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天小说网 >> 李世民重生港岛财阀庶子 [书号3659238]

第1章 天台重生(上)

《 李世民重生港岛财阀庶子 》 吴亦而安/著, 本章共4719字, 更新于: 2026-03-06 20:19

李砚辞是被人推下去的。

后心先挨了一掌,力道极重,推得他整个人往前冲出去。他想抓住什么,手指只来得及擦过锈蚀的铁栏杆,指甲盖翻了,血珠甩在半空。

然后他坠下去了。

风灌进耳朵里,呼啦啦地响。他听见有人在喊——不是救他,是笑。

“废物就是废物。”

“摔死了正好,省得碍眼。”

他认出那个声音。

沈泽恺。

还有另一个——更轻,更慢,带着一丝施舍般的怜悯。

“三弟,别怪我。”

是李砚海。

他的嫡兄。

然后后脑勺撞上水泥地,眼前一黑,什么都没了。

---

再睁开眼的时候,他看见的是灰蒙蒙的天。

有雨落下来,凉得刺骨。

他想动,动不了。身体像是被拆散过一遍,每一根骨头都在疼。后脑勺更是疼得钻心,像是有人拿凿子在那里开了一个洞。

他躺在一条巷子里。

逼仄,潮湿,两边是斑驳的墙皮,生锈的铁皮招牌在风里嘎吱作响。远处有霓虹灯,红的绿的,在雨幕里晕成一片。

不对。

这不是长安。

李砚辞——不,应该叫他李世民——盯着那片霓虹灯,脑子里一片空白。

他记得自己死了。

死在太极宫的龙床上,身边没有一个儿子。废太子承乾谋反的事,像一根刺扎在心里,拔不出来,化了脓,最后要了他的命。

然后呢?

然后他就在这里了。

他试着撑起身体,手掌按在湿漉漉的水泥地上,粗糙,冰凉,上面还有黏糊糊的什么东西——他低头看了一眼,是一滩血。他自己的血,被雨水冲淡了,晕成淡红色的一汪。

脑子里忽然涌进来很多东西。

像被人硬生生塞进去的。

李砚辞。

二十岁。

李氏家族三房庶子。

全港豪门第一美男。

全港豪门第一废物。

这些词挤在一起,乱糟糟的,疼得他太阳穴直跳。他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像当年在战场上收拢溃兵一样,一个一个地,把这些碎片归位。

李氏。

全港最大的钟表珠宝世家。从上海起家,四九年南迁到香港,三代经营,如今已是豪门望族。大房掌权,二房管钱,三房——就是原主这一房——最不争气。

父亲李镇尧,三房长子,性格懦弱,被嫡母柳玉茹压得死死的。

母亲已经死了。生母,早就不在了。怎么死的?不知道。原主的记忆里没有这一段,只有模糊的影子,和一个绣着莲花的旧荷包。

嫡母柳玉茹,出身也不高,但手段厉害,嫁进来之后一路把持家业。生了大儿子李砚海、二儿子李砚明、女儿李砚琪。

李砚海是嫡长子,内定的继承人。李砚明是次子,表面温文尔雅,实际心思最深。李砚琪年纪还小,倒是跟原主还算亲近。

而原主李砚辞——

废物。

真的是废物。

二十岁了,中五还没毕业,读了三年,考不过。不会做生意,不会讨好人,只会花钱。那张脸是全港出了名的好看,但好看有什么用?豪门圈子里提起他,都是摇头:三房那个,废了。

所以今天下午,沈泽恺的人来约他,说谈生意,他就去了。

沈泽恺。

沈家的大少爷。沈家是李氏的死对头,珠宝业的千年老二,这些年一直想吞掉李家的份额。沈泽恺二十四岁,嚣张阴毒,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羞辱李家的人——尤其是李砚辞这个废物。

原主去了。

结果不是谈生意,是骗局。

沈泽恺把他带到这栋旧楼的三楼,当着他那些狐朋狗友的面,骂他废物,骂他母亲是舞女,骂他全家人都是吃软饭的。原主气得发抖,但不敢还嘴,只会低着头挨骂。

沈泽恺不满意。

他要的不是这个。他要的是这个废物跳起来,动手,然后他就能名正言顺地打残他。

可原主不还手。

于是沈泽恺亲自动手——一巴掌,又一巴掌,然后一脚踹过去——

原主没站稳,从楼梯口摔了下去。

三楼。

颈椎错位,颅骨骨折,当场毙命。

然后李世民醒了。

李砚辞靠在墙上,雨水顺着脖子往下淌,后背湿透了,冷得他牙关打颤。

他抬起手,看着这双陌生的手。

白皙,修长,指腹柔软,一看就是没握过刀剑、没拉过弓弦的手。只有右手虎口处有一道旧茧——那是常年握笔留下的。

他慢慢攥紧拳头。

疼。

每一根手指都在疼,骨节处擦破了皮,血混着雨水往下滴。

可这疼也让他清醒。

他闭上眼睛,继续在原主的记忆里翻找。

1976年。

香港。

电视业刚刚爆炸,邵氏独霸影坛,嘉禾正在崛起,丽的跟无线打得头破血流。豪门之间明争暗斗,珠宝钟表是李家的根基,但沈家步步紧逼,叶家虎视眈眈,顾家靠着传媒和电视台,在另一个战场上收割利益。

