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很精明的人,虽不识几个字,却打理得一间好药铺。
一间药铺几百种药材他能识能辨。只是未习得一身医术,只好看看牛看看羊,风里来雨里去。那个时代农村牛羊成群,还能糊口饭吃。
邻村有位医生,医术在历练中愈发纯熟。便发扬光大起来,近处的人敬称他为先生,远处的人尊崇他为神医。什么大病小病,疑难杂症,他总有窍门诊治。
我曾漆树过敏,瘙痒难耐。有人提议去找他,他用的尽是土方子。父亲安心地弄来这些土方子,精心地为我敷上,不敢有丝毫大意。竟几天功夫,过敏的茧子脱落干净,瘙痒也止住了。小时候粉嘟嘟的皮肤又焕发光鲜。他的奇门遁术让我们一家瞠目结舌,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善于抓机会,几次对医生的邀请,终于达成共识。他鉴于医生的高超医术,愿意高薪聘请;医生鉴于他的熟谙药材,愿意安心坐堂。
他们的珠联璧合必然激起火树银花。
于是穷的富的远的近的一切病患者蜂涌而至,治愈的挽救的更是数不胜数。他们从早忙到晚,竟一日日地流逝着光阴。他们不觉得时光飞逝,因为忙碌让他们的生活沉甸甸的。他眼光独到,硬是抓住了金碧辉煌的光环,还有那真金白银。
再这样持续下去,恐怕要荣升为十里八乡的富户。个个贫民眼馋得要吃人,谁让人家有间药铺呢,还有神医坐镇!
神医不再神,终到了生命枯竭的日子。药铺一时门可罗雀,繁华与冷清有一线明晰的分界。这个分界如同国界线,神圣无法更改,若是挪动半分,都要国局动荡。
明里是繁华与冷清的分界线,暗里却是远见与短见的分水岭。拿他的头脑,若是习得医术,定不输于神医。何来繁华的消逝,冷清的突显。只是几年的繁华已经让他鬓角生了白发,不再年轻,也错过了修习医术的黄金年华。只得重操起农民的行业,短见让他一时尝了甜头,却沦落到后半辈子的苦力。
其实我也感慨,人们本可以他为鉴。却大多数都是如此,要胁迫我于半途,图一时的钱财,而失一生的奕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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