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时间可以重来的话,秦裕绝对会选择留在这座城市。那样他就可以全身心的经营自己的家庭,从而把生命留给爱他的人和他爱的人。然而现在,当他走出接机厅的时候只能默默叫上一辆出租车前往目的地。在这座城市里他留下过很过回忆,也认识了很多朋友,但却没有一个适合接机的人。
秦裕是从北方飞来这座南方的城市,从北到南,气温一下子升高了十多度,司机师傅特意嘱咐车里开了空调,不要打开车窗。但看着窗外一闪而过桂花树,秦裕还是忍不住把窗户摇下了一些,湿热的空气从车窗的缝隙中涌进来,带着花香,还带着有一种淡淡的咸腥味。好熟悉,就是这个味道!
车里放着陈奕迅的《十年》,歌声从音箱中汩汩流出,婉转动听。秦裕闭上眼睛静静的听着这首应景的歌儿,思绪一下子回到了那个无忧无虑的学生时代,自由的种子在这里萌芽,青春的气息在这里勃发,少年的梦想在这里展翅,懵懂的情愫在这里生长。
那时的天很蓝,水很清,时间总过得太慢。校园里的一草一木似乎都承载着每一个学生的美好回忆,让人难忘。更重要的是,在这里还留有曾经那个少年的美好回忆和少女的懵懂情愫。“师傅,麻烦到前面的学校门口停一下。”秦裕不知道他口袋里这张老旧的校友卡还能否刷开学校的大门,但哪怕是让他在校园门口逗留一会儿他也心满意足了。
出租车一路驶过无数让他心生感慨的地方,十年的时间说短不短,说长却也不长,店还是那些店,楼还是那些楼,只是不知道人是否还是当初那些人了。《十年》的歌词在他脑海里回响不停“如果那两个字没有战抖,我不会发现我难受。。。。。。”到底是哪两个字?他想。或许十年前的他真能想到正确答案,可是现在他脑海里浮现的字却是“还钱!”想到这里他自己都笑了。
车子又开了一小会儿,终于停在了学校门口,秦裕跳下车的瞬间无意间抬头看了一眼大门上面的挂钟,糟糕,快来不及了。他有些扫兴的看了看手机里的日程表,距离婚礼的时间确实不多了。算了吧,他赶紧朝将要发动汽车的师傅喊了一声,然后飞快的打开车门钻了进去,最后还不忘拿出手机对着校园的大门口来了张特写。
没办法,秦裕此行是特地来参加同学叶晓敏的婚礼的,而即将与她白头到老的人便是曾经与秦裕一个宿舍的王皓。宿舍里六个人,今天过后就只剩下他唯一一个孤家寡人,而速度最快的罗兵早已经连三婚都结完了。想到这里,秦裕禁不住一身冷汗,过完这个夏天,一年便过了一半,算命的说他今年姻缘将至,但新娘子在哪儿却是连个影儿都没见着。
虽然未婚,但并不代表秦裕一直单身,只是每一段感情里的女主角就像是他人生中的一个过客,没有陪他演完人生这场戏的使命罢了。或许就像是故事里讲的,上辈子一个美丽的女人死在了沙滩上,四个路人从她身旁走过,一个为她披上了衣服,一个为她擦拭了脸颊,一个为她合上了双眼。所以下辈子她和他们三个人都各自经历了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然而唯有最后一个将他埋葬的男人才是她这辈子托付终身的那个人。也许,秦裕上辈子不少为别人披上衣服,擦拭脸颊,但他,却没有真正埋葬过一个女人。
结婚的礼堂被装饰成了白雪皑皑的北欧童话式风格。墙面用白雪和星形图案精心点缀过,间或还有几间格林风格的小屋,礼堂的周围被塑料制成的梅花装饰得恰到好处,就连墙角的几只驯鹿都格外应景。
“十年之前,我们是朋友。十年之后你历尽沧桑却依然美丽,我出走半生却仍是少年,感谢这些年来你陪我走过的风风雨雨,今后无论是贫穷还是富贵,是健康还是疾病我都会一直拉紧你的手,永远不松开。今天,就让在座的各位亲朋好友一起见证我们这十年来忠贞不渝的爱情,见证我们在赫拉面前发下的誓言。请嫁给我吧,我女神。”
“你愿意嫁给他吗?”主持人问。
“我愿意。”周晓敏深情的注视着王皓。
舞台下响起一阵热烈雷鸣般的掌声了,大家起身祝贺的瞬间叶晓敏的眼角竟有些湿润了。
许是场上气氛的带动,起立鼓掌的瞬间秦裕心头暗自涌起一阵喜悦和幸福的感觉,但心底某个角落却有一丝失落感被他小心的隐藏了起来。毕竟,名花有主了。而青春也将在这一刻戛然而止。
秦裕其实挺欣赏叶晓敏的,但一直是哪种很微末的欣赏。究竟有多微末呢?微末到不仅王皓完全不知道,就连他自己,如果不在夜里深刻的审视自己的内心的话也会将那种牵肠挂肚感觉忘得一干二净,但如过他有意在内心里去深刻寻找这个感觉的时候就会发现那种不经意间出现在脑海里的失落感和喜悦感立刻就荡然无存了,感觉就是一种很奇怪的存在,像量子力学,当你不看它的时候它就在你身边,当你看它的时候它却消失得无影无踪。
