祀天大典上的刺杀风波,如同在滚沸的油锅里泼进一瓢冷水,瞬间炸开了锅。
皇帝虽未受惊,但天子脚下、祭坛之前发生如此恶性的事件,龙颜震怒可想而知。赵明远当众提及的“冤案”二字,更是触动了朝廷最敏感的神经。
陈明宗几乎是当场被革去官职,剥去官袍,与那名被生擒的刺客一同,被直接押入了皇城司诏狱——这个直属于皇帝、令人闻风丧胆的机构,其介入意味着案件已升级为钦案!
赵明远因“护驾有功”且率先揭发,被特许参与协理此案。而高逸辰,作为案件的核心证人与原“死囚”,也被严密护送(实为看管)至皇城司旁的一处别院,暂时脱离了开封府的管辖。
皇城司的审讯手段,远非开封府可比。那名刺客虽是死士,但在各种难以想象的酷刑与心理攻势下,仅仅撑了一天一夜,便精神崩溃。
他招供,受礼部郎中陈明宗指使,承诺事后重金抚恤其家人。至于陈明宗为何要杀一个死囚,他并不知晓。
这份口供,如同第一块倒下的多米诺骨牌。
几乎同时,赵明远安排在礼部的暗线周凡,冒着巨大风险,送出了一份关键物证——他在整理陈明宗旧物时,发现的一张被撕毁又勉强粘合的**礼单草稿**。上面隐约可见“千日醉……三瓶……永宁郡王府……”等字样!
虽然字迹残缺,但“千日醉”与“永宁郡王府”联系在一起,其指向性已不言而喻!
赵明远立刻将这份草稿与之前找到的黑色药瓶一同呈报。
与此同时,高逸辰在别院中也没有闲着。他向负责看守(保护)他的皇城司人员,提出了一个要求:希望能查验刺客所使用的淬毒短刃。
皇城司的主事原本觉得这要求荒谬,但鉴于高逸辰在此案中的特殊表现,以及赵明远的力荐,最终还是同意了。
在高逸辰的指导下,仵作仔细刮取刀刃缝隙中残留的、除了毒药之外的一点点**油性物质**。高逸辰判断,这可能是凶手保养武器或涂抹在手上防滑所用的特制油脂。
他建议皇城司,秘密搜查陈明宗的府邸,寻找类似成分的油脂。同时,他也提出,陈明宗右手虎口的“书页划伤”值得重新查验——什么样的书页,能造成那样深且整齐的伤口?
皇城司的效率极高。很快,在陈明宗书房一个隐藏的暗格里,不仅找到了与刺客刀刃上成分一致的保养油,更发现了几封他与永宁郡王府管家往来的密信!信中虽用语隐晦,但提及了“处理旧日麻烦”、“确保江州之事永不泄露”等语!
而重新查验陈明宗手上的伤口,经验丰富的皇城司仵作断定,那绝非书页所能造成,更像是**被某种细薄锋利的金属片,如特制刀片,不慎划伤**!
人证(刺客)、物证(药瓶、礼单草稿、密信、保养油)、动机(掩盖江州旧案与郡王府关联)……一条完整的证据链,终于清晰地呈现在皇城司,乃至御案之前!
铁证如山!
陈明宗在如山铁证面前,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他知道,永宁郡王为了自保,绝不会再管他死活。为了祈求速死,他涕泪横流地招认了所有罪行:
如何受永宁郡王指使,在江州任上贪墨并掩盖某些涉及郡王府利益的旧事;如何因刘玉娘(玉娥)可能知晓内情而杀人灭口,并嫁祸张屠户;如何从郡王府获取“千日醉”;如何策划祀天大典的刺杀……
一桩牵扯到朝廷命官、宫中禁药、乃至当朝郡王的惊天大案,就此水落石出!
皇帝闻奏,勃然大怒!下旨严惩:
陈明宗,罪大恶极,判**凌迟处死**,家产抄没。
永宁郡王赵珏,虽未直接动手,但操纵官员、行不法事、私用禁药,削去王爵,圈禁宗正寺。
相关涉案宦官、吏员,一律严惩不贷。
而沉冤得雪的张屠户,予以平反,其家眷由官府抚恤。
圣旨传下,汴京震动。
高逸辰站在别院的窗前,看着外面依旧繁华的街市,心中并无太多喜悦,只有一种沉重的释然。科学和理性,终究在这古老的时空,穿透了权力的迷雾,叩开了真相的大门。
赵明远快步走入别院,手中捧着另一份圣旨,脸上带着复杂而又振奋的神色,看向高逸辰:
“高逸辰接旨!”
(第十八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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