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天小说网 >> 离情记 [书号3582367]

第十四章 曾锦

《离情记》 黍离明美/著, 本章共6776字, 更新于: 2024-01-21 10:20

一

在一间装修得极为豪华的卧室里,一个穿着睡衣、几乎是半裸的、浓妆妖艳的女孩正卧在金丝加大红糅合的豪华的床上,嘴里叼着烟,正对着台笔记本电脑在玩游戏。卧室里弥漫着一股靡人的气息,像是男人的荷尔蒙,又像是女人的体臭味,高级香水味,或许是许多气味糅合的味道。

“我们都分了,你还来干嘛?”见方俊华在屋里翻,她懒洋洋地、戏谑地道。

“找我的东西。”方俊华说。

“哦!那你找吧!”她爬起来,站起来,个子比较高,穿着高跟鞋就更高,也不知道她为何在卧室里穿着礼服,脚上却要蹬高跟鞋。她垃上高跟鞋,胯部故意夸张地扭动,出了卧室,靠坐在客厅的大沙发上,脚一抬,顺势把一只高跟鞋踢去老远,差一点砸在那高端花瓶上,嘴里却又喊道:“俊华,把我的鞋子拿过来,替我穿上”。叫了几声,却是没回音。

“找东西干什么?”坐在沙发上,拿过玻璃茶几上的指甲油,揭开盖子,嘬起鲜红的大嘴,对着手指吹口气,便为自己涂着手指甲。

“我要搬出去。”他在里面回答道。

“你说什么?”不知道是没听清楚?还是不相信,她又哈哈地笑着问了一句。

“我要从这里搬出去。”他又重复了一遍。

“搬出去?你真的要搬出去?”曾锦这回倒是听清了,不由笑的更厉害了。笑完之后,又不住地咂着嘴巴:“这话你都说过不下百次了,怎么还在我这里出现?哈哈,方俊华,你不过就是我的一条宠物狗,不过也只是个被我玩腻了的玩物!我高兴时,就逗你玩玩,不高兴时,也是要逗你玩玩——哈哈——”又是一阵放荡的大笑:“真是把我笑死了!呵呵!就你那样,没我曾锦,你什么都不是!在这里也便呆不下去。哈哈,真是的!”

她面前的桌上有一盆野玫瑰,她轻轻摩挲着玫瑰花瓣,忽然把它们一朵朵的捏碎,往头上一扔,无比怜惜地说:“我给每一束花都印上过我的亲吻,许过我的少女的心愿,我也把我的真心的祝福都用光了,我也用不着它们了。我怎么想扔就扔掉?你们都不配做这花的主人。”

接下来她又哈哈地用极尽恶毒的语言辱骂他。

方俊华却也是任她骂。不过她说的也是事实,他的确就是她的一条宠物狗,一个玩物。不过,让他感到悲哀的是,宠物狗也是狗,而且也是有感情的。他也不晓得曾锦的话是不是违心的出自她的口,毕竟他们也有一年的情分了。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这句话是不适合用在曾锦身上的吧!因此,在听着曾锦的这些话时,他便蹙起了眉头,想要回驳她几句,却又想:现在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他们也分手了嘛。

曾锦看他一言不发,只是把他的东西往一个尼龙袋里塞,也不管他,还是懒洋洋地靠坐在那,又拿指甲油去补脚指甲。这曾锦,是一个体型高大的头发染成赤红色的女孩,脸部因抹了一层脂粉而显得很白,而两道本来很好看的眉毛又描得很粗,浓眉下的两只眼睛又画的如同鬼眼,而原本还算看得过去的那张嘴又涂得似鲜血淋漓的伤口,显示出一种过分狂热的野性。总之,曾锦这个人就是在高傲的头颅下追求标新立异,希望人人以她为马首是瞻。

从大学一年级开始,方俊华就住在她家,吃她的、喝她的、用她的,她把他唤来唤去的。即使是在大街上,她对他也从不吝惜自己的淫威和荣耀。总之,她就是要以这个潘安再世般的男人作为她炫耀的砝码,而对于一个女人来说,金钱不再能够显示其荣光和尊贵时,恰恰是看其身边跟随的是怎样的一个男人或一群男人。

