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砚辞是被人推下去的。
后心先挨了一掌,力道极重,推得他整个人往前冲出去。他想抓住什么,手指只来得及擦过锈蚀的铁栏杆,指甲盖翻了,血珠甩在半空。
然后他坠下去了。
风灌进耳朵里,呼啦啦地响。他听见有人在喊——不是救他,是笑。
“废物就是废物。”
“摔死了正好,省得碍眼。”
他认出那个声音。
沈泽恺。
还有另一个——更轻,更慢,带着一丝施舍般的怜悯。
“三弟,别怪我。”
是李砚海。
他的嫡兄。
然后后脑勺撞上水泥地,眼前一黑,什么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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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睁开眼的时候,他看见的是灰蒙蒙的天。
有雨落下来,凉得刺骨。
他想动,动不了。身体像是被拆散过一遍,每一根骨头都在疼。后脑勺更是疼得钻心,像是有人拿凿子在那里开了一个洞。
他躺在一条巷子里。
逼仄,潮湿,两边是斑驳的墙皮,生锈的铁皮招牌在风里嘎吱作响。远处有霓虹灯,红的绿的,在雨幕里晕成一片。
不对。
这不是长安。
李砚辞——不,应该叫他李世民——盯着那片霓虹灯,脑子里一片空白。
他记得自己死了。
死在太极宫的龙床上,身边没有一个儿子。废太子承乾谋反的事,像一根刺扎在心里,拔不出来,化了脓,最后要了他的命。
然后呢?
然后他就在这里了。
他试着撑起身体,手掌按在湿漉漉的水泥地上,粗糙,冰凉,上面还有黏糊糊的什么东西——他低头看了一眼,是一滩血。他自己的血,被雨水冲淡了,晕成淡红色的一汪。
脑子里忽然涌进来很多东西。
像被人硬生生塞进去的。
李砚辞。
二十岁。
李氏家族三房庶子。
全港豪门第一美男。
全港豪门第一废物。
这些词挤在一起,乱糟糟的,疼得他太阳穴直跳。他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像当年在战场上收拢溃兵一样,一个一个地,把这些碎片归位。
李氏。
全港最大的钟表珠宝世家。从上海起家,四九年南迁到香港,三代经营,如今已是豪门望族。大房掌权,二房管钱,三房——就是原主这一房——最不争气。
父亲李镇尧,三房长子,性格懦弱,被嫡母柳玉茹压得死死的。
母亲已经死了。生母,早就不在了。怎么死的?不知道。原主的记忆里没有这一段,只有模糊的影子,和一个绣着莲花的旧荷包。
嫡母柳玉茹,出身也不高,但手段厉害,嫁进来之后一路把持家业。生了大儿子李砚海、二儿子李砚明、女儿李砚琪。
李砚海是嫡长子,内定的继承人。李砚明是次子,表面温文尔雅,实际心思最深。李砚琪年纪还小,倒是跟原主还算亲近。
而原主李砚辞——
废物。
真的是废物。
二十岁了,中五还没毕业,读了三年,考不过。不会做生意,不会讨好人,只会花钱。那张脸是全港出了名的好看,但好看有什么用?豪门圈子里提起他,都是摇头:三房那个,废了。
所以今天下午,沈泽恺的人来约他,说谈生意,他就去了。
沈泽恺。
沈家的大少爷。沈家是李氏的死对头,珠宝业的千年老二,这些年一直想吞掉李家的份额。沈泽恺二十四岁,嚣张阴毒,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羞辱李家的人——尤其是李砚辞这个废物。
原主去了。
结果不是谈生意,是骗局。
沈泽恺把他带到这栋旧楼的三楼,当着他那些狐朋狗友的面,骂他废物,骂他母亲是舞女,骂他全家人都是吃软饭的。原主气得发抖,但不敢还嘴,只会低着头挨骂。
沈泽恺不满意。
他要的不是这个。他要的是这个废物跳起来,动手,然后他就能名正言顺地打残他。
可原主不还手。
于是沈泽恺亲自动手——一巴掌,又一巴掌,然后一脚踹过去——
原主没站稳,从楼梯口摔了下去。
三楼。
颈椎错位,颅骨骨折,当场毙命。
然后李世民醒了。
李砚辞靠在墙上,雨水顺着脖子往下淌,后背湿透了,冷得他牙关打颤。
他抬起手,看着这双陌生的手。
白皙,修长,指腹柔软,一看就是没握过刀剑、没拉过弓弦的手。只有右手虎口处有一道旧茧——那是常年握笔留下的。
他慢慢攥紧拳头。
疼。
每一根手指都在疼,骨节处擦破了皮,血混着雨水往下滴。
可这疼也让他清醒。
他闭上眼睛,继续在原主的记忆里翻找。
1976年。
香港。
电视业刚刚爆炸,邵氏独霸影坛,嘉禾正在崛起,丽的跟无线打得头破血流。豪门之间明争暗斗,珠宝钟表是李家的根基,但沈家步步紧逼,叶家虎视眈眈,顾家靠着传媒和电视台,在另一个战场上收割利益。
还有原主的那些狐朋狗友。
陈智辉——最狗、最势利,原主长期被他当提款机。
梁家明——胆小、心软、良心未泯。
宋以辰——爱摄影、爱电影,是原主唯一能说真心话的朋友。
高天——社团背景、讲义气,只服强者。
李砚辞睁开眼,看着灰蒙蒙的天。
他是李世民。
登基之前,他打过无数仗,杀过无数人,踏着兄弟的尸骨走上那个位置。登基之后,他守了二十三年江山,开创贞观之治,让万国来朝。
然后,他被自己的儿子背叛。
然后,他死在那张龙床上。
然后——
他醒了。
在这个废物庶子的身体里。
雨还在下。
巷口传来脚步声。
李砚辞偏过头,看见几个人影冲进来。手电筒的光扫过积水的地面,扫过斑驳的墙皮,最后扫在他脸上。
“在这儿!”