还有原主的那些狐朋狗友。

陈智辉——最狗、最势利,原主长期被他当提款机。

梁家明——胆小、心软、良心未泯。

宋以辰——爱摄影、爱电影,是原主唯一能说真心话的朋友。

高天——社团背景、讲义气,只服强者。

李砚辞睁开眼,看着灰蒙蒙的天。

他是李世民。

登基之前,他打过无数仗,杀过无数人,踏着兄弟的尸骨走上那个位置。登基之后,他守了二十三年江山,开创贞观之治,让万国来朝。

然后,他被自己的儿子背叛。

然后,他死在那张龙床上。

然后——

他醒了。

在这个废物庶子的身体里。

雨还在下。

巷口传来脚步声。

李砚辞偏过头,看见几个人影冲进来。手电筒的光扫过积水的地面,扫过斑驳的墙皮,最后扫在他脸上。

“在这儿!”

脚步声冲过来,三四个男人,穿着汗衫,手里拿着棍子。

领头那个拿手电筒往他脸上一照,愣了一下。

那是一张太好看的脸。即使浑身是血,即使狼狈不堪,那张脸依然让人移不开目光。眉眼轮廓像是画出来的,眼尾微微上挑,不笑也带着三分惑人的意味。皮肤白得几乎透明,雨水顺着下颌线往下淌,淌进领口,淌进那片被血染透的衬衫里。

那几个男人都愣住了。

领头那人最先回过神来,咳了一声,粗声粗气地问:“喂,李三少,还没死呢?”

李砚辞没说话。

他只是抬起眼,看了那人一眼。

就那么一眼。

领头的人忽然觉得后背一凉。那目光太沉、太稳,不像一个刚被人推下楼、躺在地上等死的人该有的眼神。

那眼神像是——

像是在看一件东西。

一个物件。

不值一提的东西。

“沈少让我们来看看。”领头那人咽了口唾沫,声音不自觉地矮了几分,“你要是死了,就拖走埋了。要是没死……”

他没说完。

李砚辞替他说完了:“要是没死,就再补一下。”

领头那人一噎。

旁边一个年轻人不耐烦了,往前迈了一步:“跟他废什么话?直接……”

“直接什么?”

李砚辞开口了。

声音沙哑,像是砂纸磨过铁锈,但很稳。没有恐惧,没有愤怒,甚至没有起伏。

他就那样看着那个年轻人。

年轻人忽然觉得自己被定住了。那目光里没有威胁,没有挑衅,只有一种极淡的、近乎漠然的审视。

他活了二十多年,打过无数架,见过无数狠人,可从来没有一个人的眼神让他觉得——

自己像只蝼蚁。

“走。”

领头那人忽然说。

“可是——”

“走!”

几个人转身跑了,脚步声渐行渐远。

李砚辞重新靠在墙上,闭上眼睛。

刚才那几眼,用尽了他这具身体仅存的力气。

但他知道自己做对了。

示弱,是死路。强撑,也是死路。只有让对方摸不清底细,才能争取到一线生机。

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时间。

雨渐渐小了。

巷口那边又传来脚步声,很轻,很快。

李砚辞睁开眼,看见一个人影跑过来。

是个女人。

穿着深蓝色的工装裤,裤腿挽到脚踝,露出一截细瘦的脚腕,脚上是一双洗得发白的球鞋。上身是一件灰扑扑的衬衫,外面套着件藏青色的外套,袖口挽到手肘,露出一小截手臂。

她跑得急,怀里抱着个什么东西,用外套裹着,护得紧紧的。

跑到巷口的时候,她忽然停住了。

像是察觉到什么,她偏过头,往巷子深处看了一眼。

就这一眼。

李砚辞看清了她的脸。

很年轻,二十岁上下。五官不是那种惊艳的美,但极干净,眉眼之间带着一种少见的清冷——不是傲慢,是淡漠,像是什么都见过、什么都不在乎的那种淡漠。

头发有些湿了,碎发贴在额角,她也顾不上拨开,只是站在那里,目光掠过巷子里的积水、墙根的青苔,还有——

还有他。

那个靠在墙上、浑身是血、像鬼一样的男人。

四目相对。

李砚辞没有动。

他不知道这个女人是谁,不知道她会不会尖叫,不知道她尖叫之后会不会引来更多人。以他现在的状态,再来一波人,他必死无疑。

所以他只是看着她。

目光平稳,呼吸平稳,甚至连表情都没有变。

然后,那个女人的目光从他脸上移开,落在他的手上——那只擦破了皮、还在滴血的手。接着是他的腿——肿得老高、站都站不直的腿。最后是他的后背——湿透的衣服上,晕开的血迹。

她没有尖叫。

她只是抬起眼,又看了他一眼。

这一眼,比刚才更长一些。

李砚辞忽然想起一件事——前世他在长安城微服私访的时候,见过一种人。那种人不需要开口,只要站在那里,目光一扫,就能看出谁是兵谁是贼,谁是贵人谁是乞丐。

那是见过太多生死、太多世故的人,才会有的眼神。

这个年轻女人,怎么会有这种眼神?