但是,他竟然要从她这里搬出去,而且是一副义无反顾的神态。她没阻止他,她知道他离不开她,无论是在肉体上,还或是金钱上,更或在情感上。她骄傲地冷笑着,手里架着一支雪白的高级烟,两个手肘抵在豪华沙发的靠垫上。那条没支烟的同样是雪白的胳膊露出肩胛骨以下的一大截,修长的五个蒜白般的手指随着屋内播放的:“谁叫我是一个舞女”的乐曲优雅的拍打。而那支着烟的同样高贵的手臂,则前臂与后臂成120度角,把前臂支出去,同样是细长又匀称的食指和中指夹着那一样是细长的高级烟,不时的把萦绕着的烟蒂凑到那鲜红的嘴唇处,也不见得她如何的允吸,喉结处一动,那烟便进了她的口里,眯起了眼,再缓缓的,慢慢的从两个鼻孔里喷出来。奇的是,那烟喷出来后,在空中旋出两三个,甚至四五个圆圈圈,摇摇的升到半空里,然后便消散在了金碧辉煌的豪华璀璨的水晶石吊灯处。这样的吐烟圈圈的技艺,不是每一个吸烟的人都会的,她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有事没事时,就专门练习这个,以至于达到了现在炉火纯青的地步。这时,当那烟圈圈快要散失殆尽时,又一轮圈圈紧跟原来的圈圈从她的鼻孔里扯出来了,如此周而复始,源源不断,乐此不疲,长长的睫毛下的那对丹凤眼,也就显露出了几分的满足、分几分的得意。这时那兰花指也就派上了用场,不失时机的勾出,随着“嗒”的一声,烟灰如杨花般坠落在天鹅绒地毯上。

郁郁寡欢地站起来,转过屏风,来到客厅,走到那客厅独立的生活阳台处。她手拿电视遥控,把电视机和音响打开了,电视屏幕上便出现了几个搔首绕姿的舞女。她走到酒柜前,左手拿了瓶进口法国红酒,右手拿了个杯子。

在客厅的茶几处,有一个高脚椅子,她就一边坐在那,一边喝着酒。她的屁股只放了一半在椅子上,一条似是腿故意张开,露出雪白的大腿来。她穿的是一条波西米亚长裙,层层叠叠的雪纺和镂空蕾丝,仿佛穿越到古代的异域,色彩艳丽热烈奔放,带着妩媚妖娆的风情。她的丝绒侧开裙子看起来亮亮闪闪的,而开衩处翻起的那份大胆和浪漫,成了她隐秘的最美的一道风景。她拿着的杯子里经注了三分之二的红色液体,杯子在手里旋转着。而在这时,她居然又为自己点上了一支烟。

方俊华出来了。他手里提个蛇皮袋,里面装着的是他之前用过的物件。如果换了以前,看到她如此的风骚挑逗,他必定会像老鹰袭击动物一样的,对着她扑了上去。而现在,她这样的勾引不仅失去了效力,反而让他很是反感。不过,方俊华徒然难过起来,也许是为自己的无情吧!这也是有可能的。

待他往门口走去时,她轻蔑的冷笑一声,忽然连同那烟圈圈一起喷出一句话来,说:“你的皮鞋,还有你的衣服,从上到下,都是我为你买的,可不能带走。”

他一怔,把蛇皮袋放在地板上,把皮鞋脱了,两手往腰里一抄,往上一举,把印着梦露头像的圆领汗衫脱了,想要扔在地毯上,一迟疑,还是轻轻放在了离自己最近的那张豪华沙发上,又把名牌的长裤,连同名牌的皮带也脱下来放那沙发上。他脱得是如此的干脆,如此的洒脱,身上就只剩下一条三角短裤。在这个时候,她的心里居然还抱着一种轻蔑,以为他脱完之后,又会把三角短裤脱下来,然后直冲向她,要把她按倒在床上了。以前时,他们就是这样来的,把这当成了一种游戏,且乐此不疲。但对这个,她也厌倦了。

