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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新娘

《抓兔子的人》 贾说/著, 本章共5216字, 更新于: 2023-03-23 08:53

七

我们十点一刻才出发的,我想这一点都不能算准时。他们俩都说是因为我耽误了时间,我临走时非要不放心去亲自检查三个房间确保没有落下什么东西。我当然不认同,我觉得早上还是做了很多事的,我们起来各自洗漱,我想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打扮了一下自己,虽然看上去温晴打扮的比较多。我就承认我还抹了护肤霜,防晒,打了发胶。我们给每个人看了一遍自己的衣服确认很适合上山,我们一起吃了酒店的自助早餐,虽然品种实在是很少,但我们仍然吃了很久,还猜起了我们会收获几只兔子。总之,我向他们阐述这些就是为了证明绝对不是因为我一个人导致的迟到,而是我们一起做了很多事在时间本来就不多的这个早上。

最终,他们俩不承认是我们一起的原因,我不承认是我一个人的原因,就这样,我们在还有一半车程的时候换了另外一个话题。如果捕到兔子我们打算怎么吃。这次我们三个各执一词,我坚决认为烤着吃,小全说要炖着,温情说她对兔子没什么厨艺,她倒是想听二哥的话,二哥说怎么好吃就怎么吃。这么一说我们就统一了,大概是因为二哥昨天炖的羊肉吧。

二哥又早早的站在了村口,还是老远的就挥着手。

今天我们就熟络了很多,二哥一个劲的问我们吃过早饭没有,一定要带我们先回家吃饭。我们三个人保证了好几次吃过了,并且吃的很饱,绝对有体力上山他才罢休。已经快十二点了,硕大明亮的太阳照在山坡上,温度绝对比昨天下午高三四倍。

我们沿着昨天踩出来的路往上走,雪在太阳光下闪闪发着光,刺眼而辽阔。每棵树都半埋在雪堆里,像截了肢的老人半坐在轮椅上,我仔细的打量起这片树林来。

树很整齐的一排排排列着,树与树的间隔也都是差不多一样的,从不同的角度看上去都能成行成列。这好像不是一片野生的树林。林子分成好几层,每一层大约有十行,层与层之间隔着两米左右的小土堆。整片林子又被天然的一条小路分成左右两片,我们就走在这条小路上,林子两边向左右延伸出去,一眼看不到头。

“这林子不太像野生的,树排的很整齐呀。”我忍不住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您可说对了,这树可是我们村老一辈的村长带着大家一起栽的。”小全倒走回两步在我耳边说。“这些树都是用绳子量着栽的,您猜猜一共有多少层?”

“喏,十几层吗,”林子向上望不到边,好像伸到天涯海角。

“那倒没有,一共七层,过了这七层就算翻过了这座山了,翻过这座山就算是出了村界了。老村长可算是干了好事了,我小的时候村里空气很好的,枯柴就够全村人烧的。”小全好像很感慨,突然叹了一口气说:“可惜呀。”

“可惜什么呢?”我不由自主的好奇起来。

“可惜村长唯一的儿子……哎”小全用头指了指走在前面的二哥,我愣了一下才明白,老村长唯一的儿子就是二哥。

“真的抓到兔子了。”温晴在一棵树下开心的像个孩子一样冲着我们说,我暂停了自己对刚刚信息的惊异向她挥挥手走过去。被套住的是一只成年的灰色兔子,它的脖子被铁丝死死的箍住,周围一圈都是密密麻麻挣扎的脚印,二哥轻松的将它解了下来拎在手上说:“还很肥,你们运气很好。”

一路找过去,我们居然套到了三只兔子,二哥说这个收获不错了。

半山坡的太阳很好,毫不吝啬的照在每一处雪上,整个山腰亮晶晶的刺眼。

我和温晴坐在山腰的雪地上,二哥和小全回去处理兔子去了,我们路上的讨论的吃法完全没用,二哥说一只炖着吃,一只烤着吃,剩下一只给我们带回去。

我屁股下的雪松软的像个垫子,吸一口气好像每一片雪都进入了身体,冷酷的清醒,我觉得好久没有这么放松了。温情就坐在我旁边,我感觉我们很亲密,虽然我们的衣服都没有挨在一起,但我仍然觉得我们从未如此亲密过。

“你很喜欢这里吗?”她问我,眼睛看着前方。

“嗯,我觉得很安静,让我很放松。”我看着她,我意识到自己很少能这么平和的和人聊天。

“是很安静,只有四个人。”她说着笑了起来,也许是因为雪的关系,我觉得她的脸很白,没有血色,但却很好看。

我们就这样开始了聊天,这次聊天和以往都不一样。周围没有城市的嘈杂,而我们都没有喝酒。后来我们决定走一走,试试看能不能走到第七层。不过我们只走了两层就失败了,雪虽然很亲切但却很光滑,我们摔倒了几次,最后一次我们就不打算起来了。她哈哈大笑的把我拽到,然后我们就躺在了雪上。我们发现天空蓝的出奇,白云三五成群的游荡着,她问我:“为什么邀请我来打兔子?”

