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1月15日晚上22时15分,杨浦区某荒宅后门梧桐树下(原谢宅)。
一男一女,间隔三米,相对而立。
银灿灿的月光,黑洞洞的枪口,持枪男子双手微颤,被枪指着的女子却气定神闲,仿佛被枪指着的不是她。
“你能解释吗?我在等。”萧龙城忍不住开口了,在这个女孩面前,他所有的心机、心智、耐心、沉稳都在土崩瓦解,现在,他只想知道真相,只想尽快把这个心爱的女孩拖出罪恶的泥潭。
“可以,你有耐心听吗?”
“当然,只要你说的都是真话。”
“如果你不相信我,就请抓我归案吧,我也懒得解释。”程霜凌的倔强和她的爽朗历来就是她性格中的两个极端。
“你……”萧龙城一时语噎,这个让自己抓狂的女孩,似乎一点都不领情,更没有理解自己的良苦用心:为了她,我真的愿意脱下这身警服,陪她去天涯海角,陪她去虚无缥缈,可现在的她对自己是如此的冷漠生份,难道,她是不想连累我?
“程霜凌,请你配合我的工作,我们的政策你也知道,坦白……”
“行了,萧,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关心我爱护我的人之一,我知道你对我的心意,所以我没想对你隐瞒,只是怕说出来你不信,更怕你会为了我放弃自己,这不值得。”
“你想多了,我是人民警察,你是嫌疑犯,这就是我们现在各自的身份,你有什么要交代的就说吧。”
“那就好,关系理清楚了,就没什么顾忌了。”程霜凌边说边自顾自走到花坛边坐了下去,萧龙城跟了几步,站在她身侧,等她开口。
……
那晚,当程霜凌听到头顶那句冷冷的“问候”时,下意识的抬头一看,却什么也没看到,太暗了,极度缺乏对敌经验的她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又中计了。果然,当一双冰冷的鬼手掐住她咽喉的时候,她发现一切都晚了。
“临死前还有什么话说吗?”顶上那人又开腔了。
“我程霜凌活了二十几岁,能为毛*席、国家和人民做点贡献也值得了,你们今天虽然得逞了,但终究是要灭亡的。”
“你们这些人,满脑子的崇高理想,大道理,呵呵,年纪轻轻却死脑筋……等等。你叫什么?”
“程霜凌。”
“程……双……林?程碧茵是你什么人?”
“那是我妈妈……你怎么知道?”
“咚”一声,那人也不知道是摔下来还是跳下来的,他打起手电,照在程霜凌脸上,声音发颤:“碧茵是你妈妈?孩子,你知道我叫什么吗?”
“你叫……?”
“我叫林双城,是你的爸爸。”
“这,这怎么可能,我出世的时候,我爸爸就失踪了……”程霜凌诧异的叫道,在她心里,她一直以为自己很有可能是谢昌轩的孩子,妈妈和蒋教授为了保护自己而没有向她表明,她还曾经把这种假设告诉谢少鹰,以至于谢少鹰也一直以为她是谢昌轩的后人。
“我明白了,这是个阴谋,这一切都是被精心安排和计划好的。”
“阴谋?为了什么?”
“‘以炎居’,一切都是这万恶的‘以炎居’魔窟和那本吃人的《血尸医经》造成的,冤孽啊!”那人感叹道。
他示意尸魔放开程霜凌,带着程霜凌返回实验室,打开灯:“孩子,让我好好看看,我还从来没好好看过你,我苦命的孩子。”
程霜凌也趁此机会仔细打量了这个几次差点要了自己命的人,虽然戴着一张面目可憎的人皮面具,但矮小的身形,干瘦的体格,实在和足有一米七高,近六十公斤重的程霜凌相去甚远。
尸魔在林双城的指示下又躺进了血池,完全看不见了。
“孩子,坐下,我慢慢跟你说。”林双城招呼程霜凌在一旁坐下。
46年,大学刚毕业的林双城和自己大学时的情侣程碧茵双双进入了上海市公安局(国民政府时期的),因为学的是法医专业,而且两人都是白纸一张,没有复杂的背景和社会关系,使他们很快又被秘密调到了“以炎居”,成了谢昌轩的男女助手,由于隐蔽工作做得好,大家都没有知道他们的情侣身份。
一天晚上,一次谈话,彻底改变了林双城的人生。
“报告。”
“请进。”
“谢主任,您叫我?”