每当她在心里产生这个念头的时候,有时会忽然的问自己,他对她有爱情吗?她对他有爱情吗?可是,爱情又是什么呢?他和她是在恋爱吗?生活真是太无聊了,也太缺少刺激的内容了。有时她又想,把他一脚踢开,把他奉送给某个贵太太贵妇人,或者是他,突然因为别的原因,从她的身边离开,她心里会不会有舍不得?这两点,她和他都没去试过,但又都有一种早先的预感,两人终究会分道扬镳。这一天总会到来的,她也难以断定是哪个时候。

看到他毅然的坚决,及脸上忽然流露出来的某种令她难以理解的微笑,她想:这次他是不是来真的了?

二

完了,她心里忽然冒出这样的一个念头。这次他竟然来真的了,内心里的那种急剧加速的空虚和失落,让她心里忽然产生了悲伤和绝望的情绪。她一时不知该怎么办好,但无论如何她是不能向他低头的。她是怎样的人?万人景仰的公主、女皇,即使是这座城里的最为尊贵的公子哥,也要向她献殷勤。而他是什么,只不过是在城里待久了却依然带着土野味的山里人。

这其中一定有原因,她的脑子里急剧的旋转着。总结出三条:一是在过春节时,她以他女朋友的身份去过他家,却侮辱了他的母亲和打了他的妹妹两个耳光。二是在二月份时,她多喝了点酒,和一个她刚认识的男人在床上胡来时,被他撞见了。三是第三者。对于第一点,她倒是不以为然,因为他对她的莽撞行为在要求她为此道歉而未果时,他也仅仅只是对她不满。对于第二点,她倒是有些歉意,而且也觉得正是这第二点,才导致了他对她的失望。尽管那天他竟然还走到她的床前,手里拿着她的带子般的内裤和肉色乳罩,过来要帮着她穿上。但是她在酒醒的惊梦里,瞥眼看到了他眼角的泪滴。她知道自己是伤害到他了,但也不至于不能去弥补。这之后,她就对他放下了许多的身态,也有过一次两次的迁就,可无论如何,这裂痕是存在的了,就像摔裂了的瓷器,虽然经过了技艺高超的技师的修补,表面上看不出什么,可这伤口却在里面。

对于第三点,这个“第三者”,她知闻已久,她叫王静。她们也见过四五次,而且也许她才是第三者才对。她感到了威胁,但后来又释怀。那个对她构成威胁的王静,虽然奇美,也有很好的家庭背景,但却有病。最主要的是,那个人居然对方俊华这样的同样奇异的男人不感冒。但是,事情也许不完全是这样,她以女性特有的直觉感觉得到,如果是因为他的原因而导致了他们的最终分手,这个原因的根源只可能是王静。如果她真和方俊华分手了,要说失败的话,她是败给了王静。

是的,当她第一次接见到王静,接触到王静的眼光时,她就觉得了王静的敌意。而这种敌意对她造成的心理打击,就是:她在王静的面前,产生了有史以来的第一次不自信。

她觉得自己唯一能抓住的,就是让方俊华无法离开自己,但以上三条事实存在时,她觉得对抓不住方俊华,已经失去信心了。

她心潮起伏,不由得泪眼婆娑,甚至看不清眼前的事物,一种痛切的悲哀攫住了曾锦的心胸。在这一瞬间,她忽然问自己,是不是爱上方俊华了?还只是迷恋他的强壮和美色?她权衡再三,忽然站起来,失去理智地冲他喊:“就这样结束了吗?方俊华,我们两个以后就形同陌路,就这样结束了吗?你抽刀可真快的,两年的感情,没有爱情,也有恩情。你在我这里,拿走了多少,你也许从来就没计算过。还有,要不是我,你连这个大学的门都进不了!还有,要是没有我,你不会这般的过得潇洒,衣食无忧!还有,要不是我,你连这个上游社会的边都擦不到!”她忽然咆哮着,激烈地喊:“你走!你走!你个猪,忘恩负义的猪!你走了就不要回来了!遇到什么事!也不要来求我了!”然后,她抓起枕头就砸向了他,抓到什么,就砸什么。

方俊华只想快些离开这里,他是一眼都不想见到曾锦了。然而,就在他走到门口时,他的耳边传来了她嘲弄般的声音:“方俊华,你这个狗奴才!我们一日夫妻百日恩,我们就要从此天各一方了,让我们再做一次夫妻吧!”