“你觉得为什么?”她的问题让我有些紧张,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能先问问她。

“不知道,最开始,我以为你只是在玩,你们这些艺术家的游戏。”她转头看着我,头发上的雪带到了我的脸上,清凉的,我第一次闻到雪是有味道的,像刚洗过的床单一样。

就在这个时候,我多么希望我喝了一点酒,那样我一定会说因为我喜欢你。但我没有喝酒,我就是呆呆的看着她,然后,我说我最不喜欢玩游戏了,也没有人喜欢和我玩游戏。温晴把脸转回去,她目不转睛的盯着天空。她说其实住在这里也挺好的,安静,没有人打扰。我不知道住在这里好不好,我从心里还是觉得住在我自己的家里更好,更自在一点,我不喜欢冷的地方。生炉子,土炕,硌脚的路我都不喜欢。我很想问她是不是工作很累,是不是不开心呢?但是我又什么都没有问。然后我们就回去了。

那天兔子是我吃过最好吃的兔子。二哥居然有一个专业的烤肉架,二哥说是自己做的。我们围着火每人一把匕首,兔子激发了我想喝酒的冲动。温晴和二哥各自拿了一瓶自己最珍贵的酒,你们也知道,我喝了酒就会变得轻飘飘起来,我的嗓子也会变得自由起来。

“二哥,这片山的兔子都归你管,我封你为兔大王。”

“哎,二哥不是兔王,二哥年轻的时候是歌王,是吧,二哥。”小全说。

“什么王都没用,现在就是个孤家寡王。”二哥有点落寞,他的眼神落在红火的炭火上立马被烧焦了。

“您不是作家吗?应该写写二哥的故事。”小全嘴里嚼着一块肉大声的嘟囔。

“写,你以为写东西这么容易?想写谁就写谁呀。”我到底是喝酒了。

“那怎么,那还不想写谁写谁呀。”小全也喝了些酒,他的话呼出来,变成一道白气,有挑衅的味道。

“别他妈跟我说写作。”我还想再说,温晴打断了我,她说我们应该喝一杯,然后二哥给我们讲讲他歌王的故事。我知道她怕我说话失态,但我就是要说:

“我不知道为什么大家会有这种误会,觉得写故事的人就会喜欢听别人讲故事。我不喜欢听故事,一点都不喜欢。”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嚷嚷,我只是觉得这样会很舒服,我的气呼在了火焰上,我想我再多喝一点它就会燃烧起来。

“不喜欢听故事怎么写故事,就好像不喜欢听歌怎么能唱歌,不喜欢女人怎么能娶媳妇呢?”小全很大声的笑了起来,他的声音比我更自由。但我并不能认同他的话,更准确的说,我只听了前一句就不认同。

“写作,并不是写故事,是写人,你们懂吗?不是故事,故事是没有血肉的,故事就好像没有放调料的兔子一样明白吗,人才有,感情才是最重要的。”即使是喝了酒,我说到后面仍然有一些清醒,我不喜欢这么认真的聊天,好像是个傻子一样。

“哈哈哈……”小全放肆的笑了起来,“你这不是绕弯子吗,故事不是人的吗,是人的故事怎么能没有感情呢,二哥,你快给他讲讲你充满感情的故事。”

“二哥,您为什么不和大家一起搬走呢?”温晴问,我并不是很想知道答案,但我也不反感,我用沉默代表了我的立场。

二哥喝完了杯中的酒,“没有为什么,我在这里待习惯了,出去不知道干什么,你说一个人为什么就不能一直不变呢?他喜欢哪,喜欢谁,喜欢干什么,”二哥停了一下,“是可以不变的,一开始好像没什么问题,只是后来大家变了,你喜欢的地方不在了,变样了,你喜欢的人不在了,你喜欢做的事落后了。其实不改变也没什么。”他又喝了一杯酒,我本来是打算默默的陪着喝一杯,但喝完之后我又改变主意了,我又想说话了:“改变也没什么,不改变也没什么,最重要的是自己不后悔,您能做到不后悔吗?”我想可能我说的太大声或者是别的什么原因,二哥的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我,火焰印在他的眼睛里。不过很快他的眼神就温和起来,口气温和像我去世的妈妈一样说:“到了我这个年龄你就知道,不后悔在别人看来才更像一个失败者,你们觉得我很不堪很失败吧?但我一点都不后悔。”他笑的很从容,像我书里看到过的将要圆寂的和尚一样(这样形容呢虽然很不礼貌,但我没有恶意)。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看小全和温晴也是这样,我们只是一个喝酒,一个吃肉,一个撩拨陪我们熬夜的火。