脚步声冲过来,三四个男人,穿着汗衫,手里拿着棍子。
领头那个拿手电筒往他脸上一照,愣了一下。
那是一张太好看的脸。即使浑身是血,即使狼狈不堪,那张脸依然让人移不开目光。眉眼轮廓像是画出来的,眼尾微微上挑,不笑也带着三分惑人的意味。皮肤白得几乎透明,雨水顺着下颌线往下淌,淌进领口,淌进那片被血染透的衬衫里。
那几个男人都愣住了。
领头那人最先回过神来,咳了一声,粗声粗气地问:“喂,李三少,还没死呢?”
李砚辞没说话。
他只是抬起眼,看了那人一眼。
就那么一眼。
领头的人忽然觉得后背一凉。那目光太沉、太稳,不像一个刚被人推下楼、躺在地上等死的人该有的眼神。
那眼神像是——
像是在看一件东西。
一个物件。
不值一提的东西。
“沈少让我们来看看。”领头那人咽了口唾沫,声音不自觉地矮了几分,“你要是死了,就拖走埋了。要是没死……”
他没说完。
李砚辞替他说完了:“要是没死,就再补一下。”
领头那人一噎。
旁边一个年轻人不耐烦了,往前迈了一步:“跟他废什么话?直接……”
“直接什么?”
李砚辞开口了。
声音沙哑,像是砂纸磨过铁锈,但很稳。没有恐惧,没有愤怒,甚至没有起伏。
他就那样看着那个年轻人。
年轻人忽然觉得自己被定住了。那目光里没有威胁,没有挑衅,只有一种极淡的、近乎漠然的审视。
他活了二十多年,打过无数架,见过无数狠人,可从来没有一个人的眼神让他觉得——
自己像只蝼蚁。
“走。”
领头那人忽然说。
“可是——”
“走!”
几个人转身跑了,脚步声渐行渐远。
李砚辞重新靠在墙上,闭上眼睛。
刚才那几眼,用尽了他这具身体仅存的力气。
但他知道自己做对了。
示弱,是死路。强撑,也是死路。只有让对方摸不清底细,才能争取到一线生机。
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时间。
雨渐渐小了。
巷口那边又传来脚步声,很轻,很快。
李砚辞睁开眼,看见一个人影跑过来。
是个女人。
穿着深蓝色的工装裤,裤腿挽到脚踝,露出一截细瘦的脚腕,脚上是一双洗得发白的球鞋。上身是一件灰扑扑的衬衫,外面套着件藏青色的外套,袖口挽到手肘,露出一小截手臂。
她跑得急,怀里抱着个什么东西,用外套裹着,护得紧紧的。
跑到巷口的时候,她忽然停住了。
像是察觉到什么,她偏过头,往巷子深处看了一眼。
就这一眼。
李砚辞看清了她的脸。
很年轻,二十岁上下。五官不是那种惊艳的美,但极干净,眉眼之间带着一种少见的清冷——不是傲慢,是淡漠,像是什么都见过、什么都不在乎的那种淡漠。
头发有些湿了,碎发贴在额角,她也顾不上拨开,只是站在那里,目光掠过巷子里的积水、墙根的青苔,还有——
还有他。
那个靠在墙上、浑身是血、像鬼一样的男人。
四目相对。
李砚辞没有动。
他不知道这个女人是谁,不知道她会不会尖叫,不知道她尖叫之后会不会引来更多人。以他现在的状态,再来一波人,他必死无疑。
所以他只是看着她。
目光平稳,呼吸平稳,甚至连表情都没有变。
然后,那个女人的目光从他脸上移开,落在他的手上——那只擦破了皮、还在滴血的手。接着是他的腿——肿得老高、站都站不直的腿。最后是他的后背——湿透的衣服上,晕开的血迹。
她没有尖叫。
她只是抬起眼,又看了他一眼。
这一眼,比刚才更长一些。
李砚辞忽然想起一件事——前世他在长安城微服私访的时候,见过一种人。那种人不需要开口,只要站在那里,目光一扫,就能看出谁是兵谁是贼,谁是贵人谁是乞丐。
那是见过太多生死、太多世故的人,才会有的眼神。
这个年轻女人,怎么会有这种眼神?
