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只写到第七章就结束他们的故事写下一个,奈何故事太长。
见到林思齐本人时,我很想笑。
因为他实在和自己从小玩到大外号叫“叫鸡”的兄弟太像了。
刚刚见到他,他安安静静,不善多言。
我还以为他是沉默寡言的男孩子。
直到后来我发现他也会开玩笑,他也会回怼老师,我才知道我想错了。
那为什么之前那么沉默呢?是人生地不熟?可也不是没人和他说话呀。
总感觉他静的出奇。
偶然一次回头,我看到他左手食指尾端,有一个“W”的刺青。
“W”是他的姓?
还是有什么其他的。
我很好奇,到底是什么事,让他弄了个“W”在这么显眼的位置。
但是当时跟他不熟(当然现在也不是很熟)便不好去问人家。
我忘了是哪一天下午,我和我的伙伴吃好饭回教室。我刚进去,班上就放着薛之谦的“其实”。
入眼的,是林思齐原形这个人,低着声,跟着歌唱着。
我看一眼歌词,微微出神。
好像恍然大悟了一样。
我忍不住惊叹:“你肯定是个有故事的人!”
没有故事,为什么会听懂一首歌?
他愣了,幌了幌神,轻笑着说:“不想提。”
礼貌,拒人千里之外的“警告”。
似乎有不想让别人触及到的伤疤。
我随口说了几句我喜欢收录别人的故事,又问了一下想不想记下来他们的故事。
他想了好一会,回头对我说:
“那你把它写下来吧。”
“……嗯?”
就这样林思齐和姜艺的故事就产生了。
我本想七章结束,八为番外。
因为我想最后她成了他的妻(七)最后他们一起越来越好(发=8)。
后面我又多加了一章,想九为结束,我想他们有七有八后,长长久久,白头到老。
可写着写着,我的私心又怂恿我。我又多写了一章,九章为正,第十章为番。我希望他们最后十全十美,儿女双全,子孙满堂。
我希望后来她成了他的妻子,他们一起发达,感情很好,白头到老,子孙满堂。
这个故事写到结尾,我还是忍不下心说他们都放下了。故事完了却也没完,写了却也像没写,写不完,道不尽。
我仍看到林思齐原形这个人,留着她的照片,她送的东西,关心她的一切。
思想保守的我在听他讲述他第一次亲她的时候惊了,居然是校园!我大骂一声“禽兽”,惹得他生气。
现在我终于想通,他并不是生气我说他,而是生气,我这个词弄脏了他干净的回忆。
因为他的回忆,与她相关。
与她有关,他才会在意。
我不是神明,无法预知以后的事,也不是月老,无法直接将他们绑在一起。
我仅能送上自己的祝福。
以后的事,谁才知道。
我们永远都无法预料到下一秒会发生什么,这就是生命的奇妙之处。
当时在学校不听课不写作业,不午休,总算完成了这本手写的书(不建议模仿)。
或许多年后,他会跟她在河畔,讲述着这个故事;又或许,他会把这个故事藏进某个地方,藏到内心最深处,最底层,永久封冻。
那是他十八岁,那是他最青涩,干净的一场爱。
也许我写得不够好,也可能有的地方并不是那么符合。
但是我很用心,也希望每个在十八岁时爱过一场的人,能在文字中找到一些共鸣。
故事结束了,生活还得继续,新的故事仍会开始,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以前的事。
记忆给我们的成长打上了烙印,无论多少年,依旧会清晰。谁的笑,在什么地方,撩拨了谁的心。
此故事,献给每一个在十八岁时爱过一场的人。
好啦,期待下一个故事吧,下一个是我的好朋友从校服走到婚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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