砚的!”沈振邦嘶吼,面目狰狞。
“你胡说!沈振邦,你这个没用的废物!要不是你没本事,留不住权力,我们怎么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刘美兰也疯了一样反驳。
曾经的“恩爱夫妻”,在牢狱之灾面前,彻底撕破脸皮,比陌生人还要恶毒。
法庭最终宣判:
沈振邦,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
刘美兰,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判决下来的那天,天空下起了小雨。
陈叔把判决书送到沈砚面前:“大小姐,判决下来了。”
沈砚拿起,随意看了一眼,轻轻放在桌上,淡淡开口:“知道了。”
十八年,二十年。
足够他们在牢里,度过余生最宝贵的时光。
足够他们日日忏悔,夜夜煎熬。
足够了。
“他们在牢里,还在互相告状,互相揭发,管教干部已经把他们分开关押了。”陈叔补充道。
沈砚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嘲讽。
真是可悲。
算计一生,害人一生,最后落得个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牢底坐穿的下场。
到死,都在互相怨恨,不得安宁。
这,就是恶人最好的归宿。
至此。
沈振邦,牢狱十八年;
刘美兰,牢狱二十年;
沈若薇,疯癫流浪,乞讨为生;
林子墨,断腿残废,流落街头。
所有害过她的人,全部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一个都没有放过。
大仇得报。
沈砚站在落地窗前,看着窗外淅淅沥沥的小雨,轻轻闭上眼。
前世烈火焚身的剧痛,临死前的绝望,一幕幕在脑海中闪过。
恨了两世,怨了两世,终于,在这一刻,彻底放下。
雨水冲刷着城市,也像是冲刷着她灵魂深处的黑暗和戾气。
再睁眼时,她眼底一片清澈平静,再无半分戾气,只剩下释然和轻松。
陈叔站在身后,看着她的背影,轻声道:“大小姐,都结束了。”
“嗯。”沈砚轻轻点头,声音平静,“结束了。”
一切,尘埃落定。
仇恨落幕,恶人归位。
她的人生,终于可以,重新开始。
雨停了,阳光穿透云层,洒在她身上,温暖而耀眼。
沈砚微微扬起下巴,看向远方。
未来很长,前路光明。
她有亲人,有事业,有能力,有温暖。
她会活成自己最想要的样子,活成母亲希望她成为的样子。
活成,光芒万丈的沈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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