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道理我已经习惯了有时候放学碰到阿帮欺负沈蕊,或许不能说有时候,大部分?经常?偶尔?不过不重要。每当这两人开始犟嘴,我就感觉我像一个长辈去接两个一年级的小朋友。尔玉还在送东西不过频率降低了许多,啧,他送的这个糖有点酸了,吃完我牙龈酸的。要不下次跟尔玉说沈蕊不喜欢吃酸的?好像确实可以这么干。不过嘛,正如开始所说“太受欢迎”,如果只是两个人又怎么担的上“太受欢迎”?诶,第三位,来了。
李沐桐同学,在我刚开始进入初中的那段时间,第一印象就是放荡不羁的文豪,这也不算第一印象了,说好听点就是吃喝玩乐地主家的傻儿子,但你不能掩盖傻儿子才华横溢的本质。
傻儿子啊不是,李沐桐客观来讲绝对是很受女生欢迎的那种。但是吧,四年多了,我是没见过他和女生有超过朋友界限的。根本就跟表面上看起来完全相反嘛。女生稍微了解他一点,都会自觉地保持在朋友这一界限——怎么感觉有点心酸。
李沐桐在初一第一学期给我们的印象是“要什么三次元,二次元里全是我老婆,我就喜欢别人老婆,我将是二次元曹贼”但是第二学期,他在梳子上刻下了自己喜欢的人的名字——当然梳子这事起初我们也不知道,是一个叫屋大维的在强行用武力胁迫了李沐桐抢到了梳子知道了李沐桐的心往何方。自此,半个学期内李沐桐受尽了屋大维的凌辱和压迫——其实想到这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李沐桐怕不是个M,不过这个判断也有不少未来发生的事所确定——甚至被胁迫向级部校花表白,不过年级第一向级部校花表白也合情合理。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我看见了李沐桐的梳子,是把白色的,虽然没有看清上面的字。于是在我上课时候看见地上那把白梳子的时候我很激动,我请求李沐桐后面坐的一位叫杜勇起的帮我把梳子递过来。虽然被质疑我要梳子没有用。杜勇起捡梳子的时候多半看见了上面刻的字,以至于递给我的时候脸色很奇怪。但无所谓,就像我一怒之下大发雷霆但也只局限于大发雷霆,随他去便是。
但我拿到那把梳子的时候我觉得坏事了,上面清清楚楚的刻着“沈蕊“一个桃心——傻儿子的雕刻技术还是值得肯定的——本来在马兴看热闹的推波助澜下,我已经属于那种偷家贼了,杜勇起也是贱兮兮的性格,再告诉阿帮。我害怕我路上回家的时候会被一棒子敲晕塞进车缝里。我只能把梳子递还给李沐桐,但李沐桐够不到,让柴翩帮忙,自此班里两位“宣传委员”都看见了,多半是柴翩和杜勇起还合计了一番。当晚放学的时候近乎与全班都知道了。
哎,又来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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