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算来,查找范围确实小了一圈,而之前上官白调查儿童离奇死亡事件时,已经将和徐永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小孩筛选了出来,眼下可以直接查询。
除去已经死亡的另外12名小孩,和徐永相同生日的还有25人,接下来,只需要警方逐一去排查,这些孩子在小的时候,哪些是有过病危、或者是得过重病的,就几乎能确定,此人正是凶手想要做法之人。
只不过红衣男孩案早已结案,如今他们是私自翻案的,所以不能劳动警力,只能派上官白一个人去挨个调查了,这样一耽误,时间又过去了几天。
而先前的耶稣受难模仿案,也在事件发酵后的几天后,终于得出了一个结果。
让人出乎意料的是,在经过现场细节、家属口供以及法医解剖结果等证据,这起案件最终被定性为是一件单独自杀而死的事件。
警方推断男子的自杀步骤如下:
第一步,男子将一个大十字架和两个小十字架都固定好在采石场上,并摆放好镜子,在十字架上挂好固定手臂的绷带、以及套在脖子上的绳索。
第二步,男子把衣服脱到只剩一条白色内裤,头部戴上荆棘所做之冠,之后踩上十字架底部的木台,用准备好的长钉,先将左脚钉入木台,之后交叉右脚到左脚前,弯腰将右脚也钉入木台。
第三步,看着镜子,用菜刀在自己的右侧肋骨下,扎出一处长达10公分的伤口。
第四步,用钻头在自己左右两手上分别钻出孔,再分别将双手的孔对准十字架横臂上的钉子,插进去。
最后,随着失血过多,男子逐渐失去意识,身体下坠,绳索勒紧颈部,造成死亡。
如果警方的推断完全正确的话,可想而知,要完成整个流程,这人是有多疼?
更难以想象的是,根据法医的查证,李大壮在死亡之前,并没有服用过任何含有麻醉性质的药物,也就是在意识保持清醒的状态下,他是一气呵的在失去意识之前把双脚钉死、右胸腹部划开、双手穿洞等等。
究竟是哪里来的勇气,可以让一个人宁愿忍受锥心之痛,都要完成如此残忍的自杀?
假设李大壮真的不害怕疼,但这样的自残的自杀方式,为了避免大出血而导致昏迷,他得用多快的时间来完成这个仪式?
在体力严重不支和疼痛难忍的情况下,一个人真的能将死亡现场模仿的这么成功吗?
警方给出答案:
李大壮用“尸解术”这样的方法,可以让自己的灵魂脱离肉体,进入虚空中进行修炼,以此与“高等级的生命”进行对话。
但修炼此术是有时间限制的,在一定时间内,灵魂可以回到身体,让修炼者呈现“复活”的情况,可一旦超过时间,灵魂便无法回到肉身,导致修炼者死亡。
正常人想象中多么复杂且超脱常理的手法,在视频的教导下,只要多作练习,道具上齐,加上足够的“信仰”,普通人也就能实现这个复杂的自杀。
而根据调查,那些工具也确是他自己亲自购买的。
李妻在得知这个真相后险些崩溃,她不相信丈夫会抛下她和孩子去选择自杀,但也有人得出了结论。
李大壮这样做应该是内心愧疚,想要脱胎复活去给红衣男孩赎罪,所以才选择了这种极端的死法。
也有人说,李大壮是被怨鬼附了身,受鬼魂操控进行的无意识行为,毕竟李大壮是个怕疼又怕死的,生性胆小之辈很难让别人相信,他的自虐行为是出于自愿。
既然警方已经取证,在李大壮死亡的案发现场并无第三人干预,那么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李大壮的确是自杀,二是真正凶手十分狡猾,拥有极高的反侦察能力。
如果李大壮当年是为了帮人做法而调查他人生辰,那么他是替谁调查的,谁会是他的犯罪同伙?杀他的人会是当年的同伙,还是想为男孩报仇的人,或者说,真的是鬼魂作祟?
由于此次案件和七年前的红衣男孩案有所关联,黎心决定先去拜访一下两位受害者的亲友邻居,仔细调查两方的社会关系。
他们优先选择了去看望男孩奶奶王阿婆,来到阿婆家里,只见其屋子简陋朴素,但却格外整洁有序,显然是有人经常来打扫。
放眼望去,床上的被褥被叠得整整齐齐,加上暖壶以及茶杯的摆放,这倒看起来像是军人的摆放习惯。
黎心看看面前有些痴傻的王阿婆,又看向上官白问道:“你可知王阿婆家里还有什么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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