“小林啊,来啦,坐坐。”
“小伙子不错啊,这个头比我还要高出半个脑袋,有一百八十五公分了吧。”
“呵呵,一百八十六,主任,高有啥用,就是个空壳子饭桶,除了每顿饭量大,其他也没啥用,还废布料。”
“不错,还挺谦虚的,瞧瞧,身材这么棒,长得又潇洒,一定迷倒了不少女孩子吧。”
“主任,您别拿我开玩笑了,你让我来不会是要帮我介绍吧?”
“国民政府鼓励自由婚姻,国父、总裁都是自由婚姻,这有啥不好的。不过,我叫你来倒不是要帮你介绍女朋友的,我是想问问你,你上次捧着我的那本手抄本看了半天,有什么心得吗?”
“哦,这事啊,当然有心得,这本书上面的知识,完全是在学校里学不到的,那天看得我都傻掉了,这实在是本无价宝书啊,实用价值太高了。”林双城想起那本和自己有一面之缘的《血尸医经》,由衷地赞不绝口起来。
“好,这就好,我一直在找一个能把这本书发扬光大的接班人,我也一直在留意你,我发现你的条件最好,你愿意做一个尸医吗?”
“愿意啊,我太愿意了。”
“嗯,很好,那,我有件事情需要你的帮助,你愿意吗?做好这件事情,我便正式收你为徒,你将成为新一代的尸医,怎么样,考虑考虑吧。”
“主任您说吧,不用客气,就算你不收我做徒弟,只要您用得到,就已经是我的荣幸了。”
“呵呵,很会说话啊,行啊,那我就跟你说说。现在的大形势你也知道,实在不容乐观,国家为了提高国军的整体素质,秘密开启了“涅槃计划”,旨在短期内迅速提高我军士兵身体素质。我结合《血尸医经》和731部队的相关资料,制定了一套针对性极强的方案,但因为药性过大,必须是身体素质出众的人才能承受,我看了下,整个‘以炎居’也就只有你最适合这个光荣的任务,这是个为党国效力的好机会,你看怎么样?”
“没问题,主任,我相信您,您就把我当小白鼠试验,没事的,我这身体,从小练得,经得起,哈哈。”
“那就说定了,我们明天开始,但你千万注意,这是绝密事件,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半句,明白吗?”
“是,主任,完全明白。”
就是这半个小时的简短谈话,从此林双城就成了谢昌轩的活体实验对象,谢昌轩将可在短期内使人体迅速变强的“金尸盅”植入林双城脑中,又将731给水部队遗留的强体细菌着床于林双城的中枢神经中,他的原意是用“金尸盅”加速和延长脑体生长素的分泌,促使身体持续不断的发育,并能使林双城随时听从他命令;再用强体细菌增强肌肉强度,让新生的肌肉骨骼在极短的时间内强健起来,从而使林双城成为一个可供他驱使的活的“磔刑金刚”。
然而丰满的理想终究抵不过骨感的现实,林双城在临床试验不到一个月,身体开始慢慢萎缩,肌肉逐渐无力,他和谢昌轩并不知道,“金尸盅”和强体细菌这两种看是相辅相成的生物却在林双城的中枢神经中发生了激战,其后果就是两败俱伤,“金尸盅”完全被强体细菌弱化,最终化脓而死,而强体细菌因为环境的需求也完成了变异,成了弱化细菌,在弱化完了“金尸盅”后,又开始逐渐弱化载体。
林双城看到试验失败后,谢昌轩并未急着补救,甚至又去选取新的实验对象,他几次想离开,但谢昌轩根本不可能放他离开,他只想看看这个试验品最终会发生什么,至于林双城的死活,那不是他关心的事:为了国家的利益,牺牲一个无名小卒实在算不上什么。
林双城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告诉了程碧茵,程碧茵一边埋怨未婚夫不该私自答应这个项目,一边想尽办法终于让林双城逃出了“以炎居”,但林双城的病势还是没有丝毫的缓解,短短半年内他就萎缩了近二十厘米,身体状况也像是进入了暮年期的老人,苟延残喘,将将等死。于是程碧茵在不久后也乘着谢昌轩不备,偷了《血尸医经》,逃了出来。
等到林双城用《血尸医经》的秘方止住自己不断萎缩的身体后,他已经成了一个五官扭曲,身材矮小干枯的怪老头,冷一看活脱脱就是一只活猿,哪里还有以往丰神俊朗的模样,他性情大变,脾气越来越差,每天躲在家中哀哀怨怨,怨天尤人。好在程碧茵还是一如既往的爱着他,不仅照顾他的饮食起居,还为他生了一个粉雕玉琢般的小公主。
林双城着实兴奋了好一阵子,但想到自己这幅丑样,以后怎么面对女儿,于是他选择了在一个大雨滂泼的夜晚,吻别自己已然熟睡的妻子,抱起襁褓中的小霜凌:“孩子,爸爸永远爱你,你和妈妈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亲爱的宝贝!”,他把孩子抱起放下,又抱起又放下,几度徘徊……最后万分缱绻不舍得扬长而去,只留下一封简短的信。
“碧茵吾妻,今生得幸娶卿,是双城几世修来的福,但卿随我至今,却无半分幸福可言,终日辛劳,还要照顾我这废物,如今女儿出世,你又多了一份重任,双城实在无颜以对。今生欠你太多,来生必定结草衔环相报。”
机缘凑巧,白天不敢见人,晚上四处觅食的林双城一次无意中发现了同样也是晚上才出来食人的“吸血活僵”柳玉漱,他用《血尸医经》里的炼尸法把柳玉漱炼成了远比“吸血活僵”厉害的“血池尸魔”。
“那,妈妈为什么从不提你的名字?”