方俊华在门口停住了,搭上门把的手也凝滞住了。然而,一种巨大的吸引力还是来自于门外,他把门打开了。

“方俊华,”她歇斯底里地大叫起来:“我晓得的,你以为你的这个暑假的所作所为,我不晓得?”她忽然跳下床来,一下子就倒在了地板上,她向他伸出手来,身体在扭曲着,嘴巴张开,要喊,却喊不出声来。

“曾锦,我们的事已经做了断了,我今天来只是拿回我的东西。而且,放在你这里也不好。”方俊华语声温和地说,他不想和曾锦闹翻。

“的确,我们是结束了。可是我也说过,你在这一年内不能找别的女人。你违背我给你定下的规矩!对!你走吧!你走了,王静也不会好过!我说得到,我也做得到!”当她终于能说出话来时,她声嘶竭力地喊道。

“曾锦——”他愤懑地喊。这句“我绝不会放过王静”的话,刺痛了他的心脏,却也让他感到了无能和无奈。

“你!过来,扶我起来。”她威严地命令道。

他虽然不情愿,但也只能乖乖地走过去,尽管他对这女人是无比的失望。

“亲我的脸!”她命令着,瘦削的脸上毫无表情。

夕阳下去时,方俊华下楼来了。这小区是一个富人区。小区的停车位上停着豪华昂贵的轿车,林荫道上,花圃处,有牵着奇形怪状的宠物狗的贵太太,贵小姐在溜着步,聊着天,吃着零食,嘴里说着令她们自己都感到难为情的男女间的事。方俊华也不去管她们,他的手里提着那个蛇皮袋,走过那栋楼房时,忽然把那蛇皮袋往那红色的垃圾桶里一扔,忽然觉得全身轻松,忍不住就要大喊出来,忽然就撒开脚步,往那豪华小区的大门口冲去了。那两个门卫也是用惊诧的眼光看着他,想要同他打招呼,他也仿佛没看见,一个箭步冲过去了,忽然腾起身来,跃过了小区门口的横杆,便到了外面。身后的繁华和奢靡,也尽数从他的身上脱落,举臂一张,把那憋着的那口气喊了出来:

“我自由了,我自由了!王静,我是自由之身了!我可以丢开所有,一心一意的追你了!爱你了!”

路人纷纷驻足观望,只当他是一个精神病人。

三

方俊华虽说不上高大,但帅气是不用说的。有女生曾说过,就算是把潘安、卫玠、宋玉、兰陵王加起来,也没方俊华帅的。这是在外表上的;在性格上,方俊华是个随和性格,除了特别嗜好女生外,他比较喜欢运动。足球、篮球、跑步,游泳,他总是身体力行,经常代表学校参加运动会,获得过全省跑步第一名的荣誉。在校运动场上,他是个极为活跃的人物。只要有他参加的运动项目,全校的女生都会来围观,只要他一出场,立马引来女生的疯狂尖叫。许多人都说,他应该去拍偶像剧,去当演员。而的确有导演来找过他,但被他一口回绝了。他的理由是,他不想成为大众情人,他在这人间只能是属于一个人的,虽然他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但现在他找到了,这个人就是王静。他认为王静是老天赐给他的。

他一路狂奔,晚霞的光辉还在远方的地平线上若隐若现,煦暖的秋风夹杂着将晚的清新,让他身心舒畅。

他一口气跑到湖大,走进校舍。这边的校舍建筑年代已然久远,具有古典风格。宿舍是大房间,沿墙靠着六张木制床,中间一溜儿排放七八张长条桌,长条桌上的书堆积如山。方俊华走进去时,宿舍里已聚集了五六个学生,正在那高谈阔论,大谈时事,交换踢足球的心得。