还没等他想明白,巷口那头忽然传来一阵嘈杂声。

“人呢?跑哪去了?”

“往那边追!”

“妈的,敢偷东西,活腻了!”

脚步声乱糟糟的,越来越近。

那女人的表情终于变了一瞬——不是害怕,是厌烦。她把怀里的东西抱得更紧了些,往后退了一步,像是要跑。

可巷子是死胡同。

她身后只有一堵墙,和墙根下那个浑身是血的男人。

李砚辞看着她。

她看着他。

脚步声越来越近。

李砚辞忽然开口,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过来。”

那女人没动。

“过来。”他又说了一遍,声音更轻,语气却更重,“到我身后。”

她还是没动,只是盯着他。

李砚辞没再说话。他伸出手,按在墙上,一步,两步,把自己从墙根挪开,露出身后一个凹陷进去的角落——那里原本堆着些废纸箱,被雨淋得塌了,正好形成一个勉强能藏人的空间。

他看了她一眼。

追兵的声音已经到了巷口,手电筒的光柱扫进来,刺破雨幕。

那女人终于动了。

她抱着东西,几步冲过来,矮身钻进那个角落。她的动作极轻极快,几乎没有声音,像是做过无数次这种事。

李砚辞重新靠回墙上,用自己的身体挡住那个凹陷。

手电筒的光再次扫过来,在他脸上停了一下,然后移开。

脚步声过去了。

又过了很久,巷子里彻底安静下来。

李砚辞没有动。他不知道那些人会不会回来,不知道这个女人会不会突然跑掉,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他只是靠在那里,让雨水继续浇在脸上。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那女人从角落里钻出来,站起来,看着他。

他睁开眼,也看着她。

两个人就这么站着,隔着两步的距离,谁也没说话。

雨落在他们之间。

过了很久——也许只是几秒钟——那女人忽然低下头,把怀里抱着的东西打开。

是一件外套,灰蓝色的男式外套,旧了,但洗得很干净。里面裹着的,是一台机器。

李砚辞认出来了。那是电影胶片剪接机,手摇式的,老款,但保养得很好。

她把这东西护得这么紧,原来是因为这个。

那女人把外套重新裹好,抱着,往巷口走。

走了两步,她忽然停下来。

她没有回头,只是侧过脸,声音很轻,像雨丝一样轻:“你流了很多血。”

李砚辞没有说话。

“往前走两条街,有家诊所,通宵营业。”她说,“就说你是片场的,他们会赊账。”

然后她走了。

脚步声消失在雨里。

李砚辞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巷口,慢慢收回目光。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

那只手还在抖。

可他嘴角却微微弯了一下。

片场。

收音助理。

清冷。

干净。

不追星,不贪财,不攀附。

他忽然想起原主记忆里的那些女人——豪门名媛、千金小姐、娱乐圈的女明星,一个个浓妆艳抹,笑得花枝乱颤,眼睛里写满了算计。

没有一个像她这样。

他靠着墙,慢慢滑坐下来。

雨还在下。

他闭上眼睛,在心里把这具身体的记忆又过了一遍。

沈泽恺。

李砚海。

柳玉茹。

李氏、沈家、叶家、顾家。

还有那些狐朋狗友——陈智辉、梁家明、宋以辰、高天。

他要活下去。

他要让他们知道——

龙,醒了。

巷口那头,忽然又传来脚步声。

很轻,很快。

李砚辞睁开眼,看见一个人影跑回来。

是她。

她站在路灯下,雨水顺着她的头发往下淌,她却顾不上擦。她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远远地扔过来。

那东西落在他脚边,是个铁盒子,锈迹斑斑。

“止血的。”她说,“我弟弟练拳受伤用的。”

然后她又跑了。

这一次是真的走了。

李砚辞低头,捡起那个铁盒子。

盒盖上印着三个字:云南白药。

他打开盒子,里面还有半盒药粉,混着些别的什么,已经结块了,但还能用。

他看了很久。

然后他把药粉倒在手心里,按在额头上的伤口上。

疼得他一激灵。

可他没吭声。

他只是抬起头,看着那条空荡荡的巷子,看着那盏昏黄的路灯,看着雨幕里模糊的霓虹灯。

1976年。

香港。

九月。

雨夜。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

他还没有问她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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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