“你妈妈虽然没有提过我的名字,也因为怨恨我,让你跟了她的姓,但是,你的名字,和我的名字,这就是一个极好的证明啊,她一定想到如果有一天我们相遇,名字就能让我注意到你。另外,你的左肩上是不是有个半圆形的朱砂胎记。”
“对,你怎么知道。”这话一出口,程霜凌自己也觉得多问了,很显然,眼前这个不以真面目示人的男子,应该就是自己从未见过的父亲。
“妈妈在我面前几乎不提你,所以我几乎不知道你的任何情况。”
“她一定是把我看成了抛弃家庭的懦夫,她一定对我绝望到了极点……碧茵,你原谅我吧,我真的不是抛弃,我是不想每天看你这么累的活着,我不想成为你的负担,更不想让女儿看到我的样子,而且……”林双城痛苦的双手抠着自己的头皮,头发稀少的头皮上顿时出现了一道道血痕。
“别这样,你别这样啊……爸爸!”程霜凌心疼的抓住林双城的双手。
就在这时,一声叹息从大厅暗处传来……
“差一步我就成功了!可惜,成事在天啊。”老仲的身影从暗处慢慢显现出来。
“老仲?”程霜凌奇道:“你在哪儿?你说成功,是什么意思?”
“你爸爸对你很好,对你妈妈也很好,但他还是隐瞒了一些事实。他离开你们,最主要的原因,是想转移我的注意力,让你妈妈安全的活着。”
“可惜,你还是不肯放过碧茵,你还是杀了她,你这个禽兽,你这样杀害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到底为了什么?”林双城嘶叫道。
“我是禽兽?你们在‘以炎居’杀了多少人,你们不是禽兽?我第一次袭击你的时候你就应该知道了,那次要是真的成功了,我也不会设今天的局了。”
“老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程霜凌越听越无法理解。
“别叫我老仲,我姓卫,卫星华,姓林的,有印象吧?你不要告诉我你人萎缩了,脑子和记忆力也退化了吧。”
“你……你是卫星华?卫晟的儿子,卫星火的弟弟?”林双城惊呼道。
“你总算还记得,当年那个半死不活,被虚情假意的程碧茵扔在后院里的孩子啊。”
当年,卫星火被制成了恐怖的杀人工具——“阿鼻刑童”,他亲手残杀了自己的父亲,不久自己也全身溃烂而死。而他的弟弟星华,因为从小就被囚禁在“以炎居”,长期的营养不良,缺少阳光照射,体弱多病,那时就已经奄奄一息了,谢昌轩见没有任何利用价值了,就弃之不顾,程碧茵把他送到了后院——一个唯一能逃离魔窟的地方,他自己奇迹般的在夜色中翻过了那道高墙,回到了人间,靠乞讨度日,总算有好心人收留了一段时间,养好了身体,也从此改姓母姓:仲,不久辗转又找到了父亲的战友,送到了苏区,后来又被作为烈士的后代送到莫斯科学习,并参加了少共。四九年回国后,因为一身的本领和百发百中的神枪特技,被破格调入中共中央警卫团,即8341部队,负责保护国家领导人的安全。他利用一切资源,寻找当年曾在“以炎居”工作过的人员,一路查一路暗杀,一直查到了已经面目全非的林双城处,一次袭击未成,反倒使林双城提高了警觉,他以为是谢昌轩干的,便特意写了一封“离别信”,辞家而去,希望能引开谢昌轩的追杀。但让他想不到的是,没过多久卫星华还是重创了程碧茵,正要进一步下毒手时被闻讯而来的邻居们发现,只得仓皇逃走。
“那,你又是怎么知道我和爸爸的身份的?”