接下来大屏幕上开始播放新郎和新娘为对方精心准备的VCR,十年的时间足够承载太多太多的记忆,所以VCR足足放了一个小时。
VCR可以说做得十分精致,唯美的画面配上动听的背景音乐可以说及具代入感。剧情从王皓与叶晓敏的相知相爱开始,有校园里初相识,有职场上的相扶持,有记录两个人日常的琐碎生活,有泰山之巅的铮铮誓言,有日月潭边的软侬细语,有普吉岛上的私定终身,也有贝加尔湖畔的白首誓言。所有的所有都只是为了记录他们曾经走过的点点滴滴。
或许是背景音乐过于煽情,一位坐在秦裕身边的女生默默的转过身用手背揉了揉眼角,秦裕听到她小声的和身边的男伴说:“太了不起了,他们的爱跨越了时间,跨域了距离,也跨越了世俗的风风雨雨!”那男的诚恳点了点头,“听说恋爱十年,异地五年,而后又经历了创业失败和疾病的困扰,了不起。”
秦裕静静的听着周围人的议论,感觉跟自己并不想干,但王皓的良苦用心还是让他禁不住一阵惭愧,因为这些素材准备的细致用心,显然不是叶晓敏这种粗枝大叶的女孩能够想到的,只是不知道王皓究竟花费了多少心血收集而来,又或许,他从一开始就已经预见到了这一天,所以才煞费苦心的一点点收集了关于他们的一切,而这些对于他秦裕来说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也做不到的。
就像当年住集体宿舍的时候,大一王皓参加学生会,入团委,秦裕沉迷在游戏里;大二人家校外实习,赚取实习经验,秦裕却整天抱着武侠小说和漫画昏天黑地的看;大三人家天天守在叶晓敏的宿舍楼前,又送饭又送水,秦裕在图书馆里漫无目的的看杂书;而当大四别人一心扑在考研上的时候他却只能浑浑噩噩的去找一份能够糊口的工作罢了。
好在叶晓敏也是这样的人,所以毕业后秦裕与叶晓敏进了同一家不大不小的国企。叶晓敏在市场部,秦裕则归属于后勤部,他的职责就是帮那些电脑坏掉的同事换一换硬件,重装一下系统,或者是处理掉一个病毒什么的。秦裕在打游戏时学到的那点儿玩意也只能干这些了,真正遇上了棘手的问题秦裕是解决不了的,只能找电脑公司来帮忙。他原以为自己毕业就会失业的,谁知道院长还是过于强势,为了学院的就业率硬是把他塞给了自己的老同学,也就是那家国企的一个负责人,秦裕就这样幸运的“被”就业了。
在国企的日子过得很快,因为在秦裕的记忆里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日子或是事情能够牢固的存储在他的记忆里,存在他大脑里最难忘的事情也就是他刚入职那天小鹿乱撞的不安,那是一种满怀着对未知的担忧和对工作的憧憬的不安。但现在日子却越过越平淡,平淡到一个月的日子似乎就只有一天那么长,因为每天发生的事都差不多,回忆的时候根本分不清哪天是哪天。
国企的氛围也很有意思,大体上分为两种,一种是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惨烈,一种却是风平浪静,其乐融融的和谐。前一种氛围基本上是少数有背景,有实力又有野心的少数人或者是公司中高层管理者的专属;后一种氛围则随时随地的弥漫在大多数像他一样无背景、无实力、无野心的三无人员中间,这种氛围似乎是大环境,充斥着办公室、宿舍区和车间里,让人在舒适的空气中渐渐丧失掉成为一名顶级掠食者应有的锐气,从而沦落为一只羔羊或者是一匹驯鹿。
不过秦裕是喜欢这种氛围的,对他这样的人来说,如果大家都努力向上爬的话,那就会毫不留情的暴露他这个不求上进的堕落者,但好在大家似乎都是这么想的,所以日子倒也过得舒心惬意。秦裕的顶头上司是一个海外学成归来的“学者”,传说有美国苏黎世大学的博士毕业证,但他似乎早就对之前所学不感兴趣了,转而潜心研究的是更为深奥的为人处世之道。因为妻子和女儿都在国外,所以他一年之中倒有半年待在国外陪女儿。如此,秦裕自然成了一个无根之草,什么时候上班,什么时候下班全看他的心情如何,当然,本职工作是必须做的,比如为市场部的那群小姐处理电脑。
女生的电脑可以说十分特别,因为她们虽然具备将办公桌和办公室打扫得一尘不染,紧紧有条的能力。但却对电脑一无所知,总是会将一个完全混乱无序的桌面呈现在你面前。好在处理她们的电脑比处理那群胡乱捯饬的老爷们的家伙事儿要简单许多,难是难在市场部的美女们一个比一个漂亮,一个比一个会打扮,每次坐在香气氤氲的办公室里,眼角瞥到身边妖娆美丽的可人儿,坐在凳子上的秦裕总会感到一阵紧张,生怕自己的心猿意马被身边的美女看了出来,那铁定是个特别丢人的事儿。但有时候他也会情不自禁的想,刚才被什么撩了一下,好像是头发,她是不是故意的?