“你们说故事,其实没什么故事,其实只有人,在别人看来人就是故事。我就是一个不喜欢改变的人。我就是喜欢这个村,这里的每棵树我看着它们种下,长大,看着一排排的成了片林子。你们知道,山上很好玩吗?春天下雨了有潮起来的地皮菜,火鸡这个时候最好抓了,翅膀打湿了,你就追着它一直赶,不到一会就乖乖的抱在怀里了。夏天,遮天蔽日的阴凉,一把一把的笤帚草,我做的笤帚是村里最好的。省材料不说最主要的是不掉毛,我就靠卖笤帚一夏天能挣几十块钱。秋天,秋天就更多了,红的,黄的,沙棘都熟了,一颗一颗的尝吧,有的特别甜,有的又酸又涩,吃上一下午,晚上你就什么都吃不下了,牙酸的厉害呀,哈哈哈。随便捡几根柴,爱烤什么烤什么,土豆,蚕豆,蚂蚱,都是现成的地里直接抓。我最喜欢冬天了,山上的雪没什么人走,每条小路都是我踩出来的。你想让它怎么走就怎么走,你走好了就会有人跟着走。兔子,獾子,火鸡,鸬鹚,狐狸,黄羊,我抓过不少东西,冬天的东西最值钱了,好吃又值钱。总有一帮孩子喜欢在屁股后头跟着我,或者吃块肉,或者看我卖了很多钱给他们买糖吃。最喜欢的是坐着锹头从山顶滑下来,平时一个小时的路十分钟就下来了,跟火鸡飞的一样快。

除了林子,我就是喜欢唱了。刚刚你说错了小全,没听过歌也可以喜欢唱歌的。我知道你们爸妈总说我是乞丐相,我爸妈也是这么说的。可你们不知道,我天生就是喜欢唱,没人教我。谁家有红事白事我就去唱上一段,打着竹板,哼着调子,那些词都是我自己编的。就因为这个,爹妈觉得我丢脸,村里人觉得我丢我爹的脸。我也不觉得我错,也不觉得大家错,好多事情不应该说对错,应该说好坏,不是坏的就不算错的。就好像我喜欢唱竹板,这也不是什么坏事情,应该就不算错的。我也见过很多其他的人,比如我爹,他就喜欢当官,喜欢种树,这不是坏事就不错。我堂弟,他天生就喜欢喝酒,三岁的时候就偷着喝,喝酒本来不坏,他长大后喝醉酒就打老婆,这就是坏事,也是错事。还有朱先明,他喜欢收垃圾,看见什么瓶子罐子箱子就是想捡,大家觉得他就是为了挣钱不嫌脏,其实不是,他喜欢这些,并且不觉得脏,这也不坏,也没错。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同样的事,小时候做没错长大后做就是错。我就是这样,小时候,打兔子,唱竹板,拔笤帚,这都没人说错。等我长大了,做这些就都不应该,就都错了。我也问过我爹,我爹说,男人长大了,就应该娶媳妇,养家糊口,生儿育女。于是他就开始帮我说亲,我觉得我爹也没错,他让我做的也不是坏事,所以我想听他的话。我爹给我盖了三间高大的正房,院墙,门窗都是红色的。他给我说了一门亲,女方长得也可以,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了,肯定不丑。我和媒人爸妈去她家吃了顿饭,她和媒人爸妈来我家吃了顿饭,我自己一个人去她家吃了顿饭,等她再来我家的时候这门亲就定下来了。成亲成的也很快,连一个春夏秋冬都没过,我爹说了赶着过年前就要娶过门,要不过了年容易生变。我想了很久也不知道这件事情从哪里开始出错了,可能是我爹不应该在结婚的时候请一个戏班子吧。那天很热闹,也是这样一个有雪的冬天,红彤彤的新房子,烧着一个红彤彤的旺火。我给村里所有红白事都唱过竹板戏,我那天突然就觉得想唱,特别想唱,自己成亲自己给自己唱一段。我想的太少了,我唱着就有人开始笑我,我妈开始骂我,我爹开始揍我,新娘子就开始哭了。

等晚上吃席的人都走了,就剩我和新娘子了。她就开始又笑又骂又哭又揍我了。她一直哭,我跟她说了,我说如果不喜欢我唱竹板我就不唱了,我可以不唱的。她还是一直骂,后来把我爹妈骂回来了,她说我爹妈骗了她,要不赔她2万块钱,要不她现在就回娘家。所以我不想要这个新娘子了,她不讲道理。我和我爹说不给她,我不要这个新娘,就算她不走我也不和她过日子。我爹打了我一个耳光,让我滚,所以我就滚了,我在山上走了一圈,天亮了我从山顶的雪上滑下来回去了。

我回去的时候新娘子还在,她也不哭不骂了,她还做了稀饭馒头和剩菜,她说你爹到底是老村长,就是生了你这么个玩意。我问她我爹是不是给你钱了?她说你们家人真啰嗦,你爹说一个月以后给我,还假装要和别人借钱,骗谁呢,你们家可是老财主。我当时很生气,可是我没有和她发火,我和她说,你还是回娘家吧,我不和你过。她骂我有病,说给了钱就回去。其实我知道,成亲前就给了她很多了。我说你今天晚上之前如果不走,我就把房子烧了。

等我晚上回去,她还在。我说你怎么还不走,她说她还没吃饭呢。我给她炖了一锅兔子和火鸡肉,她吃完还不走,铺下被子就睡了,还让我和她一起睡。她说生个孩子,我就长大了。于是,我就把房子点着了。新娘子连夜就跑回娘家去了,也没要钱,我的新房子烧了一晚上,红门红墙红窗户,第二天都变成了一片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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