“我当然知道,萧龙城让我去查你的背景的时候,我就派人仔仔细细的去查了所有和你相关的档案,所以我已经清楚地知道,你就是那天我来不及杀的那个小丫头,可惜那天你睡着了,不然你就能看到我怎么杀你妈妈的了,哈哈,而你父亲,正是我冠上的‘以炎居’残余敌特分子名号,迫使他又重操旧业,做起了尸医,这正中我的下怀,我就可以堂而皇之的联合国家和社会力量来将他绳之以法。”
卫星华干笑了几声,接着说道:“本来,我只想结果他的性命,但你的加入,倒让我想起了借他的手先杀了你,然后我告诉他实情,让他在极端悲痛中死去。不然,我怎么可能会这样安排,让一个完全没有潜侦能力的女孩子打头阵,去对付极其危险的敌人呢?可惜第一次你们骨肉相残,你被个什么土郎中给救了;这次本来以为成功了,没想到他在杀你前还要问什么废话,杀了就杀了,多好。”
“你果然卑鄙恶毒,而且变态,我真没想到,所谓的‘敌特案’,竟然都是你这么个人面兽心的恶魔一手操纵的。”
“好了,我没必要和你对话,有很多事情,也没必要一一和你交代清楚,我可以给你个选择,你杀了他,我放过你,不仅放过你,还给你记功,成为英雄,怎么样,你考虑考虑?”
“不必了,我相信他是我爸爸,虽然我不会为他去做什么坏事,但我也不会抛弃他,伤害他,你动手吧,我们父女今天能重逢,还真的要好好谢谢你。”程霜凌平静地说道。
但这话无疑极大的刺痛了卫星华,他恼怒的把举了半天的枪枪口对准了程霜凌,准备下毒手。
林双城见势不妙,下腰侧身一翻,速度奇快的窜到卫星华面前夺枪,把卫星华吓了一跳,他没想到林双城的身手这么快,措手不及之下,枪到了林双城的手里,可惜林双城也小看了卫星华,正在举枪瞄准的档口,电光石火之间,只见卫星华一个转身,绕到林双城的右侧,左手长臂一抬林双城举枪的右胳臂,右手顺势掏出另一把枪,抬手就是一枪。
“呯!”两声枪响同时发出,两颗子弹却顺着不同的位置射出,一枪打在大厅的日光灯上,大厅顿时暗了不少,荧光粉撒了一地,一枪击中林双城的右侧肋骨,六四式手枪威力虽然不及五四式的大,但子弹仍穿过肋骨、肺叶,在胸前开了一个杯口大的血洞后钻进了白墙中。
林双城用剩余的力气死死抓住卫星华握枪的手,疾呼道:“霜凌,你快走,我有办法对付他,记住,爸爸对不起妈妈和你,下辈子,我一定加倍偿还。”
程霜凌眼见父亲受了重伤,自己也随时会被乱枪击中,正不知所措,却听到一阵翻江倒海般的声响,一条血影,疾扑纠缠在一起的二人而去。
“血池尸魔!”程霜凌叫了一声,但马上想到“尸魔”是父亲控制的,便不再犹豫,翻身躲到了血池侧方,射击死角的位置,等待机会救父亲。
卫星华看到“尸魔”现身,一丝恐惧袭上心头,他知道这种似人非人的怪物不是轻易能对付的,便双手较力,一下子震开了已经是强弩之末的林双城,瞄也不瞄的抬手向他射了三枪,他本来就具备一枪毙命的狙击手的能力,何况是三枪,枪枪中的,林双城眼见是万难活命了。
“孩子,你快走,我已经不行了,‘尸魔’很快就要不受控制了,她会杀光这里所有活的生物的,你快走,大连路735号后门最大的那棵梧桐树下面……记住,爸爸妈妈永远爱你,我们会保佑你的,好好地活着,亲爱的宝贝!”说最后几个字的时候已然断气了,但程霜凌的心还是清晰地听到了。
《血尸医经》磔刑金刚:磔刑地狱者,乃地府第十五层地狱,磔刑金刚乃地狱力士,取新鲜壮尸,置“金尸盅”以促其肌、骨暴长,强其筋骨,控其身体,三月后略得小成,身若巨神,力若金刚,专司磔刑金刚掌刑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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