当王皓知道秦裕的这种想法之后他那个笑可以说是像开了闸的洪水再也忍不住了。秦裕红着脸一言不发,但内心显然是极不舒服。他抱怨说:你大老远从北京跑到这里就是为了嘲弄一下老同学么?王皓看见这个平时温文尔雅的人有些怒气才使劲忍住笑说:“你这不明知故问吗,当然是来找叶晓敏的了,今晚上你去隔壁和老王挤一挤吧。”
“你们,你们什么时候?”秦裕瞪大了眼睛,一脸诧异。
“哎呀,问这么多干嘛,是哥儿们就行个方便。”
“这是两人宿舍,大哥!我舍友一会儿就回来了。”秦裕也不知道自己的脑子怎么一下子就变得这么好使,竟然搬出舍友这个完美的挡箭牌,虽然他知道李晓光今天特地请了假去另一个市找他的干妹妹去了。
这个理由似乎无懈可击,王皓默然。
“你去外面开个房啊!”秦裕不知道为什心情忽然变得恶劣起来。
王皓又一阵沉默,这年头硕士生手里头是没啥余钱。“算了,我住女生宿舍好了,没事儿,没关系,晓敏同宿舍那女生叫啥来着,反正这几天不在,我过去住吧。”
“你说朱琳是吧。”秦裕的心情变得更加恶劣起来。他明白在如何住宿这件事情上,这个曾经无比精明的室友显然是准备好了plan A和plan B的,而且既然他事先和叶晓敏沟通过,那就是已经吃准了李晓光这几天不住宿舍这件事儿。他本来可以直接去叶晓敏的宿舍住的,但为了一点男人的小自私就打起了自己的主意,这本来也算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从道理上来说无可厚非,但秦裕的胸口就像被鱼刺梗住了一般难受。他不是圣人,即便是圣人也不可能看着别人用自己的筷子夹自己的肉。更要命的是人家在夹菜吃肉的同时还把自己置于了一个道德的制高点,让他无论给不给这双筷子都会感到不痛快,这让他产生了一种深深的挫败感,感觉自己的智商完全被碾压了。但秦裕保住了他的筷子,虽然这无关紧要,因为肉已经没了。好在这件事情算是解决了,没有让大家觉得特别尴尬,这要多亏朱琳,朱琳很豪气,听说叶晓敏的朋友从北京来立刻消失不见了。朱琳与叶晓敏不是同类人,叶晓敏总是把办公桌收拾得干干净净,朱琳的办工桌则特别凌乱,她是那种平时就能与男同事打成一片的人,公司里流传着她的各种故事,但时间一长大家也就当做是平常事,懒得再提了。
王皓走后,秦裕一个人坐在宿舍的床上,想象着隔壁房间里到底是个什么光景,越想越觉得浑身不自在。又想到朱琳,此刻不知道正在什么地方逍遥快活,她的美与叶晓敏截然不同,叶晓敏的美是含蓄而典雅的,而她的美则是有些媚俗和露骨的美。
秦裕曾经笃信风水,也是相学的忠实粉丝,所以对“相由心生”这句话他是深信不疑的,在他内心深处对朱琳一直是抱着一种“只可看看,未能摘去”的心态,这个与“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截然不同,这只是部分雄性动物的本能,本能的去避免过度竞争而给自己带来的灭顶之灾。
当然秦裕是不会去承认这种心态,因为这表明了对于对手的恐惧和自身的不自信,但他确实与朱琳没有太多的交集,直到被派驻到分公司的那一年,使得他不得不被动的去面对朱琳以及更多纷繁复杂的人和事,他们的故事也从那时起慢慢拉开了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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