方俊华在宿舍里也没多做停留,就退出来了。他已经决定要到外面租房住了。

这时时间已到六点半,学校已准备开学了,大街上人来人往的行走着穿短袖裙子的女生,但八月天气,黄昏时又有些凉,于是她们又缩头拢胳膊的故意嬉笑着,似乎是要博得男生的同情。

走到一栋楼房处,看见那棵香樟树的树杈处挂着一块黄底黑字的牌子,上写:内有房屋出租。

“是你要租房?”矮矮胖胖的,有堆积着脂肪的两个大眼袋的男人用长沙人特有的拖着唱腔的声音,斜头问他,心里却在猜测着他的身份。这穿得不伦不类的,怕是什么有来头的人。

“我是湖大的,校徽放校里了。我对吃的没要求,对住的也没要求,只要有一张床,能凑合着住就可以了。可最要紧的一点是,房租一定要便宜,不然我付不起的。”方俊华兴高采烈地说。

那房东也不再怀疑,因为要租房的,也大半是学生,而且方俊华穿得奇奇怪怪,人却帅气得很,脸上的孩子气却还在,便向方俊华努努嘴,意思是往楼后走,自己却先走了。方俊华也就跟在了后面。

楼房后面是一排又矮又简陋的房子,有七八间,外墙裸露,露出褐红色的红砖,屋顶的褐灰色的瓦片上布满了各种各样的垃圾,那些垃圾里有乳罩内裤,有卫生巾和避孕套,它们都是那四层楼房的租住人从窗户口往下扔的,有些人是图方便,有些人显然带着恶作剧的心理。再看不远处是一片菜地,菜地上长着黄瓜辣椒茄子什么的,绿油油、黄乎乎的一片。斜阳下,蜂蝶飞舞,秋风轻送来一股股大粪靡臭味。

从一条小巷子里进入,七拐八拐的,走过那些或紧闭或敞开着的租户的门口,直走到那被一堵水泥灰墙阻隔的尽头,那房东用早已拿在手里的钥匙开了那没上漆的有八成新的木门。门一开,一股霉味加潮湿味扑鼻而来,里面除一张铁床,一张吃饭用的小木桌外,别无它物了。而且,方俊华还发现,这间屋子也就十个平方左右,看起来好像以前是用来做猪栏的,没粉刷好的墙壁上还裸露着乌黑。

方俊华不由皱起了好看的眉头,像这样的地方自己能不能住的下呢?他有心离去,但脚下却走不动了。他想,能够住这样的,已经可以了,关键是这儿离王静住的地方近,而且,就算是露宿街头,只要离王静近,别的都不算什么的。可现在的情形是,他的确是囊中羞涩的,现在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扔在曾锦那儿了,饭可以省,衣服却是不能省的,这口袋里的不多的钱无论如何是要拿出一部分去买件像样的衣服的,至于以后的生活费够不够,只能是走一步算一步了,因此从来不肯与人还价的方俊华开始要去与人讨价还价了。

“多少钱一月?”他问。

“七十块,一次性付清。”

“能不能便宜点?”

“能便宜吗?你这学生,我看你也长得不赖嘛!怎么像小脚女人一般的磨磨蹭蹭的?要不是看你长得帅,我还不愿租给你呢!”

“好吧,这样的话,我就租下来好了。不过,这个租金我得要一月一付。”

“好吧,就这样吧!谁叫你长得帅呢?可你也不要带女生到里面来过夜哦!”

“这个,这个——”

“好啦!别这个那个的了!给你说着玩的。”房东流露出精明的、老练的笑容。说完这话,就把钥匙塞在方俊华手里,转身就走。但走了几步,又返回来了,原来是方俊华还没付房租给他。

就这样,方俊华便把这间实在非常简陋,甚而连厕所都不如的房子租下来了。是的,住的地方算是有了,他在那张简单得不要再简单的床上躺下来,把一个腿搭在另一个腿上。屋子里散发着发霉的味道,外面传来人声哗语,车子疾驰而过、轮胎摩擦地面之声,不绝入耳。

本书首发来自四月天小说网,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作者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