还没等他想明白,巷口那头忽然传来一阵嘈杂声。
“人呢?跑哪去了?”
“往那边追!”
“妈的,敢偷东西,活腻了!”
脚步声乱糟糟的,越来越近。
那女人的表情终于变了一瞬——不是害怕,是厌烦。她把怀里的东西抱得更紧了些,往后退了一步,像是要跑。
可巷子是死胡同。
她身后只有一堵墙,和墙根下那个浑身是血的男人。
李砚辞看着她。
她看着他。
脚步声越来越近。
李砚辞忽然开口,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过来。”
那女人没动。
“过来。”他又说了一遍,声音更轻,语气却更重,“到我身后。”
她还是没动,只是盯着他。
李砚辞没再说话。他伸出手,按在墙上,一步,两步,把自己从墙根挪开,露出身后一个凹陷进去的角落——那里原本堆着些废纸箱,被雨淋得塌了,正好形成一个勉强能藏人的空间。
他看了她一眼。
追兵的声音已经到了巷口,手电筒的光柱扫进来,刺破雨幕。
那女人终于动了。
她抱着东西,几步冲过来,矮身钻进那个角落。她的动作极轻极快,几乎没有声音,像是做过无数次这种事。
李砚辞重新靠回墙上,用自己的身体挡住那个凹陷。
手电筒的光再次扫过来,在他脸上停了一下,然后移开。
脚步声过去了。
又过了很久,巷子里彻底安静下来。
李砚辞没有动。他不知道那些人会不会回来,不知道这个女人会不会突然跑掉,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他只是靠在那里,让雨水继续浇在脸上。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那女人从角落里钻出来,站起来,看着他。
他睁开眼,也看着她。
两个人就这么站着,隔着两步的距离,谁也没说话。
雨落在他们之间。
过了很久——也许只是几秒钟——那女人忽然低下头,把怀里抱着的东西打开。
是一件外套,灰蓝色的男式外套,旧了,但洗得很干净。里面裹着的,是一台机器。
李砚辞认出来了。那是电影胶片剪接机,手摇式的,老款,但保养得很好。
她把这东西护得这么紧,原来是因为这个。
那女人把外套重新裹好,抱着,往巷口走。
走了两步,她忽然停下来。
她没有回头,只是侧过脸,声音很轻,像雨丝一样轻:“你流了很多血。”
李砚辞没有说话。
“往前走两条街,有家诊所,通宵营业。”她说,“就说你是片场的,他们会赊账。”
然后她走了。
脚步声消失在雨里。
李砚辞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巷口,慢慢收回目光。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
那只手还在抖。
可他嘴角却微微弯了一下。
片场。
收音助理。
清冷。
干净。
不追星,不贪财,不攀附。
他忽然想起原主记忆里的那些女人——豪门名媛、千金小姐、娱乐圈的女明星,一个个浓妆艳抹,笑得花枝乱颤,眼睛里写满了算计。
没有一个像她这样。
他靠着墙,慢慢滑坐下来。
雨还在下。
他闭上眼睛,在心里把这具身体的记忆又过了一遍。
沈泽恺。
李砚海。
柳玉茹。
李氏、沈家、叶家、顾家。
还有那些狐朋狗友——陈智辉、梁家明、宋以辰、高天。
他要活下去。
他要让他们知道——
龙,醒了。
巷口那头,忽然又传来脚步声。
很轻,很快。
李砚辞睁开眼,看见一个人影跑回来。
是她。
她站在路灯下,雨水顺着她的头发往下淌,她却顾不上擦。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远远地扔过来。
那东西落在他脚边,是个铁盒子,锈迹斑斑。
“止血的。”她说,“我弟弟练拳受伤用的。”
然后她又跑了。
这一次是真的走了。
李砚辞低头,捡起那个铁盒子。
盒盖上印着三个字:云南白药。
他打开盒子,里面还有半盒药粉,混着些别的什么,已经结块了,但还能用。
他看了很久。
然后他把药粉倒在手心里,按在额头上的伤口上。
疼得他一激灵。
可他没吭声。
他只是抬起头,看着那条空荡荡的巷子,看着那盏昏黄的路灯,看着雨幕里模糊的霓虹灯。
1976年。
香港。
九月。
雨夜。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
他还没有问她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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